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只有民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下)

孙丰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2月5日讯】五、什么是文明?

胡锦涛围绕“以人为本”的修宪讲了“民主就是文明,人权就是文明”;“建设民主政治、民主文明和建设人权文明”;“把民主政治人权文明写入宪法”;“民主文明建设……”等等。胡锦涛最具代表性的《七一讲话》还讲到:“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不久前黄晓星先生曾撰文“什么是文明”,本文成于黄文发表之初,因故未发,现仍以原思想对中共多年的文明宣传作出批判。

精神文明建设始于胡跃邦,他当时讲的是“五讲、四美、三热爱”,那时我正被押在看守所,模糊地觉得提法欠妥,曾认真思考过,但未解。到九十年代中期才终于明白:“五讲四美三热爱”的问题出在种与属并列,纲与目不分,儿子与老子平了辈。今天已记不住它的原句,大概地一说吧:“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并不是等价概念,语言、行为都不能与心灵并列,它们都是心灵的表现,为心灵所包含。造成这种错误是因许多概念对使用者还是先验的,这是共产党的一个通病,因为“共产”的可能性非以外力推动、支持、维护不可,“共”不是事物的自在状态,所以“共产”做为理念是功利的。胡锦涛的言谈就有更多没理解却当作理解而赋予语义的例子,上述三个文明,以及“民主文明、人权文明”等等都是。

本文从文明的纯粹意义入手来检阅共产党要员们的语义混乱。这也是黄晓星先生的原标题。

1、“文明”只指精神或心灵

黄晓星先生跳开语义的直接求解而从古代希腊引证定义,就他的设题来说,应是语义直解。既然汉文就是象形、意会文字,其功能就更直接利便于语义呈显,比字母语言来得直接而饱满。黄文所引古希腊的定义与直解之义在根本上是同一的,但它不是语义直解,而是比拟,是指出一组文明事件从中归纳出语义。汉语语义却是直接登堂入室,更为干净明白。

我们就来直解—-什么是文明?

文明就是因文而明。

很清楚“明”是结果;而“文”是原因,工具,中介。什么东西的因文而明呢?—-人。文明就是指人,因为“文(纹理符号)”的输入,从纯粹的事实存在到意识世界意识自我的存在,这种变化叫做文明。从纯粹动物到能知识世界的理性动物这一进化叫做“明”,造成这一后果的符号叫做“文”。

希腊人的城邦、议会,公民代表、管理、教育、社会结构都是因“文”所致的人的“明”又造成的结果,—-文明的实际表现,文明的实例。并不是“文明”一词的语义。英语的“文化和科学发展到了一个高水平的人类社会”也不是直接的语义定义,而是对文明程度的区别。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无庸置疑的界定—-文明说的只能是心灵,精神。心灵或精神的最初形成就是文明的开始。文明,无疑就是意识的形成与进化。我们日常说的野蛮与文明是成对范畴,是关于文明度的界定,首先它们都是文明,而后是说野蛮行为只是文明程度里的一个初级、粗糟阶段。

因此我们就得出“政治文明”这个概念是似是而非的,并不可靠的成立。因政治本身说的是领域关系,人若不被环境及信号所作用并受其规定,还是动物,怎么能理解关系呢?—-人的被文所明在先,明而后造成的政治在后。政治是精神、是文明的内容与成果;是精神,是文明的外延。

所以只能说“民主政治”,“开明的政治制度”;或者说“建立文明的政治制度”,这里的文明就是讲程度的了,却不能说政治文明,如果硬要说,只宜在具体的狭义(相对于野蛮)的意义上使用,特别不能与心灵、精神并列。如果把文明放在政治后充做它的状态,就使政治从心灵与精神的包含中分离出去了,同等并列了。

人的精神形成了,也就是文明了。精神自身所处的阶段是个境界问题,即人脑被文所明而达的致明程度,人的文明程度的普遍提高决定政治制度的开明度、民主度。因为政治的“政”即位置关系的“正”,所以政治就是人类公平,人类正义;以普遍完满为理想,完满即善。政治的先验本性就是善,以善为归宿,善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是个主观愿望,它实际是存在物的客观趋势(需专门的论述)。只因执政者的理性水平或理性质量才使实际政治污浊、黑暗的。政治原本是精神生成不可避免的项目,怎么可能与心灵、精神平了辈呢?因此只能说“民主”是文明之果,是文明的必然趋扑。政治的实际民主水平是实际精神境界的表现,却不能就说“民主就是文明”,“人权就是文明”,文明的域限比民主、人权要宽泛得多。

人的自身就是自己的“本”—-这实际是一个认识命题,而非直接意志,即这首先是一个知识,因知而后转为要求—-对权利的诉求。它并不直接来自经验:人首先得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对象,然后放进可感知的现实活动里,才能知识到原来我们那不可抗拒的生命就是我们的主体活动的根源、动力、归宿!什么神呀,主呀,信念呀统统是外物,我们才意识到我们的生命才是我们的根本、标准。这层关系是认识的成果,是进化,进化不是“创世纪”,进化是始发在一个先在的根源上,所以说对人权的了解和要求是人被文所明的结果,但不是说这个资格是因文明才有的,权利资格来于天,先于文明,是先险的,这是事实的一个关系。所以具有宪政精神的宪法说“人权是天所赋”,“自由是生所带来”。对人的尊重是文明所导致,却不能说人权就是文明—-人权是人这一事实的性质,人权说的是客观事实做为事实的必须之资格,这里面含着相当量的客观性;而文明说的只是主观精神。

请注意虚舟先生近期所完成的中西文化的比较批判,他对传统文化的批评实际是说:我们的文化综合混杂,没经受亚里士多德分类学的划界,知识不严密,导致实践上的含混,易酿成危机。本人有对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纯理批判,指出人的“能为”是主观能力,它可以指向对像(去为公、为他、为党……)即外化;但它毕竟还有一个寄身何处,是什么东西?它就不能不服从它所在其上的“本”(自身)。因而即使从善的立场发出“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一旦离开具体有效性,它淀化的结果就是人的精神与人“本”的分裂—-意识机能能不服从和服务于自身?生命要它何用?

