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普选是基本人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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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道/《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一条:
(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十二月十日是“国际人权日”,以纪念于一九四八年在联合国通过并且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今年是宣言确立的五十五周年纪念。

为世界人权同努力

出席香港纪念“国际人权日”活动的民主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提醒港人,香港的前景带有危机,当政府不是由民选产生,无法赢取公众信任时,它可能铤而走险,压抑公众的言论自由。因此港人应努力地去维护人权和法治。


谈到全球化问题时,何俊仁强调,不要只看经济,还要看全球化对人权的影响。现时世界多个地方仍有灭族、非法独囚、违反人权的情况,他希望港人在努力争取民主的同时,应该支持全世界的人权组织,形成全球化力量来抗衡那些威胁人权的黑暗力量。

要改善经济靠民主

民主促进会副主席George Cautherley则指出,经济发展不是最终的成果。他指港人以往曾经满足于只谈经济发展,但香港过去六年的经历,清楚地让港人看到,缺乏民主制度使经济变得萧条。他建议向那些只会叫港人关注经济问题的人,清楚及明确地表达一个讯息:港人需要民主才有利于经济。Cautherley呼吁港人为公平的普选共同作出努力。


至于民协主席冯检基议员,则在台上简短地给与会者上了一课人权速成班,他说,要将人人平等,演化到政治上,人应享有五种权利:

1. 资讯权,能够自由获取资讯以便于作出决策;
2. 咨询权,意见被听取,以免“讲人自讲”;
3. 选择权,每人都是个体不能被代替,衍生到政治上就是选举权利;
4. 监察权,政治制度并非只选出当权者,还要有不同监察制度来监察那些当权者,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这三个权力是互相监察的;
5. 制宪权,给予市民权力参与一些宪法上的决定,如进行公投的权利。


港人享政治权太少

冯检基表示,这些权利正是一把尺,用来量度一个地方的民主程度。他认为,时至今日要谈区议会应不应该有委任制,立法会要不要普选,什么时候可以普选特首是“丑死人”。他认为,在五权中,港人最多只拥有一两个权利;港人的政治权利太少。他又说,每人都有同样的权利,要争取政治权利,不要等有权力的人给予,选举权是基本的人权。

公平投票为基本权

城市大学政治学讲座教授郑宇硕指出,普选是基本人权,公平投票权是基本人权,而改变政治制度,走向民主是改善权利的根本。要实践以协商、共识、求同存异等理念来解决利益矛盾,就要建基于一个公平、一人一票的投票权。


刘慧卿立法会议员办事处、前线、香港民主促进会、民主动力等,十日下午在中环遮打花园合办了“国际人权日”纪念活动,旨在推动港人在民主、人权及普选的意识。除了民主派人士演讲外,大会还安排了歌舞表演,让台下的观众大饱耳福和眼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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