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走私逃税在深圳遭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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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九日电)一名香港商人杨改清因行贿、逃税,且逃税金额高达人民币二十四亿元,日前遭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杨改清,别名杨泰清,四十七岁,原籍河南省商水县,原为深圳一家民间公司的总经理。他被指控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以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共走私棕榈油等食用油八十二万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二十四亿多元。法院并查明,杨改清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或经由其家人行贿人民币近一百五十万元、港币逾七百二十万元、美元三万元﹔另外向惠州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或经其家人行贿五十五万元、港币逾两百万元。赵玉存和朱浩棠均已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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