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办贫困证明自杀”所折射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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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23日讯】在所谓“中国崛起”的长达几十年的岁月中,发生在民间的“自杀”惨案却一直是层出不穷。当一起又一起的案件持续不断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时,每次都让人禁不住想要呐喊,中国的“自杀”没有最悲哀,只有更悲哀。尤其是发生在底层社会和贫困人群中的“自杀”事件,不仅透着难言的无奈和绝望,甚至有“自杀者”还死的不明不白。

这也是本文一定要给“自杀”二字加注引号的原因所在。中国的很多死亡都是被冠以“自杀”之名,其目的当然是为了掩盖“被人加害”的事实。就好像发生了一个星期,最近才被陆媒低调报道的山西“办贫困证明自杀”事件,虽说被警方定为“自杀”,但从家属到旁观者,似乎没有人不感到可疑。即便只看了一眼标题,都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办个证明,怎么就想到了寻死呢?是证明没办下来吗?到底是什么证明比命都重要?

按照媒体报导所言,国家级贫困县右玉县村民岳成义于8月14日到乡政府,“为今年刚考上大学的二儿子的助学贷款申请表盖章”。“一家人到了乡政府后,被告知办事的工作人员不在”,但后来,“岳成义独自一人走进了乡政府”。“约两个小时后,他被儿子发现躺在乡政府会议室,身中数处刀伤”。二儿子告诉记者,父亲的“肚子和脖子上都有刀伤”,“送医不治后,于当晚10点左右死亡”。而对于官方公布的“自残致死”的说法,岳家人都表示异议,他们认为,在家里的长子已成家立业、二子刚考上大学的情况下,父亲岳成义“怎么可能自杀呢?”

新闻标题令人生疑、事件本身十分蹊跷、死者家属也不相信,这显然都是因为当地警方拒绝公开对死者做出“自残致死”的判断的依据所致。谁都知道,结束一切猜疑的最好办法就是公开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所有直指死者自杀的证据。况且死亡地点又是在乡政府的大楼里,若以“监控坏了”、“没有目击者”这类荒唐理由来回避质疑,恐怕是有些说不过去。

但案件进展到这儿,还是这样戛然而止了。这不禁让我们发现,一直以来,中国大陆有太多“非正常死亡”的案例都被打上了“××系自杀”的标签,而最终的结果就是真相石沉大海,死者死的不明不白。最典型的案子当属一年前发生在京城、轰动了全国的“雷洋案”。相比这个离奇到“出个门、接个机都能死亡”的案件,如今,堂而皇之发生在乡政府大楼里的“自残致死”案,似乎显得并不那么神秘。

由于这样的案例太多,加之每次的处理方式雷同,现在中国人恐怕都已练就成“从逆向思维中迅速发现真相”的本事了。大家心里跟明镜似的:那些死的不明不白的,基本上都是冤案,并且还是人为制造的冤案。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在中共的强权管制下,什么人敢如此大胆、在乡政府的大楼里制造死亡,并且还能让警方掩盖证据?显然,这种本事不是一般的P民或小混混所能有的。

这话说起来,恐怕还要提到“法轮功遭构陷、被迫害”的这起现代最大冤案。当初,江泽民一意孤行、下令迫害时,不仅高举“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大旗,甚至一再叫嚣、宣称“打死打伤法轮功学员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打死也白打’”。在这种指示下,也有中共高层随声附和,称“如有法轮功成员被严刑逼供致死,‘打死也算自杀’”。

江泽民及中共流氓集团对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都能如此肆无忌惮的制造冤案,在光天化日之下把杀人说成自杀;可想而知,对那些牵涉到自身利益、妨碍自己挪用扶贫款、助学金的底层贫困户,受中共庇护的地方政府又怎会心慈手软、有所顾忌呢?在明知立法、司法早已甘当中共“乖孙子”的情势下,那些为党效力的官大爷们还有什么杀人越货的事儿干不出来呢?

雷洋尚且是京城名校的高知,还有众多的同仁为其鸣冤、抱不平,但最后也只落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结局。可想而知,那位远在贫困山区的村民又能否沉冤得雪?

如今,这起“办贫困证明自杀”的案子虽被报道的如此低调,但却足以向所有的中国人再次敲响警钟:中共这个杀人狂魔决不会因为老百姓的善良、无辜而手下留情,只要你不心甘情愿的任其鱼肉、宰割,只要被宰后还有一丝怨言,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中共的刀下冤魂。最后,也一样会说,杀你算自杀,死了也白死。#

责任编辑: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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