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或立法规定疗养院护士照顾住民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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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宜君纽约报导)1月底,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出台疗养院观察报告,指纽约州疗养院感染中共病毒的死亡人数中,有三分之二住在照护人员配备不足的疗养机构,借此强调专业照护人员的重要性。《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Safe Staffing for Quality Care Act)也再次被立法者重视,欲强制执行疗养院与医院的医护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与照护时数。目前,该法案已送至州议会法规委员会(Codes Committee)辩论。

《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最早由州参议员杜恩(Thomas Duane)在2009年提出(S7974),但一直到2019年时仍未通过。由于这项法案需要聘用更多护士,州卫生厅(NYS DOH)去年还出台43页报告,质疑该法案是否能在护士短缺的情况下正常运作。

直到去年疫情重创疗养院与医院,《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在今年1月初被重新提出,而詹乐霞超过70页的重磅报告也推快了立法进程。这项法案在2月2日被送往州议会健康委员会(Health Committee)评量,据健康委员会主席哥特弗雷德(Richard Gottfried)发言人索古特(Mischa Sogut)说,该法案已经在法规委员会展开辩论。

一旦法规委员会通过,议会就会排程投票表决是否通过《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目前距离真正立法,还有一步之遥。

《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规定在疗养院需安排每位住民的每日最低照护时数,且一位护士最多分配给五位以下的急诊患者。疗养机构因此必须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确保每位住民至少有2.8小时的时间由持牌的家居医护助理陪护,1.3个小时由执照护士或注册护士陪护,或有0.75小时由注册护士陪护。

《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另规定医院需要按照不同病房,安排护士与病人的最低比率,如手术室和分娩阶段的产房,一位病人至少要配备一位护士。

纽约州护士工会执行主任帕特・凯恩(Pat Kane)在工会官网中表示,疫情期间,安全的人员配置原可挽救养老院和医院患者的生命。立法机关仍然可以亡羊补牢,通过法案防止伤害并改善患者的生活。

不过,连锁疗养机构“LeadingAge”则持反对意见。纽约“LeadingAge”在官网上公告反对《安全人员配备质量护理法》,理由是研究并未显示人员配备数量与护理质量成正比。“LeadingAge”又指这项立法会导致纽约州认证的疗养院每年人事花费落在1.9亿至23亿美元之间,增加各疗养院的经济负担;且这项立法不清楚纽约州本就长期缺乏护士和医护助理,疗养院尤其如此,也没正视疗养院还有各类专业人员和辅助他们的员工。

关于护士短缺的问题,纽约州护士工会主席朱迪・谢里丹・冈萨雷斯(Judy Sheridan-Gonzalez)在2月3日对媒体“My Twin Tiers”表示,护士在疫情中已经超时工作,倘若通过立法,护士知道自己将在安全的条件下提供专业的护理,她保证护士会回来的。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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