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荪:从网校被查处,看随意打击盗版软体的危

俞梅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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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讯】2002年6月2日报载:“距离上次因使用盗版软体被查不到4个月,京城飞宇网路学校再次因此被查。海淀区工商局披露,5月30日19时,该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大学南门的飞宇网校,只见十几间教室里大约有数百人正在上着各类网路专业课。执法人员发现其中41台电脑安装有涉嫌盗版的Discreet3dsmax三维动画制作软体。这是一种用来制作电影、电视、广告、建筑、游戏动画等的工具软体,还有Autodesk公司ACD绘图盗版软体等。该校负责人并不否认该软体是盗版。该校现已被要求到工商局接受处理。据悉,该校长期面向社会招生,每个学员收费从几百元到数千元,是京城颇有名气的网校之一。3月18日,该校曾因使用盗版软体被查处,现依然熟视无睹,再次使用盗版。区工商局表示,对此,将依法严肃查处,该校面临工商局的处罚和购买相关正版软体。Discreet中国授权培训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正版教育软体和非正版有本质区别,盗版的使用功能不全面且质量低劣。而可笑的是有些不法分子还说使用盗版软体是为了给正版软体作宣传。”(原载:北京娱乐信报 2002-6-2,魏伯荣:《飞宇网校用盗版再次被查》www.stardaily.com.cn)

对此,我认为,正因为盗版软体质次价廉,该网校才得以装备,学生才上得起学。至于盗版软体“质量低劣”给教学带来问题,那是师生们自已的事,既然能开课,则说明其并无大碍。办学只能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量力而行,是其经济条件决定的,该校师生使用盗版软体并未侵害任何人的利益,天经地义,合情合理亦合法,无可非议。该正版价如1万元的话,41台则需41万元,均摊给100名学生,每人为4100元,1000名则为410元,则需新增学费数倍至十几倍,学生则未必上得起学,小本经营的这家网校亦未必能存在,又将使多少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因贫困而无法赶上资讯社会。况且,学生们以廉价学费,从“质量低劣”的盗版软体,了解其性能,学有所成,以后一旦从事三维动画制作的营生,为提高其工作质量,购买正版软体自不待言。

这对Discreet中国授权培训管理中心来说,亦是被人免费宣传和培训的大好事,消费者只有了解和熟悉某种新产品,才会去购买。这对正版商和盗版商,对解决就业和增加税收,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百利而无一弊。Discreet中国授权培训管理中心理应积极支援和扶植该网校推广其产品,并向其支付广告费、培训费,而不是恩将仇报地去打劫,置其于死地。当然,网校的学生大都为弱势群体,其学费应控制在薄利低价。

如今该校被查处,要强制其正版化,还得依照新颁《电脑软体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即为正版价的5倍以下,如把该校作为累犯,从重罚款5倍,则需约200万元,加上强制其购正版的41万元,共达250万元。只能使该校被罚得血本无归,关门大吉。数百名学生中断学业,白交学费,未掌握一技之长,增加社会的就业压力亦是不安定因素。强买强卖,急功近利,杀鸡取卵,只能使外商和执法部门的收入猛增,但却以牺牲其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代价。

而且,按《新条例》“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即对该校的罚款可在4100元至200余万元之间;而且既然规定“可以并处罚款”,自然也就“可以”不罚款。从而,赋予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幅度之大,没边没沿,又不需经法院的审理与监督,且盗版软体使用者的数量之大,不计其数,查不胜查,又将使多少用户倾家荡产,抑或是根本没事,从中又能引发多少台前幕后的权钱交易啊。俗话说,绝对的权利,带来绝对的腐败。据说,在执法实际中,工商管理人员的处罚,取决于盗版者的态度,态度好则可少罚,不然则罚你个伤筋动骨大出血,甚至倾家荡产,其随意性很大,对执法者点头哈腰,阳奉阴违,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等,自然当属态度好之列了。

其实,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和《电脑软体保护条例》第24条都同样规定:“……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可处以罚款。”因此,对使用盗版软体者,只有当其“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才能处以罚款。该网校则用于教育事业,即使民办也罢,对社会是有益的,并未损害公共利益,对其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况且,即使要罚款,依照上述两个法律法规,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来执行,亦非工商局。然近年来,常见各地工商局打击盗版软体,“捷报”频传,“战果”卓著,好不热闹。

我去过一些街头巷尾的电脑软体培训班,通常是在一至两间30-50平米的屋子里,摆上20-30台电脑,有2-3位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人当老师,分别教系统、办公、制图等各种软体的操作方法,学生大都是待业青年,收费几百元,学时一月至数月,且包会。这种因陋就简、自发的便民教育培训班,很受欢迎,我也在那儿学过,用的自然都是盗版。似乎都在打击之例,但执法者手下留情。

强制实行“正版化”,将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我常去北京的一所重点高校的图书馆阅读,6月份我在那里见其师生们正在使用的500台电脑并未正版化,每台电脑内的软体均有十几种,其中有Win 98和Office 2000(或97),其正版价分别为1980元和4000元,仅这两个软体的正版化就得6000元,共计300万元;而那里的电脑大都是奔1、奔2,其价值约500-2000元,正版软体的价格,已赶上或大大超过了电脑硬体。管理人员告诉我:“正版化需数百万元,已申请经费,因教育经费一向紧张,也不知何时才能落实。”师生们对正版化很反感。教育是立国之本,北京乃至全国,又有多少大中小学缺乏正版化的资金啊,但愿执法人员不要再去查处其他学校了。

