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机密档案中的历史真相之八

【秘档】湖南农民运动是痞子运动

朱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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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3日讯】(编者按:本系列文章由大纪元特约作者从中共党史机密档案中整理而成。因安全原因,无法一一注明出处。大纪元将在适当时机公布信息来源。)

华夏大地本是礼义之邦,在中国农村,大多数人本着传统的天理人情,过着安分守己的日子,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

二十年代,毛泽东仿效列宁的极权模式,在湖南乡间搞起湖南农民运动,人为制造仇恨,乡村富裕人家和贫穷人家之间的矛盾冲突,被挑拨得非常尖锐。流氓无产者被鼓动组成“农民协会”,以“革命”的名义,大肆烧杀抢掠。但凡流氓无产者看上的财产,只需给物主冠上一顶“土豪劣绅”的帽子,便可公开掠夺,更有甚者,给有钱人戴高帽子游街、关入监狱,乃至枪毙。这种“无法无天”的造反,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都是违法犯罪的极端暴乱行为,却被中共“崇高化”、“合法化”。

文革中,红卫兵学习当初的湖南农运,给所谓“阶级敌人”戴高帽游街,手段比四十年前的湖南农运更为残暴下作。很多被红卫兵戴高帽批斗、被逼下跪的“老革命”, 就是当年给“土豪劣绅”戴高帽子的“革命农民”。

毛泽东被任命第六届农讲所所长

1923年6月,在共产国际的指挥下,中共全体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

1926年3月19日,国民党常委召开会议,毛泽东被任命为第六届农讲所所长。

5月3日,第六届农讲所开学。利用这个讲台,毛泽东大力宣传俄国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民粋派主张,即到民间去发动农民夺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农民,做到农民家家有田地种,人人有衣穿,过平等富裕生活。毛从中国历史上各朝代农民运动讲到当时国民革命运动,指出所谓“地主剥削农民,给农民带来苦难”,激发学员对土地占有者的仇恨。

7月,毛泽东带领50名农讲所学员,赴韶关实习一星期,参观考察农民运动情况。8月中旬,又组织全体学员赴海丰两星期。实习中,有学员提出,农村地主势力很强大,农民不容易发动起来,毛泽东则说农民中有一批游民无产者,这些人行动勇敢,天不怕,地不怕,是一支可用的力量。

毛泽东不执行“二五减租”决议

1926年10月5日,第六届讲习所毕业学员回到派出省份,到农村开展农民运动。

当时,国共两党已达成共识:国民军北伐的同时,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地主的土地要实行减租减息,不以暴力手段没收地主土地权。要实行耕者有其田,但不能用暴力从地主手中抢夺土地,这也是孙中山先生的既定方针。后来国民党在台湾进行的土地改革,就是按照孙中山的这个思路,实行赎买土地的温和农村改革政策。

1926年10月15日至28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二五减租”决议案。这是一项正确维护统一战线的政策,即满足农民的部分利益祈求,又不太伤害地主利益。但毛泽东不感兴趣,不去布置执行,《决议》成了一张空文。

煽动流氓无产者做“革命前锋”

1926年11月,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会议作出有关中国问题的决议,提出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是当局的中心,指示传到中国,毛泽东极为赞成。根据他的提议,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农民运动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书记,澎拜、阮啸仙等七人为委员。

毛泽东到职后,制定了《目前农运计划》,计划规定:“在目前情况下,农运发展应取集中的原则,全国除奥省外,应集中在湘、鄂、赣、豫四省发展,目标是夺取地主土地,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在毛泽东看来,只要农民发动起来,敢于造地主的反,什么统一战线不统一战线,已无实际意义。

1926年下半年,国民革命中的农民运动已由广东向湖南发展,湖南成了农民运动的中心,广州农讲毕业的湖南学员回湖南后,在毛的旨意下,开展农村工作。

对乡下农民来说,要他们打破世代的乡村的平和,起来造地主的反,并不容易。但村间游走流窜的无产游民,有些以乞讨为生,有些是盗匪黑帮,有些纯粹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流,他们对乡村没有归属感、责任感,因此敢抢敢夺,敢打敢杀,乡下人把他们看成没有规矩的地痞流氓,也就是流氓无产者。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说:“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在一些地方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中共就是煽动这些流氓无产者做“革命前锋”,利用他们来再发动普通农民造反的。

