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贻春:现代君主论(4)

郑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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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9、毛泽东不懂民主,也不屑于一懂;不懂自由,也不屑于一懂;不懂人权,也不屑于一懂。

民主的基本原则至少有两条:一、尊重多数,二、保护少数,并全面实现个人价值。民主的基础是每个人普遍享有的基本人权。民主需要创造出基于人权之上的既尊重多数也保护少数的一系列以普遍的民意为基础而制订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应机构为运行方式的制度,这种通常被称之为民主制度的所谓的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加强并扩大人人所共享的民主,亦即民主制度乃是民主的可靠保障。没有基于人权的制度是不可能保护所谓“少数人的利益的”,而不能保护少数人的制度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民主制度的,顶多可以称之为“暴民专政”。从历史上看,暴民专政具有非理性的、充满极度血腥的特点,它只能带来层出不穷的和无边无际的悲剧事件。

A 毛泽东向来打着大多数人民的招牌,对所谓少数或极少数人实行迫害、摧残、关押、杀戮。毛泽东以所谓“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民群众的领袖自居,而对居于“百分之五”的人民实行程度不同的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戕害。今天的“百分之五”沦为残民,沦为“地、富、反、坏、右”,沦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明天另一个“百分之五”又沦落到同样的可悲之下场,并被冠以另一种听起来新鲜实则大同小异的例如“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封资修的走狗,”“帝国主义的帮凶”等等的称谓而予以极其严厉的惩罚,直到最后,大部分中国人都已经不可避免地和顺理成章地归入人民的“另类”为止,直到大部分中国人都已经沦为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奴”为止。即使有的人通过献媚邀宠的方式,通过秘报他人之言论、之行踪的方式,通过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的方式,而暂时看起来挣脱了被整肃、被改造的命运,但说不定哪一天,有可能是每时每刻,都不能不面对着被揪斗、被批判、被流放或被关押直至被枪决的命运。每个人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或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兼而有之;既整人又被人整,既害人又被人害。

当毛泽东指斥一部分人为“百分之五”的异类时,群起而攻之,当毛泽东再指斥另一个“百分之五”的人民为异类时,也同样是群起而攻之。如此循环往复,则无人不是异类,无人可以挣脱被蹂躏、被宰割的罗网,无人不有令人可怜可悲和可叹的、业已被注定了的惨剧。而每一个人的如此惨烈的悲剧,则是中华民族现时代悲剧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华夏文明自我沉沦的一个并不惊人的注解。中华民族的浩劫就是在这样丧失了对于少数人保护的情况下、在对于少数人所应具有基本权利被无条件地剥夺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粉墨登场,从而导演出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巨大灾变的。

B 毛泽东在去逝前曾接见过尼克松的女婿。毛说,尼克松总统就因为两盘磁带而在西方世界搞得轩然大波,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两盘磁带吗?换两盘好磁带不就完了嘛。毛泽东试图以此对在水门事件中因偷听竞选对手的话而败露的尼克松表示他的某种支持。岂不知正是两盘磁带及其相关的证据使败坏美国民主传统的水门事件成为打开中美关系之门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连任的位置上不能久居,而不得不立即辞职以谢天下的根本原因。

美国的民主,是十分透明的民主,或者说其理论的要求乃是如此。透明的民主要求一切的政治行为都要公开。而公开的政治行为是与暗箱操作的政治行为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是具有天壤之别的差距的。

公开的政治行为受民众监督,亦即接受不受干涉的舆论监督、接受其他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与批评为其表现方式的,而暗箱操作的政治行为为是以没有民众监督,更谈不上有自由的舆论监督,也没有任何其他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与批评为其表现方式的。传统的暗箱操作的政治制度,包括几千年来的封建主义王朝制和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社会主义王朝制,所实行的都是政治行为密室化,亦即在神秘莫测的和极其秘密的状态下完成政治权力的分配和政治决策的制订的。

公开的政治行为要求公民具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亦即公民可以并且必然知道他们所希望知道的一切的政治头面人物、政治事件的来龙去脉,政治活动的可能结果,等等;暗暗操作的政治行为则必然地否定公民所应当具有的知情权,亦即公民不可能清楚地知道他们所希望知道的一切的政治头面人物、政治事件的来龙去脉、政治活动的可能结果,等等。

公开的政治行为受到以普遍的民意为基础而制订的法律的保护与制约。当政治行为以其正当、合理的方式自我表现时,法律行使其保障之权力;当政治行为不能以其正当、合理的方式,亦即以违规的方式自我表现时,法律则立即予以制止并予以应有的惩处。而暗箱操作的政治行为则不受法律的任何形式的、哪怕是些微的制约,甚至暗箱操作的政治行为竟能以非民意的、反民意的并且是以否定民意为目的而连绵不断地生成并制造出荒谬绝伦的形色怪异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司法解释。

