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惠林:公亲VS.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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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18日讯】自小英政府上台以来,台湾内部的抗争及纷扰就加温了,主因是小英总统全力兑现其“改革”的政见,而各项改革接连如火如荼进行。其中,年金改革和“一例一休”两项所引发的冲突及批判最为强烈,主因就在“利益”的缩减。

能不能以现在所用的改革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平实地说,“不可能!”因为当今所用的方式,不论是哪个单位、哪个党派、哪个团体都是“社会主义的思维和做法”,都会造成治丝益棻的下场。关键就在小英总统对一例一休政策的感叹:“公亲变事主”,白话地说:政府角色扮演错误。政府由“公亲”下场抢当“事主”,或者说:裁判兼球员。

以“一例一休”来说,工时多少、工资多少、何时工作、按时按周按月或按年计算等等事宜,究竟是谁的事?按理应是“当事人”的事。要不要有白纸黑字的约定书,或者只口头约定,甚至是“无形”的心照不宣,都应该是“个人”之间的事。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不要说每个人都是活生生、有灵魂、有价值判断的,不论是主观客观的要求都会不同,就是同样的一个人,在不同时空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要求和判断,因而不可能有一套“标准”在,即便是所谓的“最基准”或“最低”都不可能会有。同样的,不同的人经营同一家店或企业,也不会有相同的方式。

对于〈劳基法〉来说,其制订和实施的当时,早已有“同一条裙子不可能大家都能穿”、“同一条裤子不可能大家都可穿”的批评。原本是个别劳资之间的事务,竟然要政府经由极少数所谓专家(其实是标准的“局外人”)来订定,并强制当事人遵行,这不是很不合理吗?至于说,是为了保护弱势者免受剥削,其实正好相反,到头来这些政策都结结实实害到这些弱势者,而且愈弱者受害程度愈大。以“一例一休”言,就是中小企业的业者和员工受伤最重。可叹的是,这些都很难“看得见”,也不可能“量化”,而当事人也都不清楚事情的因果,往往抗议错了对象,或者还感谢元凶呢!古早以来,东方就有“爱之适足以害之”,西方也有“到地狱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铺成的”,说的就是这类情事呀!

就让劳动条件、工作条件的订定还给民间当事人,政府充其量当个化解纷争的和事佬或公亲吧!

至于年金改革,还是在政府的中央规划、精算的框框里进行,即使新制能再拖延数年,还是不久之后又会碰到相同的“破产”危机,因为基本的关键没能触及。那就是:退休是一个人生命的一环,是每个人的“个人责任”,也或可说是“各个家庭的责任”,是由个人或家庭的“自愿储蓄”来支应。如今却由政府来强制,累积一大堆“强制储蓄”,让庞大的资金滥用、误用,甚至形成炒作乱源,而资金市场也变得无效率,更可怕的是会有官商勾结、贪腐的情事出现。

所以,是有必要返还让个人学习“当人”的机会,不要把人民都当长不大的小孩,而由政府充当父母负责“由摇篮到坟墓”事宜,这是不可能而且会害死人的。毕竟政府不是神,还是让人民在自由市场里学习成长吧!#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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