周星驰被入禀高院追讨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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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香港艺人周星驰前女友兼财务顾问于文凤,入禀高等法院向周星驰追讨8千万元佣金。

于文凤于入禀状称,与周星驰拍拖13年,到两年多前分手。她是有经验的金融及地产投资者,曾与周星驰于2002年签约,担任他及公司的投资顾问,开始时每月收取2万元顾问费用,其后最高加至5.9万元,其后减至3.5万元,直至2011年9月中止合约。

根据入禀状,于文凤声称,除了合约外,她与周星驰有口头协议,将投资除税后的利润一成,作为佣金。周星驰于2007年5月,开始支付于的投资佣金,涉及2,000万元,当中成功投资包括股票及物业买卖。

于文凤称,在2004年物业市道低落时,从市场消息中知悉,花旗银行欲出售天比高发展物业。周星驰以3.2亿元投得物业,并与发展商菱电发展合作。

根据入禀状,天比高最后于2007年5月完成发展,兴建4幢独立屋,其中16号及18号屋以于2009年获利售出,而周星驰亦向于支付1494万元佣金。而10号及12号屋由菱电发展分开拥有,而菱电以8亿元售出10号屋,而12号屋由周星驰及星扬拥有,估值为8亿元,而周星驰及其公司尚欠于文凤8,000万元佣金,她曾建议分期支付,但被周星驰拒绝。

入禀状又透露,周星驰在去年7月表示会在3年内,每年支付1千万元,余数等物业出售后才缴付。但今年3月周星驰支付了1,000万元佣金后,至今没有再缴付余额。于文凤决定入禀追讨余下所欠佣金、费用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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