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机故意撞死人判15年 法院称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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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亦扬综合报导)今年3月4日,北京27岁的许泽雷和孙某因交通纠纷引发对骂。情绪激动的许泽雷启动越野车,将孙某当场撞倒致死。此案发生后,曾有目击者说,许泽雷故意撞倒孙某,并开车碾轧。这一事件曾在网上热议,甚至有民众将此事形容为另一起药家鑫事件。

9月4日,许泽雷被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称,许泽雷属于“激情犯罪”,并称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对方谅解。死者家属则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并表示冷血司机仅获刑15年,他们想不通。

“情绪一激动,没有控制住”

据大陆媒体报导,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许泽雷今年27岁,河北保定人,无业,大学文化,暂住北京市海淀区。

据许泽雷供述,今年3月4日上午9点多,他和妻子王某分别驾两辆车外出购物。王某在前开一辆本田雅阁轿车,他开一辆越野车跟在后。

车行至田村北路向田村东路左转时,恰逢行人孙某过路,孙某被转弯的车吓了一跳。许泽雷称,对方在路口骂王某,在妻子车后的他打开副驾驶的车窗和孙某理论,两人对骂起来。他下了车,孙某也走了过来,当时王某、孙某的妻子和一位白发老者都过来劝说,之后,许泽雷和妻子准备上车离开。

许泽雷说,他上车后刚准备起步,孙某便拦在车前,他准备倒车从旁边绕开,但对方依然拦着他,“我情绪一激动,没有控制住,就把对方撞了”。撞人后,他的车撞在墙上停了下来。妻子王某跑过来数落他太冲动,孙某的妻子也拦着他不让走,于是,许泽雷让妻子报警。

许泽雷称,撞人时他很气愤,但是并没有想要将对方撞死。

据《新京报》报导,北京市急救中心西站医生秦某的证言显示,当天他们赶到现场时发现,许泽雷驾驶的越野车斜停在路口,孙某被压在车下,腰部以下露在车外,已停止呼吸。在把许泽雷的车移动后,他们给孙某做了心电图,发现其心脏已停止跳动。他们检查后考虑到孙为重度颅脑损伤,即宣布孙死亡。

海淀交通支队事故科警察也称,他们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对许泽雷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证明许没有喝酒。现场勘查时未见肇事车辆有明显制动痕迹。经对现场地上的血迹推断,警方认定事故是刑事案件。之后,许泽雷被警方控制。

法庭认定许泽雷属于“激情犯罪”

9月4日11点,许泽雷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被害人孙先生一家十余名亲属提前近半个小时赶到法庭。法院当天拒绝了媒体和公众的旁听,同时,法庭外的人员也被驱离。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法院认定的事件经过,没有具体描述事发过程到底是媒体报导的碾轧,还是许泽雷自述的冲撞,或是死者妻子描述的连撞带轧。

一中院声称,被告人许泽雷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庭认定许泽雷属于“激情犯罪”,并称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许泽雷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判决书未显示民事赔偿数额。

撞死人被轻判 死者家属想不通

“你毁了我们全家,毁了我们一家子下半辈子的生活!”法庭门口传出被害人孙先生家属的哭喊声。

“我们5尺高的孩子,就这样说没就没了啊?杀人偿命,就判15年?我没文化,我不懂,谁能给我解释!”孙先生的姨妈痛哭起来,“实话实说,发生纠纷后双方肯定都有不理智的言辞,但这么把人活生生撞死,太狠了。”她旁边的另一位亲戚也高喊“杀人偿命!”

据孙家人介绍,孙先生曾是名出租车司机,案发当天歇班特意陪妻子去附近买菜,结果惨案发生。
孙先生的家属还说,法庭以自首和积极赔偿为由,给了许泽雷从轻判决。但是他们认为,当时许泽雷之所以留在案发现场,是因为孙某的妻子一直拽着他,周围有很多人围观,他跑不了。此外,对于赔偿一事,孙某的姨妈和弟弟均表示“不知道”。据了解,目前孙某的尸体仍在法医鉴定中心,并将于本周六火化下葬。

《京华时报》记者就是否赔偿死者家属一事询问许泽雷的律师,对方在听到是媒体致电后,不等说完,便挂断电话。

民众:法律已被权、钱肆意践踏

此事件在网络引起民众围观。温州一市民表示:此案为一鲜活的证据,证明现今中国,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像这样恶性杀人案竟然这样判案,那以后只要杀了人都可自首,然后花些钱就搞定了。法律已经被权、钱肆意的践踏……

“恶之花”:是典型的激情犯罪,因此,相较罪大恶极,可免一死;但是,15年恐怕太轻了吧,中间还有死缓和无期,而且自首的认定似乎也有点勉强,故此,法官大人的受贿是必然的,而且数额较大,不信可查查,律师很可能是皮条客,大家就这样玩弄法律、玩弄人命,玩弄无钱无势的草民!

“xuqi1568”:请问哪个杀人犯不是一时冲动杀人的?“激情犯罪”?真好笑!法官恐怕见到了令他激情的钱财了吧?

“第2眼男人”:“判决书显示,许泽雷今年27岁,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学文化,无业,暂住北京市海淀区”,大学文化都无业了,不过看样子混得还不错,虽然无业,还可以娶到老婆,还能有辆私家车。

“与神同在”:没有喝酒头脑是清醒的杀人。情节恶劣,造成社会影响极坏,不杀不足平民愤。有钱,有了保险公司就可以胡作非为草菅人命吗?我不认识双方的当事人。就本案而定,应该执行死刑。否则给社会造成影响极坏,腐败的官员,有钱的人,还有其他对社会不满、对私人有恩怨的都可以采取这样的方法杀人,那以后还了得?!

“daahee”:用一个激情两字犯罪,就可以减轻犯罪了,中国法院得了多少好处?法律如此被法院践踏,中国社会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raoyuan”:这个判例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不小的后遗症,类似的激情犯罪将层出不穷。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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