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美国人反对平权法案 美高院本月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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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南综合报导)最新调查显示,大多数美国人反对以种族为基础的高校招生, 美国最高法院将于本月针对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做出裁决。

四分之三美国人反对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

《华盛顿邮报》与ABC新闻联合调查显示,76%的美国人,即超过四分之三的人反对让大学在招收新生时考虑种族元素。

6月11日,一项NBC新闻与《华尔街日报》的联合调查披露, 美国人对于平权法案的支持度,特别是在高校招生政策上,处于历史最低程度。

约45%的受访者表示,该法案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也有45%的人表示,他们已经走得太远 。

广泛反对平权法案的意见,跨越了党派和种族分歧。近80%的白人和非裔美国人,以及几乎70%的拉美裔美国人,反对大学把种族当作是一个招生考量因素。
至少三分之二的民主党人,共和党人和独立派人士都持反对态度。而民主党人比共和党人表现的支持更积极。

白人状告大学入学招生有歧视

2008年一位白人女学生费舍尔控告德克萨斯大学,指责该大学由于她是白人而没有录取她。今年2月, 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受理这个挑战公共大学照顾少数族裔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案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美国前总统约翰逊签署了《民权法》(Civil Right Movement),旨在保护美国非裔,取消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制度,让非裔享受与其它族裔一样的平等权利。“平权法”即从《民权法》引伸出来,在就业、求学等各方面给予美国非裔优惠待遇。

10年前,美国最高法院批准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新生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但否决少数族裔学生报考本科或加分的招生政策。

1997年,白人学生芭芭拉.格鲁特尔申请密西根大学法学院遭到拒绝后,以歧视为由把对方告上法庭。联邦最高法院2003年做出判决说,密西根大学法学院在招生时给予少数族裔学生某种程度的优先考虑,但不是绝对的优先考虑,这一原则符合美国宪法。

美国最高法院将于本月做裁决

据悉,针对这项争议的口头辩论已经结束,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已经开始进行秘密投票,同时也将投票裁决其它约二十多个悬而未决的法案。 其中包括:同性婚姻是否受宪法保护,是否允许联邦对州选举进行监督的投票权,以及基因专利等法案。

美国高等法院每年在6月1日前完成所有意见的草案。9位大法官相互传阅, 随后的异议将在6月15日之前提交。

向公众发布的结果将是最终的决定。但投票结果可以在最后一分钟发生变化。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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