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账户的数额规定和罚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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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04日讯】(文/ 德坪财务 )一些有免税储蓄账户(TFSA)的朋友在近日里收到联邦税务局(CRA)的2012年度超额供款罚单邮件,可能会感到很不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关于免税储蓄账户的规定

免税储蓄账户(TFSA)是联邦税局在2009年推出的、鼓励纳税人将一部分的钱储蓄起来的政策,在这账户的一切收入皆免于纳税。税局规定,只要在任何加拿大容许的金融机构包含保险公司、投资公司、银行开户时填上表格注明是免税储蓄账户就可。

尽管账户内所得不用纳税,但有一定的条件,这包括:

  1. 所有年满18岁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在税务年度有申报所得税、同时移居加拿大满一年,皆可开户。
  2. 纳税人开户存钱后,可以用该账户的钱进行投资,所得收益不用上税。
  3. 可以做为储蓄账户、担保资金证(GIC) 定期账户或投资基金账户,账户的收益将免税。
  4. TFSA与注册养老储蓄计划(RRSP)账户的区别是:存入时不能抵税,提款时不须上税。
  5. 存入的金额在2009~2012年不能超过5,000元, 2013年期限额提高到5,500元。
  6. 如果从账户提钱,所提的额度可在下一年度存回。这点很重要,如果在时间没到前存入超额,将视为超额存入而面临超额罚款。
  7. 如果在某一年的额度没有用满,可以衔接下一年补上。
  8. 每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免税储蓄账户。如可在任何金融机构包含保险公司、投资公司、银行同时开户,但必须确保账户总投资在年度投入时没有超额。
  9. 从免税储蓄账户提取的钱不会影响个人税务收入。
  10. 每人每年的免税储蓄账户额度将由税务局提供报告。

初次违规 税局酌情豁免

不少纳税人并不知道或不是非常清楚TFSA的这个规定,把这个账户当作普通储蓄户头用,多次存入、取出,因此就 接到了罚单。据联邦税务局的资料, 从2009年开始实施免税储蓄账户政策到2012年6月份,约有820万纳税人开设了TFSA,其中累计共有25万人超额存款,其中2011年违规人数最 多,超过10万。

按税务局的警告信,违规者不仅要就超额的部分纳税,还要缴纳罚金。税务局的罚款 很严厉,按每月收取账户内超额存款的1%作为罚款。如果当局认定是故意行为,故意超额存款的收入或获益还要额外缴纳100%的罚款。据悉,1名纳税人利用 该账户共赚取44元的利息,结果竟然要交139元的罚 款,超过了利息的3倍。

在2010年,即TFSA启用的第二年,联 邦政府考虑到这个“民情”,财政部联合税务部发出声明,表示有必要对违规个案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甚至“灵活处理”,其中包括豁免超额存款的税务部分。

罚款需在6月30日前付清

近日,联邦税务局(CRA)正在核对加人免税储蓄账户(TFSA)2012年实际供款额和供款限额,陆续发出TFSA 2012年度超额供款罚单邮件,且规定罚款必须在6月底之前支付,否则会按超额部分累计利息。

如不幸超额供款、需支付罚款时,可填写2张官方表格,第一张表格列出当年详细的按月供款取款明细,并列出总额,这张表格称RC243 Schedule A Excess TFSA Amounts,长达7页;第二张表格叫RC243 Tax-free Savings Account Return,这张表格相对简单些,根据上表得出的最后数字计算罚款金额。

如果不怕麻烦,可按上述方法去做,否则就等CRA的信函。CRA表示,第一张表格已经为当事人填写好,并计算好罚款;等官方正式罚款函的另一 个原因是不用支付任何利息;收到罚款函后,可随时寄支票支付,在支票背面填上自己的社会保险号并写下TFSA overpayment,到时这笔钱就会计入到你的税务账户中。

CRA建议,一旦发现超额供款,最重要的是赶紧取出超额部分,避免每月1%的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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