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涛:自杀官员的绝路和生路

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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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08日讯】在大陆的一些监狱里面流传着一句“名言”——“绝路也是一条路”,这是对那些被法律认定危害社会的罪犯的自嘲。每年都会有罪犯以各种方式走上绝路,了却了自己的一生。这不能不说是错误的选择,是中共宣扬无神论造成的危害。因为自戕者将会在其肉体消亡以后,承受更严厉的罚责。而对于那些与自杀者有关系的人来说,背负“畏罪自杀”的名声,这是自杀者的罪上之罪。

对那些本身无罪却无端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来说,他们也同样可悲。中共60多年的邪恶统治中,从“土改”到“文革”,无数善良的中国人因忍受不了折磨屈辱而选择了“绝路”,这些冤死者往往被强加的“畏罪自杀”的说法,也直接伤害了每一个他们认识和爱着他们的亲朋好友。

自从中共新班子上台后,在“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呼喊中,中共的一些官员并未选择认清中共的邪恶,“弃暗投明”,却开始选择“绝路”,但中共在报导中鲜见“畏罪自杀”的说法。这对于贪官牵扯到的每一个人来说,多少有些宽慰,也可以说是中共对他们内部人的“恩惠”。

毫无疑问,自杀是有罪的。举例来说,公元967年,英国国王颁布法令,自杀者与谋杀犯同罪,处罚相同。这是西方在近代以前宗教信仰社会的主流观点。法国大革命之前,西方许多国家都是将自杀列入犯罪之列的。但法国大革命之后,却废除自杀罪,以为“人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这本身就是一种文明的大倒退。间接否定了对生命的尊重,也是与世界各国的正教教义相悖的。虽然即便认定自杀有罪,对生命消失的人来说没有这一层空间的更多意义,但对自杀者有所关系的人,却是一个“提前打的招呼”——“自杀,带给亲朋好友的不但是痛苦,还是连带的罪行”。

我们再来看宗教,在宗教中,自杀都是被认定有罪的。因为宗教无论是在告诉人们“爱”的原理与宗旨,天堂和地狱存在的绝对性中都明确了人应当自然走完自己的一生,如果自己以自我的方式打破宿命的安排,其实就是无视神的安排,必然“难辞其咎”,导致“罪责难逃”。那么这个奔赴黄泉路的自杀者,肯定进不了天堂之门。

现代科学的发现以及现代所发生的许多事情,无数的现象和揭秘已经在向人类展示了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而有关轮回的研究无论是从濒死者的口诉找到突破口,还是催眠中找寻到的真相、各种先进仪器探测到的另一个世界,都在证明“灵魂的不灭”。而不灭的灵魂就将永远要面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好事坏事产生的结果或后果。

所以,宗教中说,自杀者将因自杀罪下地狱。

网上有消息说,最近一两年,中共各级官员自杀死亡有一千二百多人。从最高级别的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白中仁在家中发生意外而亡到最近的“5日上午8点,潍坊市常务市长陈白峰自己住地附近自缢身亡”,共产党人“死都不怕”让人感叹唏嘘!随之而来我们也看到了各种解读:什么工作压力、抑郁症等等等等。但不管是什么说法,只有一点是没法不承认的:这些自杀的“共产党人”都或多或少知晓自己“有罪”,虽然他们还不可能走到相信耶稣“人是有罪的”那个高度,但是,人性善的一面未曾全然泯灭,会让他们呈半醒状态。而关键是最后促使他们走上绝路的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他们脑中被灌输的无神论的毒素,从有神论和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不信来世者应是自私的人。看清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他们的自杀是被中共自杀的!

对那些时时刻刻提心吊胆酝酿自杀情结的共产党成员们若能因此而阅读《九评共产党》,彻悟出来,退党的同时赎罪,对自杀者来说会是很大的安慰,虽然曾经的罪责难逃,但一定会有机会给自己生命的永远种下善根,不至于被彻底的死亡。

当然,死亡也是唤醒其他生者的强心剂,他们所有认识的人何不从此惊觉:中共邪党又将一个生命杀死,跟随中共的每一个人都将“被下场”。

绝路绝不是路,只有远离邪恶,尽快退出中共恶党及其所有组织,才是唯一的生路,而这条生路将带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真正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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