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区义国炮轰越职

法援局指23条文不清晰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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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大纪元香港记者报道//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在上周公开指出《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条文对某些罪行定义不清晰,恐怕会触发大量申请法援诉讼,因此要求政府澄清并加入公众利益条款。此举却遭到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区义国批评,指法援局的意见涉及政策问题,超越该局的法定责任。

立法会议员吴霭仪质疑区义国,她说,以往面对街坊会、儿童合唱团、肉商支持立法意见,从未有被指超越这些组织范围,“是否因为它是法定机构,就要它讲支持政府立场的话﹖否则就会好像平机会般,被政府人身攻击﹖”面对吴霭仪的质疑,区义国只表示,他有权表达自己意见,议员也有权表达不同意见。她又在会后表示,政府将“禁制组织”的涵盖范围包括法定机构,可能是要禁制像法援局这样的组织。李卓人认为,局方做法正确,预示可能出现增加的开支。

负责监督由法援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可制订政策以规管法援署服务的法援局在上周向立法会审议《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委员会提交文件,指部分条文不清晰及不妥善,需要修订,以免增加法援的需求和支出。
意见书当中提及一些字眼如“恐吓中央人民政府”、“鼓动”等意思模糊。意见书亦提到,“禁制组织”条文中,法援处向被取缔组织上诉人提供法律援助可能犯法,故需要修订﹔“窃取国家机密”毋须新增“中央处理的香港事务”资料,以及应加入“公众利益”辩解等。同时,法援局又认为,容许订立缺席聆讯的规则,可能违反《基本法》对市民司法权利的保障。

虽然法援局的意见书得到多位议员支持,但却引来了区义国抨击,指法援局表面上是为了节省资源,实际上意见却超越职权范围,而当中建议政府在条例加入免责条款,更是立法会的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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