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认为人大释法为政制发展设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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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六日电)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香港基本法附件的释法草案,当中强调香港的政制改革必须由人大常委会确认后才转交香港立法会审议。为此,本地一些学者认为,这次释法是为现有机制设关卡。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今天指出,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内容规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订启动权在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明显是为修改机制设置关卡。

他表示,释法内容没有提及行政长官及人大常委会基于什么原因来决定是否修改产生办法,因此他认为释法不能平息政制发展的争议。

陈文敏指出,虽然释法同意二零零七年以内可以提出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但实质意义不大,因为这个并不是目前争议的重点。

另外,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法制研究员王友金认为,零七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可以修改,对港人来说是好消息。但他说,如果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要由行政长官提出,并提交人大常委会确认,才发还予香港立法会审议,是设置多重关卡,不符合民意,相信释法后,社会的争论仍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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