到1926年底,湖南农村已经被搞得天翻地覆:一大批流氓无产者掌握农村大权,想干什么干什么,想斗谁斗谁,大地主、小地主、小地主出租者、富农、富裕农民,不分等级都在打倒之列。抢他们粮食、占领他们房屋,捉他们游街。国民革命军的中下层军官,在前方打仗流血,湖南家里的土地却被夺走,这激起很多国民革命军官的反抗。国民军35军军长何键的岳丈被农会捆绑批斗,共产党湖南早期领导人李文山,因为家里是地主 ,亦被抄家,其父也挨打。

流氓无产者甚至在乡村砸庙宇,烧、毁菩萨。1926年,“醴陵禁迷信、打菩萨之风颇盛行。北三区农民破了木菩萨煮肉吃。南区东富寺三十几个菩萨都给学生和农民共同烧掉了。” 毛认为,这是“推翻神权,破除迷信,是各处都在进行中的革命运动”。[1]

这群地痞流氓,以暴力加利诱,裹胁越来越多的普通农民加入其中。到1927年1月,湖南全省农民协会的会员已增至二百多万人。当时整个农村混乱不堪。有钱的、在城里有亲戚的都跑了。社会舆论一片咒骂、指责,批评“农运是流氓地痞运动”、“糟糕透了 ”。

农村动乱,时局动荡,国民革命统一战线濒临破坏。一些中共领导人认为,为稳定社会秩序,此时应该教育农民:国民革命当前要打倒的主要敌人是北洋军阀,而不是参加国民革命统一战线的地主阶级,这样才能推进国民革命。但毛泽东反其道而行之。

毛泽东认为,“痞子运动”“好得很!”

1926年12月3日,毛泽东参加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1927年1月4日至2月5日,他深入湖南农村考察。2月26日,毛泽东就考察情况写报告给中共中央,指出:在各县乡下所见所闻与在汉口、长沙所见所闻几乎完全不同,始发现从前我们对农运政策处置上几个颇大的错误点。党对农运政策,应注意以“农运好得很”的事实。纠正政府、国民党、社会各界一致的“农运糟得很”的议论;以“贫农乃革命先锋”的事实,纠正社会一致的“痞子运动”的议论;以从来没有什么联合战线存在的事实,纠正农协破坏了联合战线的议论。报告说:“农民一切向封建地主阶级的运动都是对的,过分一点也是对的……”

回到武昌后, 3月5日,毛泽东起草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中共湖南区委机关刊物《战士》周刊,分三次连载发表。陈独秀不同意报告中的极端思想,《响导》周刊只发表了前半部分。

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充分肯定农运的极端暴戾的行为:“痞子运动”“好得很!”他毫不避讳地说:“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样温良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他认为“那些从前在乡下所谓踏烂鞋皮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总而言之从前为绅士们看不起的人”,“他们现在在农会称王”,“他们发号施令,指挥一切,站在一切人之上”,“为所欲为”,“动不动捉一个戴高帽子游乡”,“竟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看过后,“你必定觉到一种从来未有的痛快。”

 农民运动升级为无底线的阶级斗争和屠杀

《报告》发表后,由地痞流氓把持的农会发出“布告”,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极端口号,有些农会实权落到游民无产者手中,他们说了算,带领农民吃大户,吃大地主、中地主、小地主,富裕一点的农户也被吃;土豪劣绅划线的标准常常定得非常任意随机,有的地方把凡是拥有五十亩以上田地者一律归成土豪,把凡是穿长衫马褂者一律当劣绅,还有的地方开大会,只要有一个人指认某人是土豪劣绅,往往就没有人会反对。有时对土豪劣绅连姓名都不问,就带上高帽游街,下跪陪斗,把地主打倒在地,还踏上一只脚,闯进地主家少奶奶的床,拉屎拉尿。还有的在群众审判当场被立即枪决的,有的“土豪劣绅”被人用梭镖刺死,有的在批斗大会上被直接打死,连当时中共要员李立三的父亲,也在农运中,以“土豪劣绅”之罪名被枪决。在共党指导下,农民运动逐渐升级为无底线的阶级斗争和屠杀。