批判到此我们完成了什么呢?我们澄清了我们的生命活动所碰到的所有问题,都是文明内的,都能被还原进文明中。我们是在文明中看到世界,看到自身,社会,政权,制度,法律……所以这些都是文明的内容和对象,取不得与文明并列地位。

唯有我们的生命本身比文明还早、还本源、还基础,文明是我们生命的性质!而我们的物质生命却是文明的—-本。

六、甚至“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也是一个错句!

应尊重应保护的是人,人权又不是人,是人之为人的资格,是对某种人际联系的描述,它要的什么尊重与保护?人身才是自己的本身。人的被尊重被保护就是人权内容,只有人才是物质生命,生命才需要尊重和保护。并不是国家把人当成社会的本,人才成了社会之本的,人的生命原本就“是”意识的本源。国家用一种恩赐的态度在宪法里写上以人为本,人就能成了“本”吗?别忘了吴邦国说的是:“修改宪法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个方向的头一条就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产党所坚持的这个方向已经把“本”占了去了,人还“本”的什么劲?那里就一把椅子,共产党一屁股坐下去,却对人民说:你们坐呀,快坐呀。

宪法,之所以叫“宪”法,就因它除了每个社会成员都平等具有的物质性,它是六亲不认,一概不许进入宪法的。先让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入(即吴邦国所坚持的方向涉及的那些),人的尊重又到那里去获得?再说人在出生之时脊梁上也没印上个“党的领导”,有了“党的领导”哪还有“宪”可言?“宪”不就是没有任何超越的力量吗?党已经超越地在那里虎视耽耽了,还什么“人权与民主两个文明”?党已经把人该有的资格占去了,人到哪“本”去?

七、根本的问题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什么来立国,立法?

共产党把咱们的国家抢去五十有五年了,它也不是没有法,也不是不依法,问题是它立的是吃人之法,他们自己也不去看别的国家的宪法是写的什么。胡锦涛、吴邦国就像新时代的大救星一样,“说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哪儿的话,懵人吧?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一旦奠定,意谓着什么?生就意谓:以人性为立国之本,立法之本呀。在他们还大颜不惭地在那里“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经济建设是中心,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吠叫里又哪来的对人权与民主的根本保障呢?在胡锦涛还不明白“人本主义”就是人权高于主权,人的至上性高于制度的至上性的情况下,哪还有什么人的民主?人的感觉只发生在人的生命里,人的民主与它娘社会主义又何关之有?

那个叫吴邦国的人说:“法治的阻力在党内,在党的领导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形成习惯势力抗拒法治精神;(二)党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不受监督;(三)不接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社会标值观标准;(四)长期忽视党内法治教育;(五)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导致个人迷信,党总是绝对正确的反科学的思潮……”

既然吴邦国已经肯定了中国法治的阻力就是共产党,是共产党的高层,那他为什么不针对着阻力去修正呢?他为什么还要说“中国的立法,依法治国要走自己的路,绝对不照搬欧美一套……”你的路不是陷于危机了吗?人家那一套不是不危机吗?这恰恰就是他指责的拒绝文明,反对文明的表现,吴邦国恰恰就是他自己所批判的“抗拒法治精神”的,“不接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价值观标准”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法治精神,法治社会的价值观说的不是某部具体法规,而是“法”这个观念,“法”的观念就是“规范的原理是有可靠根据的”,这根据是经得起人类普遍原理求证而得的,是证明而不伪的,我们人类所以为人类,不就是能自觉求证,并尊重求证而获的真理的吗?,我们不抗拒求证所证明了真道理。这就是法治精神,我们就在这个精神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前的平等,因为该宪法有先决条件—-“党的领导四原则”它本身就是不平等,反平等的嘛,建立在反平等的先决条件上的法哪来的平等?吴邦国已经认识了中国法治的阻力就是共产党,这是他用实践检验到的真理,可他却又拒绝他发现并检验了的真理,他不就是胡搅蛮缠吗?他还说绝对不照搬欧美的,这就与他说的“民主政治文明”大相径庭了,因为民主的本意是建立在对真理公理的求证上的,你得去证明人家欧美的人不是与中国人一样的自然人,欧美的一套是违反人性的,造成灾难的,你没证人家的伪,怎么就得出绝对拒绝的结论?你不是霸又是什么?!

其实,被胡锦涛、吴邦国修的那部宪法,实质上是一部老虎吃人,却规定人的被吃是活该,是倒霉的布告。他们这次修改宪法,就等于在老虎身上画了件文化衫,上写:“百姓们,快都来吧,我们老虎“准备”从现在起就不吃人啦!”那老虎穿上不吃人的文化衫就能不吃人了?!乖乖!我不信!这叫包装。

有人嘲讽宪政的讨论,说:对着谁来谈宪政?

我的回答是:我们,对着我们!

我们的讨论是埋葬共产党的进程,也是由我们来把我们自己当成国家之本所做的理性准备!

一个民主的明天就在脚下!正在向我们我们走来!

春姑娘,来了!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孙丰:王怀忠判死济南——“滚刀肉”杀人灭口!
孙丰:也谈毛泽东“热”
孙丰:这还是一个国家吗?
孙丰:什么是“毛泽东思想”?(1)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