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男女会客室:婚姻暴力 该劝和或劝离?

曼丽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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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有情天地中的男男女女,在面对爱情的到来,婚姻的缔结,与婚后的柴米油盐时,总有说不完的侨段,如何在其中爱得自在与无伤,爱得充实的与圆满,欢迎您写信投入【都会男女会客室】,让曼丽夫人陪你一同探讨现代男女情感世界中的难题,让爱的世界增添更多美丽的传奇!

曼丽夫人好:

我朋友五年前结婚,这五年来长期受到先生言语及肢体上暴力,甚至连她现在怀孕三个月也不放过,我朋友和先生公婆一起住,全家拿这个儿子完全没办法。由于她的公婆在乡下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每次出了事也不敢报警,直到有一次我朋友被打到休克, 胎儿紧急,赶紧送医,经医院通报后才在警局留下案底。原本朋友碍于怀孕忍着,这次事件后朋友坚持要离婚,但男方包括他们全家也坚持不肯签 字,除非孩子归他们。男方一直拿着孩子当筹码,例如说离婚后绝不会让我朋友见孩子,一会又用软的方式,说孩子需要母亲等等。我朋友目前没有工作,在经济上绝对站不住脚,也没有钱请律师,娘家也是劝和不劝离,请问曼丽夫人,我朋友该怎么办?

您好:

为了好友的困境,你提笔写写这封信,你真的是一位“益友”。至于信中提及的问题,我们可以分两部分来看。首先,是人情上的考量。所谓“劝和不劝离”,“家暴”中施暴者本身,是因为暴力成性,还是因为夫妻之间沟通有瓶颈?这方面有没有尝试过共同去面对?如果可以透过咨商辅导而获得改善,这会是最好的方法,毕竟,腹中胎儿一出生,就要面对有爹没娘、或有娘没爹的境况,真的很令人不舍。

另一部分,从信中看来,好友遭家暴的情况似乎很频繁,依刑法规定,家暴范围,涵盖语言暴力或肢体暴力。依据严重性,可能涉及伤害罪或杀人罪,甚至妨害自由或其他强制罪。根据实际案例,常见家暴的判决有拘役、罚金、缓刑、有期徒刑等。因此,这法律 常识应当有人郑重告知施暴者一方。

再者,旧法里,对于子女监护较偏向丈夫,但是,亲权行使的法律条文在1996年 有了大幅更改,母亲不再是争取监护权的弱者。法院在做裁定之前,会请社工员做家庭访视,并参酌社工人员所作的访视报告,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来决定子女的监护权的归属,因此,有钱的一方不一定绝对有利。若父母一方曾有家庭暴力之记录,法院会推定家庭暴力的加害人不适宜照顾孩子,除特别情况外,会将监护权判给没有暴力的一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条)。所以男方说“离婚后绝不会让我朋友见孩子”,这是法律常识不足的说词。

如果,友人夫妻之间已经无转圜余地,必须对簿公堂,法院也有相关咨询管道可以帮助弱势民众免费打官司。只是, 官司如果打赢了,朋友必须要面对的是独力扶养小孩的人生,在经济情况无法独立的情况下,这将是另一项艰困的人生功课。不过,天无绝人之 路,只要有决心,夫妻破镜重圆有可能,单亲妈妈独力照顾孩子也有前例,或者选择孩子跟着施暴成性、但是有较好经济条件的父亲,这一切端看个人的选择,一旦决定下去,就必须无怨无悔,努力走出阴影,为自己、或将出世的孩子打造一另个幸福人生。

曼丽小语: 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有决心,夫妻破镜重圆有可能,单亲妈妈独力照顾孩子也有前例,一旦决定下去,就必须无怨无悔,努力走出阴影,为自己、 或即将出世的孩子打造一另个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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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男女会客室】主持人:曼丽夫人 敬笔

责任编辑: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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