1927年4月11日,湖南大知识分子、清朝最后一名状元叶德辉,被共党控制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授权成立特别法庭判处死刑,公开处决,罪名是“封建余孽、豪绅领袖”。 [2] 叶德辉事实上是因为骂农民协会的一幅对联被处死的。柳直荀《马日事变的回忆》:“叶德辉的对联是‘农运久长,稻梁菽麦黍稷,一班杂种;会场广大,马牛羊鸡犬猪,都是畜生。’”[3]

“马日事变”

叶德辉被处决后,形势急转直下。湖南绅界震动,纷纷投身国民党军队,国军震惊于共党的残暴,决心戮力将其歼灭。

1927年4月,暴力的农民运动,以及同期中共鼓动的工人运动所造成的赤色恐怖,使蒋介石公开宣告与苏联和共党断绝关系,同时发布通缉令,通缉共党首要。5月,国民革命军驻军开始镇压农工运动。5月中旬,临湘农民协会委员长李中和被惨杀;18日常德近郊农协会委员长被凌迟处死;19日夜何键部将益阳县工会、农协会占领,农民自卫军及工人纠察队被缴械;5月20日晨,何键部、熊震旅,将常德所有革命团体都包围起来,工人纠察队起而抵抗,遭机枪扫射,死80多人。5月21日,驻长沙国民革命军独立三十三团团长许可祥在何键策划下,在长沙镇压工会、农会,捉捕工农领袖人物,开枪杀共党。史称“马日事变”。马日事变后,许可祥部在长沙一连屠杀七八天。湖南有二三十县的群众遭屠杀,到6月10日,被杀害群众达1万余人。这种种报复行为,完全是毛泽东极端暴力思想引来的恶果。

湖南农运造成严重危害,国共联合统一战线被破坏。7月14日夜,汪精卫主持召开没有共产党人参加的国民政府会议。通过了分共决议。17日,国民革命军武汉驻军,开始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以中共的背叛而告终。

评述:

如今,在中国大陆能读到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已是历经几次修改。 1948年的版本中,存有毛泽东对无产游民的定义分析:“事实上,贫农领袖中,从前有些确是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赤贫阶级“全然无业,既无土地,又无资金,完全失去生活依据,不得不出外当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当乞丐的,或为非作歹做盗贼的,都是赤贫”;1951年再版时,以上段落都被删除;现在的版本,“那些从前在乡下所谓踏烂鞋皮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这段话,也被删掉了。估计都是中共担心影响自己的“光辉形象”吧。

注释:

[1] 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编辑《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1年 第32页。内容如下:

“神权的动摇,也是跟着农民运动的发展。许多地方,农民协会占了神的庙宇做会所。一切地方的,都主张提取庙产办农民学校,做农会经费,名之曰“迷信公款”。醴陵禁迷信、打菩萨之风颇盛兴。北乡各区农民禁止家神老爷(摊神)游香。渌口伏波岭庙内有许多菩萨,因为办国民党区党部房屋不够,把大小菩萨堆于一角,农民无异言。自此以后,人家死了人,敬神、做道场、送大王灯的,就很少了。这事,因为是农会委员长孙小山倡首,当地的道士们颇恨孙小山。北三区龙凤庵农民和小学教员,砍了木菩萨煮肉吃,南区东富寺三十几个菩萨都给学生和农民共同烧掉了,只有两个小菩萨名“包公老爷”者,被一个老年农民抢去了,他说:“莫造孽!”在农民实力占了统治地位的地方,信神的只有老年农民和妇女,青年和壮年农民都不信了。农民协会是青年和壮年当权,所以对于推翻神权,破除迷信,是各处都在进行的。”

[2] 署名同意判决叶德辉死刑特别法庭之委员,为吴鸿骞、冯天柱、谢觉斋(即谢觉哉)、戴述人和易礼容。其中,吴鸿骞(国民党员)时任湖南省高等检察厅厅长;冯天柱(国民党员)时任湖南省高级军法官;戴述人(中共党员)、谢觉斋(中共党员)都是当时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监察委员;易礼容(中共党员)则是湖南农协负责人。[维基百科]

[3] 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447页,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6年。

责任编辑:张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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