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任不寐:《网络公民权利宣言》二周年祭

——兼贺《民主论坛》六周年

任不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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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讯】春夏之交以降,网事低迷,言路阻滞。顾《网络公民权利宣言》已值二载,闻《民主论坛》年届六周,俯仰无地,感慨系之。

自二八以来,民权日蹙,自由多舛。惟武夫横行无忌,无信仰返躬自觉。战祸稍平,党祸即开。三年饿殍,十年倾覆。四五喋血,八九屠城。旋肖小拥兵以自重,继阿飞窃国而自肥。腐败登峰造极,生态穷途末路。路人以目,冤满灵台。尸陈矿山内外,农哭广厦之中。旧恶未平,新鬼流离。此何时何地也?上访有罪,自杀有罪,乞讨有罪,真话有罪。斯文扫地,无耻之尤,此非旷代空前之丑闻哉!

当是时也,网路西来。鼠标指处,长城洞开。《参考》与《中国》一色,哲胜与伟国齐飞。柏林墙下,《清华》率先。《思想》为继,《不寐》于后。虚拟尚可自由,申诉暂寄群言。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一役九一一,退愤青于《强国》,雪国耻于芝城。二役蓝极速,愚着网吧辩护之文,应之者寥落稀疏。三役孙志刚,人神共愤;四役李思怡,海内同悲。五役南都报,六役署《宣言》——时恶法昭章,愚草《网络公民权利宣言》,精英义助,网民共襄。声震于海外,志动于廷阙。此后也,网事纷纭,不一而足。从不銹刚而杜导斌,由孙大午而丁子霖。美伊战争是非公议,萨斯国难先声夺人。签名也众,独语也刚。当此之时,网友相识于网上,讲学聚会于网下,北京有陈君永苗、五岳散人之啸聚,沪上偶见北海舟、温克坚之暗渡陈仓。南有《关天茶社》,北有《世纪沙龙》,心有灵犀,一应俱全。纸媒自由黯然失色,网络自由动地惊天。有云,走投无路之际,网络之于灾民古国,诚上苍之恩典也!

诚如是乎?世纪之交,北京恍然惶然,挥师扫荡,网络戒严。封网锁国,倒行逆施。恶法立而网警行,动黑客而走流氓。屏蔽“孤狗”引擎,封锁海外网站。《天网》应声飘落,林海毅然赴刑。子立别妻,“老鼠”面壁。永忠罗狱,黄鹤楼倾。《自由》三十次迁徙,《不寐》五十度家园。兢兢业业,勉励维持。殆六四十五年前夕,风云再起。蒋大夫文动中南海,焦教师言戏中宣部。王学者联署知识名流签名,余作家义助八九一代宣言。中港风雨,台海波澜。闻风变色,草木皆兵。狼奔豕突,围追截堵。软禁丑于黑社会,绑架恐怖比拉登。欲盖弥彰,谎说章启月;军事占领,大言刘云山。网络一统,自由危矣!

余倡导致力于网络自由五年有余,孜孜不倦,心系倒悬。上有虎狼,下有蝇狗。灯枯油尽,颠沛流离。然吾无罪乎?读律法而知罪,向十架而敛容。心惊黄昏后,面掩法轮功。值此《网络公民权利宣言》二周年之际,愁自由无立身之地,思管制为强弩之末。惟同道以勿忘,苟网民以宽容。自由尚未成功,网络还需努力。一如既往可也。学语点滴者,以为纪念。

2004年6月30日星期三++++++++++++++++++++++++++++++++++++++++++++++++++++++++++++++++++++++

附录:网络公民权利宣言

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前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我们,互联网络的自由撰稿人,个人网站站长,以及关心网络自由的人士,互联网使用者,在此发布《网络公民权利宣言》,以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使用网络的合法权利。

我们认为,以下原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网络公民权利”属于公民自由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所规定的公民权利的一部分。

第二、网络公民权利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言论自由:公民有权利在互联网建立网站、网页,有权利在任何公开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栏发布个人意见,非事后法律追溯不受预先禁止,被追溯的对象仅限于侵犯网络言论自由和“明显而现实”的诽谤、色情、攻击及暴力行为。2、网络信息自由:公民有权浏览任何网站、网页,公民有权通过电子邮箱、电子公告栏等交换信息,任何屏蔽网站和监视、禁止、限制、破坏上述个人信息交换的措施都视为非法。3、网络组织自由:公民有权利建立网吧等网络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在这方面不得建立许可证制度。

为此,我们对《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建议中国立法机构、中国参加的国际人权组织对此法律的合宪性和正当性进行审查。我们确信,在目前的情况下,关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对网络自由的管辖权及其合法性,都有必要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违宪裁定,或根据法律规定,交付全民讨论。我们建议,依法制订限制政府权力以及限制政府侵犯网络自由权利的法规已经势在必行。

我们最后重申:现代政府立足于每个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组织团体的权利,质问政府决策的权利,以及公开批评政府的权利。只有通过自由和不受检查地表达意见,社会才会出现文化繁荣和政治和平。网络自由对人类和中国的进步事业具有开创性的建设意义。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失败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奉行闭关锁国政策,包括公共领域对海外和国内民间社会实施封锁。今天,我们有理由对闭网锁国的政策保持警惕。

现代社会是开放社会,值此中华民族再次面临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历史关头,任何封闭的措施都不利于中国社会与世界接轨,不利于中国社会的和平、进步。时局迫使我们再次进入一个责任的时代,每个公民和政府对此负有责任。捍卫网络自由已经刻不容缓。

任不寐 王怡 余杰 余世存 陈永苗 吴思 刘晓波 师涛 杨小凯 茅于轼 赵诚 郝建 张远山 牧 沐 黄佶 笑蜀(按签名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签名对所有人开放)

2002年7月27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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