当然,谁不知道正版软体好用呢,我用的是在市场上买的盗版软体,时常发生乱码和死机等故障,有时还使某种功能瘫痪,需重新装机,丢失机内的我撰写的文稿和宝贵资料,损失惨重,还误了自已和别人的许多事,深受其害,其损失实际上超过了购正版的代价。然我长期生活贫困,经济拮据,只能用盗版软体。如同坐不起宾士车,只能蹬三轮车,且常在半路上坏车修车那样,不厌其烦,并无怨言,我并未侵害任何人的利益。常言道,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如果执法人员如猫眼看人低,欺我穷,要没收我的三轮车,逼我砸锅卖铁,非要买什么宾士车不可,断我的生路,违法侵害我的权利,我只能与之拼命了。别说是购正版软体,我连电脑硬体也买不起,借来长期使用的那台586旧电脑:CPU100、记忆体16兆、硬碟1G,寿命已8年,配置太旧太低,加上盗版软体,今年以来老坏,经常停机数日去修理,只好去网吧处理文稿和收发信件,很麻烦,因穷而无奈我也认了。根本不像一些大腕软体商人所说:“有的人有钱买宾士车,却没钱买正版软体。”他们以此为由,拒绝降价,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并加大力度。

尤其使人恼火的是,我明明用的是正版杀毒盘,瑞星和KV300杀毒王,因随着不断重装win 98系统软体而重装杀毒盘,而无法再上网升级了,尽管我是在自已的同一台电脑上多次按装此杀毒盘并升级,但却被认定为是在别的电脑上按装,则被视为盗版而不予升级了。听说加20元能以旧换新,换成升级版,我托人把全套瑞星2001版(一张光碟,2-3张软碟)去瑞星公司办理加钱换新,却又不给办。买新的瑞星2002版要198元,后又听说某大商场的正版瑞星才60元。看来正版价也没谱,正版软体侵害用户利益,不知应如何打击和赔偿。

盗版软体的生产和销售属非法,随时面临被查抄、没收、重罚、破产、坐牢,是超高风险行业,其实际成本大大高于正版软体的正规化大规模生产,其市场价仅5元还屡禁不止,说明仍有利可图。以此为市场基准价,再加上1倍为5元,作为正版使用费,成为10元,即是正版的市场实际底价,其边际效益已比盗版高得多了。如再加4倍为50元销售,已属暴利了,但人们尚能买得起。然Win 98和Office 2000、Office 97,其正版价分别为1980元、4000元、9760元,其净利润分别是其市场底价的198倍、400倍、976倍,则成了一本万利的“超级暴利经济掠夺价”,这样的天价使其只能成为富人把玩的宠物了。这与价值规律背道而驰,要受经济规律惩罚的。按照经济学原理,商品的价格应该是成本加上社会平均利润率,即为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因此,当前打击的重点应是微软等外商的垄断暴利价,而不是打击平民大众为赶上资讯社会,广泛使用价廉质次的盗版软体。

然盗版商却抓住商机,顺应大众需求,使盗版软体热销,屡禁不止,长盛不衰,成为消费主流。假如Win 98和Office 2000正版价分别为50元,这两个常用必备的通用软体共为100元,人们就都能买得起了,盗版自然就失去市场。薄利多销,微软亦能赚更多的钱,并和用户双嬴。2001年我国台式电脑市场销售728万台,这100元的两个常用软体销售额可达7.28亿元,且随电脑销售而连年递增;我国目前上网电脑5600万台,如其中一半为2800万台正版化,其销售额可达28亿元之巨。

佟梦晨(金长城电脑维修部工程师)看了本文后写道:普及电脑软体的使用技能已成为一种谋生手段,很多单位办培训班,学费也不少收,电脑要普及就要大众化,就要符合国情民情。你收高学费是为了利益,他查盗版也是为了利益。如果要使软体得到推广,软体商就要大力普及其知识,但许多软体的资料和说明书却很笼统,这就给培训带来商机。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由网校与软体商达成协定,网校以低价购进其正版软体,进行技术培训和推广使用,可避免培训的良莠不齐,也可使该软体被大家普遍掌握和接受,当然也就给软体商带来了巨大商机,能卖出许多正版软体。可惜的是,那些软体商们宁愿把正版软体压在手里,也不愿低价卖出。就似宁愿把牛奶倒掉,也不低价售给贫民的那种典型的丑陋垄断。我们的立法和司法,我看是为国家想的少,为垄断集团想的多,立法难道只是为了外商的利益,只是为了得到外商的认可吗?不过也难怪,我们的某些机构拿了外商的赞助。“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也只有为人家外商说话办事了。我们只有呼吁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并为之而努力。

他还写道:盗版的一大问题就是不安全,很多盗版软体在制作过程中混杂了一些病毒。如CIH病毒,就是通过盗版软体赖以传播。盗版软体有些是软体公司测试软体的复制品,其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对用户的资料会造成一些危害。但是,即使正版软体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漏洞,微软不也是经常出一些补丁程式吗?如果只是要一个操作平台的话,而不需什么太专业的东西,我倒觉得盗版用着也一样。

在我国入世和加强法治之际,法律界不少人急功近利赶时尚,对入世一边倒,迎合迁就外商对其经济利益的过分要求,对其软体版权实行超世界水平,超WTO、超经济规律、超国情国力的保护,使其攫取垄断暴利,我国最广人民的根本利益却被忽视。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我们的立法司法执法,应向弱势群体倾斜,而非强势群体,造成激化社会矛盾。评价法治建设的成败与否,只能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唯一标准。我们呼唤公平公正效率的法治环境,以促进全民资讯化的进程。

本文脱稿之际,又见某报载,飞宇网校及其网吧有其他的行政违规行为,如果真是如此,工商局自有其查处的合法性;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并且引发全市乃至全国的网吧大整顿等等。然这一切已超出本文的讨论范围,故不再论述。

(完稿于2002-6-3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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