暗箱操作的政治行为符合王朝制度的一般规范,符合来自于君主头脑即皇帝的英明决策,符合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宫庭政治的最大利益。毛泽东惯于以其暗箱操作的宫庭统治之术“领导人民向前进”,理所当然地也不可避免地认定“弹劾尼克松总统”为小题大做之举,为纯属西方人的毫无必要的多此一举。

C 毛泽东建政前,在与当时统治中国大陆的合法的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斗争中也曾以“民主和自由”为号召,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并认为一党专政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为此又是发宣言,又是搞声明,又是开大会,搞得实在是不亦乐乎,搞得实在是轰轰烈烈,搞得实在是像模像样。甚至以拍胸脯的方式向到延安窑洞拜访他的知名学者指天发誓,一定要以民主的方式建立国家,以民主的方式保障社会的正常生活,以民主的方式保证不再重蹈王朝由兴盛到覆灭的历史轮回。但是,建政后,他却完全地独裁化了。什么民主,早就扔到九霄云外去了;什么主权在民,统统地不见了。而主权,即他认定的主子之权,一直在他的手上。

他铁嘴钢牙,说不给你资产阶级民主,你也就不可能奢望任何所谓民主的恩典了;说要实行无产阶级民主,你也就只好莺歌燕舞地献媚邀宠或像哈巴狗一样地摇尾乞怜了。

民主,被毛泽东人为地和毫无道理地划分为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他说,我们要的就是无产阶级民主,而不给资产阶级以任何民主。只能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反动阶级实行专政。按照包括周恩来在内的中共领导人的解释,所谓民主,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对占人口少数的剥削阶级实行专政。

不能保护少数人的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民主?对于少数人(哪怕他们的确是剥削阶级)实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究竟有什么内容?回答只能是:独裁,专制或暴民专政。

独裁与暴民专政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两者同流合污,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无恶不作。暴民专政是独裁的广大基础,独裁是暴民专政的必然表现。无数的事实已经铁证如山地证明:两者对于中国大陆的现实的贫穷与落后、对于中华民族的血泪悲剧委实罪莫大焉!

被强行划分阶级内容的民主,由于其断裂了民主的基本要求,亦即保护少数人的基本要求不能得到满足,而不能成其为民主,而最多只能成为打着民主旗号而行专政与独裁之实的伪民主、反民主!

被强行划分为阶级内容的民主,由于其以大多数人的名义对少数人实行所谓的阶级专政,因而使一部分人丧失了民主,同时这一部分人由于丧失了民主,便必然地沦为贱民,沦为非民主的镇压对象,而当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或一部分人稍有任何不恭之表现、不敬之表现,甚至哪怕有一点点非分之想,都可以被打入另类,都可以被剥夺其本来就没有多少的所谓民主,因而此种民主实在是一种虚拟之物,是一种毫无实际内容的招摇,亦即晃子,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欺骗;

被强行划分为阶级的这种民主,由于其伪民主、反民主的本质存在,由于其欺骗舆论、混淆视听的特点,乃是一种为害甚烈的为虎作伥的真极权、真专制。

D 对人民,毛泽东是没有什么客气要讲的,当然,他还得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还得说什么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云云,无论把他们投入监狱,还是把他们送入刑场,他都说是“为了人民”。为了人民而迫害人民,为了人民而摧残人民,为了人民而杀戮人民。总之,这个满嘴呲黄着“人民”的人,这个左一个“人民”,右一个“人民”,开口一个“人民,”闭口一个“人民”的人,毫无人之怜悯之心,毫无人之侧隐之心,毫无人之关怀之心,禽兽不如地把人民搁置在“镇反”的案板上、搁置在“抗美援朝”的案板上、搁置在“三反五反”的案板上,搁置在“反右”的案板上、搁置在“四清”的案板上、搁置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案板上,举起削铁如泥的、白光闪闪的千钧之力的大刀,一刀一刀地砍去。人头纷纷落地,尸体横陈四处。江河为之变色,天空为之不蓝,大地为之呜咽。

这是对党外,对党内又是如何?对党内也同样如此。毛泽东承继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优良传统,又把明太祖朱元璋对待文臣武将格杀勿论的那套招数统统地玩弄于股掌之上。先是把他饮定的接班人、党内第二号人物刘少奇捧上了天,称之曰:“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后又把他打翻在地,踏上亿万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纵然刘少奇对他有天大罪过,也不至于死时连一条裤子都穿不上,只得“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去见阎王。为什么他只能见阎王而不能见上帝?因为他曾经那么狂热地大肆吹捧毛泽东,并把毛泽东的霸气十足、流气十足,痞气十足的胡思乱想、胡言乱语说成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此其一;其二,他曾助纣为虐地、肆无忌惮地和大张旗鼓地迫害为数甚多的党内外人士,包括高岗,饶漱石,包括彭德怀,张闻天,等等;其三,毛泽东思想既然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它理所当然地也包括刘少奇的亦步亦趋地紧密地跟随的份儿,这是一种犯罪同构的现象,即毛泽东是罪恶的主犯,那么刘少奇也就必定是罪恶的同案犯,因此他也应当受到意识形态的清算乃至于司法的追究与查办。

