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劳教所以吸毒犯折磨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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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讯】据法轮大法明慧网9日报导,重庆巿消息,重庆市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女教所)位于重庆市毛家山江北区五江路21─1号,原是专管吸毒犯的劳教所,但自1999年7月20日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以来,为逹到镇压目的,耗费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增添设备及人力,它已成为重庆巿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最为着称的集中营之一。

消息来源指出,该女教所设有四个大队,其中的第四大队又名”整训大队”,是在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后所建,专门用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2001年9月,第四大队进行第一次大调整后,改称为”教育大队”,约有25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于此,女教所特别将其他三个大队中,几位个头高、身体壮、胆子大的吸毒犯集中安排于此,以利用这些人参与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工作。

消息称,此教育大队共有管教人员36人,完全采用集中营式的管理:包括楼与楼之间安上铁门,互不往来,同楼之间不能走动,就连同一房间的法轮功学员也不准相互交谈,每个房间终日上锁,每天只有早晚几分钟轮流放出来洗漱,完全进行统一强化”整训” 。

据悉,此女教所的警察与吸毒犯共同用残忍、狠毒的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例如:

一、增添设备加强监视 :自从下令镇压法轮功后,三年多来这里建监狱、添牢房(三十多间)、增警察聚警力(从警校及外地调)、拨专款(为落实”整训”任务,拨专款80万),牢房里、过道上、饭堂、操场、大门口、甚至垃圾场都安上监控器。

二、凌驾于法律之上:被关进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很多都是无故被抓,如警察未出示法律凭据就被绑架、或被警察私闯民宅抓走,在洗脑班若拒绝被洗脑就被非法送劳教、被骗到派出所软禁后转到女教所,各地专政机构非法乱抓法轮功学员屡见不鲜,一但被抓,如果不放弃修炼,关押到期不被释放且可能被延期,再者,法轮功学员一律没有上诉权和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三、施行酷刑:警察受上级指令,执行”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针对不读诬蔑法轮功文章、仍坚持学法炼功、不接受强加的罪名(如不穿劳教服、不佩胸牌、不背23条、不报数)等的法轮功学员,使出了许多招术进行残酷迫害和折磨,例如:
1.站军姿、单脚直立、罚军蹲、跑操场、跑楼层、上铐、关小间、用手肘使劲猛击背心、用手乱抓、乱揪大腿内侧肌肉等。尤其是从外地调派来的监狱长──苏灿使用手段极为残忍,曾连续六天罚学员站军姿,且不得稍没站稳或没做准,否则会受到更严重的虐待,法轮功学员龙岗就在此被折磨致死。

2.女教所针对身体虚弱的法轮功学员,藉”关心”之名,对学员强制”打针”、”吃药”进行迫害。周成渝(重庆渝洲大学教师)及莫水金(重庆长安厂干部)都因而被折磨致死。

3.上铐:白天双手被铐在窗的高处,脚尖着地;晚上铐在床柱高处,不准睡觉。

4.关小间:小间设在楼梯转角处,长一米,宽二米多,四壁均用厚厚的黑胶皮钉上,胶味浓烈刺鼻,四周无窗全部漆黑。关小间至少七天,均要上铐,不准坐、不准睡,除上、下午由吸毒的劳教犯专押去一次厕所外,其余时间都得在黑屋度过,扣饭、灌食、暑天不准洗漱等是常有的事。

四、封锁消息强制搜查:每月会大搜查一至数次,一部分警察严查宿房及法轮功学员个人用品,床上床下、衣服鞋袜、脸盆水桶、牙膏肥皂、每个边角、每个缝隙无一遗漏,包括存放在贮藏室编织袋中的物品也不例外。另一部分警察则在操场依次对每位学员搜身,包括衣裤层层剥光,直到裸体。

五、强制洗脑:整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强制洗脑,若有不从,便口出恶言及拳打脚踢。女教所并给予吸毒的劳教犯特权,并以减其刑期为奖励,安排这些吸毒犯对付法轮功学员。

消息说,以上所报导的内容,仅是重庆市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一部分事实,目前,被关在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尚有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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