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82)绿卡持有者出入境对绿卡身份的影响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11月9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八十二: (1) 请问本人拿绿卡三年,但丈夫年老多病在新加坡Singapore的关系,每四至五个月只能来美国一次,而且每次停留时间大约五月至半年,如此是否绿卡会被没收。
(2) 万一在海关被没收绿卡,应该怎样?因本人不懂英语。
(3) 我每次来美国不做短期工作,可交所得税吗?
(4) 十年后我的绿卡有问题吗?

解答: (1) 你的绿卡没有问题,因为你在外面(新加坡)的时间比在美国时间短,且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6个月,不但你的绿卡不丢,你还维持了申请公民的条件。再有两年就可以申请公民了。你要认真地学英文,通过公民考试,成了公民有许多好处,一个是不担心绿卡被剥夺,另一个是可以申请你的丈夫来美养病。

(2) 万一在海关被没收,你要让移民局给你的律师打电话。但像你这种情况,移民局会让你入境。(Paroled into the US)﹐但把你放在“排除出境程序里” (Exclusionary Hearing)。换句话说,移民局应该会给你一个辩护的机会,不会直接将你的绿卡剥夺。

(3) 当然可以交税,而且应该交税。税表是你未放弃移民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据。

(4) 10年后也没有问题,在第(2)而所说的”排除。。。。”所要做的是证明你没有放弃永久居民的意向。所以你要有绿皮书、税表、住房、账户、丈夫生病的证明等等﹐来证明你在新加坡无论有多长,也是暂时的,美国的家才是你的家。

大纪元首发,转载请注明大纪元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移民问答(66) 永久居民配偶调整身份有关的问题
移民问答(67) 永久居民的配偶是否享有V签证
移民问答(68) I-130/I-485合报后家属申请问题
移民问答(69) 庇护批准后能否再做雇用类移民申请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