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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府打房祭重税 学者:完善配套更重要

2016年房屋税、地价税骤增,学界对此展开探讨,学者指出,政府课征不动产持有税应优先从稳定税源角度出发。(Fotoli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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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湾台北报导)去(2016)年房屋税、地价税骤增惹议,多数屋主税金增加有限,但部分新屋及商业设施税金骤增。政治大学商学院信义不动产研究发展中心邀请专家学者13日发表专题演讲,从不动产持有税的多重角度进行分析,简述持有税制演变、对都更开发产业的影响,以及对市场的冲击等主题。

昆山科技大学商业管理学院院长陈淑美表示,各国税收结构不全依赖财产税,还有消费税、所得税,但是台湾近年经济成长下滑但税收逆势增加,人民负担年年增加。

她表示,财产税不应当成财富重分配的工具与居住政策手段。国际经验来说,多数国家房产税制度主要为税收考量,少被作为调控手段。

日本5年新宅税额减半

日本则针对5年内新建住宅给与税额减半优惠。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系讲师蔡孟彦指出,日本在房价飙涨阶段,曾课重税抑制房价,但成效不彰。经济泡沫之后,土地交易萎缩、地价持续下滑,日本自1998年采限期停止课征地价税至今。为了提振低迷的营建业并鼓励都市更新,也对新建优良住宅给予前5年税额减半的优惠。

蔡孟彦表示,政府课征不动产持有税应优先从稳定税源角度出发,其次才是赋予平衡市场的功能,“税捐负担无可回避,也可能转嫁,若租税成本骤增,对使用者或营业人的冲击可想而知。”政府设计税制,应避免租税负担遽增的情况;而若想抑制房价,不能只检讨房地产持有税,遗赠税也须一并检讨。

老公寓都更 持有税暴增

持有税调整对都更开发产业影响大,都市更新研究发展基金会执行长丁致成指出,调涨房屋税,多少干扰民众参与更新意愿。以台北市一处4层老旧公寓为例,原室内面积不变的状况下,自用住宅更新后房屋税暴增18.6倍,从一年2,779元增加到约5.2万元;若非自用住宅成本持有成本(房屋税+管理费)更增为24.1倍,需缴税约6.7万元。

而日本都更案中,有些社区将共同持有的停车位或店面出租收益,抵缴新房的持有税或管理费,但台湾不易仿效。丁致成建议,政府要让老公寓所有权人较有感,应更新税捐优惠,譬如直接更新物件房屋税免征2年或减半征收3年。

税制应明确 配套应渐进 

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教授彭建文直言,当前不动产税制问题为持有税与移转税未配套考量,缺乏完整与长期规划,税制不确定性高,不动产税性质属于地方税或国税也不清楚。

他表示,土地与建物分别课税估价,产生理论争议与实务困境、税基严重偏离市价、持有税有效税率偏低,以及公告地价与房屋评定现值调整频率偏低,“这就造成多年涨幅一次反映,税赋暴冲而又事后打折的现象。”

彭建文建议,政府应拟定完整长期的配套措施,降低未来不动产税赋变动的不确定性。另外,应订出不动产持有税实质税率目标,在合理缓冲时间内渐进调整,税基则应每年评定,避免景气反转所造成的认知落差。

他表示,中、长期来说,应合并为不动产税,兼顾简便、务实、避免混淆冲突,并明确规划且交代不动产税的用途,减缓民众对税负增加的反弹。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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