过分地搞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并把毛泽东作为现代中国造神运动的“红太阳”,应当说刘少奇是不可逃脱其应予担负的历史罪责的,因此,他的死亡之悲剧的发生,也就必然性地具有其似乎合理的逻辑因素,这更是不言自明的事实。

毛泽东的另一个钦定的接班人林彪,虽然不像前一个钦定的接班人那样死得窝囊。但也不能说好过多少。从他乘坐三叉戟飞机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的广漠无边的沙漠上这一点来看,他至少也是死得有些不同凡响,死得壮怀激烈的。这个出逃前被七亿人民在三忠于、四无限的早请示、晚汇报时叫做“林副统帅”并被祝福为“身体健康”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这个曾几何时为毛泽东打遍天下无敌手、由东北至广州直至海南岛纵横天下的叱咤风云的一代英豪,这个称毛泽东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子”并被毛泽东本人嘉许为“副统帅”的军事元帅,竟会企图叛逃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誓不两立的修正主义帝国主义的苏联,最终在毛泽东明察秋毫、周恩来总理办事干净利落的情况下,林彪的三叉戟飞机自动地、死有余辜地、自绝于人民地一头坠毁在浩瀚无际的沙漠上。林彪被烧成不到一米的焦炭,她的夫人也被烧成一小堆焦炭。

这就是毛泽东钦定的接班人的应有下场。这就是毛泽东借林彪打刘少奇而后又借周恩来整治林彪的宫庭之术的具体实践。这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指导下所取得的赫赫战果。

毛泽东一开始是通过整治陈伯达而剥离林彪的实力的。陈伯达力陈设国家主席,毛泽东坚决反对。毛泽东之所以反对设置国家主席,是因为毛泽东知道,他自己是不会担当这个徒有虚名、但却不能不耽误时间与精力的职位的,最后这个位置自然而然地就非林彪莫属了,所以,毛泽东极力反对。毛泽东并且把做过他本人十几年秘书工作的陈伯达软禁起来,令其写“检讨“,以杀鸡给猴看,以达到敲山镇虎的目的。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毛泽东还通过巡视大江南北的方式,到处煽风点火,到处发表“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等奇谈怪论,以调起另一场轰轰烈烈的反林运动。他并且提出了所谓的“三要三不要”,以做好反林彪的思想舆论准备:“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修正主义。”

官方的报章杂志上都说是毛泽东洞察秋毫地体察到林彪反党集团的阴谋诡计,但如果毛泽东不想加害于林彪的话,估计林彪也决不会以搞政变的方式对待毛泽东。这一点在由林彪授意,由他的长子林立果主持起草的《五七一工程纪要》里可以很清楚地辩别出来并毫无疑问地得出这样明确的结论。《五七一工程纪要》亦即武装起义工程纪要的谐音,它把毛泽东称之为“B52”,其主要目的是推翻毛泽东,并围绕此一目的分析了当时中国大陆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形势。其中的论述虽然在林彪事件后遭到了全国性的讨伐和批判,然而就客观的历史评价而言,《五七一工程纪要》不失为一篇不可多得的、火药味甚浓的、分析问题鞭辟入里的宣战书,不失为对毛泽东几十年来统治中国大陆的历史与现状的言之有据、证据确凿的诊断书,不失为宣判毛泽东及其专制极权、毛泽东思想及其为害酷烈的意识形态死亡的法医证书。

《五七一工程纪要》称毛泽东为“中国当代最大的秦始皇”,林彪事件后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讲道,秦始皇怎么能够赶得上我?怎么能跟我相比?他在咸阳焚书坑儒一次,不过才450人而已。我呢,一次镇反,就杀了100万——150万。

《五七一工程纪要》称中国当时的情况是:国富民穷;“五、七干校”等于变相劳改;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知识分子极尽污蔑攻击之能事;生产率极其低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于变相失业;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等等,等等。

《五七一工程纪要》是林彪及其“反党集团”在与毛泽东及其“不反党集团”所进行的力量悬殊的生死决战中对于中华民族的最好的献礼,虽然这种献礼的方式是不经意的,亦即并非是刻意追求的,然而,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政治、经济上,它都勿庸置疑地是毛泽东及其思想统治下的当时的中国大陆的真实写照,都是毛泽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代君主的实事求是的和令人惊异的注解。

勿庸讳言,无论对于当代的历史学家还是对于后代的历史学家而言,《五七一工程纪要》自有其值得深入发掘的、极其丰富的历史疑问,都有其不可多得的、值得玩味的超前意识。研究《五七一工程纪要》,对于研究毛泽东的统治之术和毛泽东所建立的所谓的“人民共和国”的当时的历史真实,都不无裨益,尤其对研究改革开放的中国与其可能发生的某种历史渊源,其好处就更是不可估量了。但,这仅仅是一种猜测,是很值得历史专门家去加以深入的探讨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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