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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通知不请自到

自家摄像头助追回垃圾箱 安省男:我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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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自家的安全摄像头帮助安省男子莫尼兹(Joe Moniz)追回了垃圾回收箱,但随后而至的违规通知,让他感到市府在整他。

今年4月5日市府垃圾清理外包公司GFL的垃圾车,被莫尼兹家的安全摄像头拍到,把莫尼兹及其邻居的垃圾回收箱与垃圾一起扔进了垃圾车。莫尼兹联系了市府,很快位于汉密尔顿的Albert St.街上的两户人家收到了全新的垃圾回收箱。

收到违规通知

4月10日莫尼兹收到了市府发出的违规通知。市府建筑部门的执法检查员提出,就他的摄像头要与他谈谈。莫尼兹对CBC表示:“他们被抓住了,现在他们要给我找麻烦。”

莫尼兹研究后发现,他确实违反了城市法规,他安装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不能超越自家领地。但他的摄像头拍下了GFL垃圾车驶经的街道,而那是市属领地。他说:“我尊重这一法规的初衷,但出于为了公共安全和捕捉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应该可以对公共物业进行监督。”

摄像头的拍摄范围

五年前莫尼兹的家遭破门而入,之后他安装了摄像头。现在摄像头又给他带来新麻烦。莫尼兹认为,在摄像头被普遍应用的今天,市府的法规看起来有点怪。

他说:“如果我的垃圾箱再次失踪,我将无法(知道)它们去了哪里。”

此外,为了协助刑事案件的调查,警方经常要求公众或企业提供他们的摄像头拍到的物业周边情况的监视录像带。

莫尼兹面临的情况是,他违反了法规,建筑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教育业主,让对方了解强化法规(Fortification bylaw)以及市府对私人安装监视摄像头的要求,希望业主自愿遵守。

如果业主没有自愿遵守,执法人员将下令命其遵守。如果业主仍不理睬,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遵守,市府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依据城市法规第23(1)条中的强化法规,最高罚款额:第一次违规2万元,第二次5万元,第三次或之后10万元。实际罚款额,由法院裁定。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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