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调涨学费 不可由学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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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讯】在台湾,大学学费调幅每年2.4%~5%,十年来,学费调幅累计达40%,而受雇者平均工资的涨幅才只上升12%,再用物价指数来平减,工资的涨幅远远落后于学费的调涨。因此,一般受雇家庭的学费负担,当然是越来越沉重。台湾的高学费已是不争的事实。台湾有七成三是私立学校,平均学费比美国加州公立大学高三倍,事实上我们的私立大学学费占国民平均所得27.49%~37.85%,高居世界第二名。相关调查研究更显示,有六成家长认为学费太贵无法负担,而笔者认为大学不应任意调涨学费,且不可由学生独力负担的理由有下:

一、教育不是营利事业:教育不是商品,学生不是消费者,教育所需经费不能向学生收取。教育是非营利事业,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环,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各级学校的资源分配与执行教学内容,费用理当由企业机关支付。君不见,许多大学生为了支付学费以及生活费,打工赚钱的时间竟比念书的时间还多。

二、政府不可一事二税:政府补助各大学的经费根源于人民的课税,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薪资收入者所缴的税金,缴税者用自己的税金来支付政府办学经费,子女念大学却还要再缴一次高学费,这是不公平且不公义的矛盾。

三、受高等教育是基本人权:所需经费当然须由国家负担,要求比照国外进步案例,大幅提高学校经费来源由国家补助的比例,并应提高私立学校的政府补助,比照公立大学;回复宪法中教育预算必须占总预算百分之十五以上的保障。

四、高学费剥夺经济弱势者受教平等权:学费政策如果还依照目前的思考模式,势必造成有钱的学生才能顺利完成学业,没钱的学生则必须靠借贷(没出社会就背了一身债)、打工(无法认真念书)的方式完成学业,甚至必须等赚够了钱才能回来念书,将严重违反受教育者的平等受教权,更僵化了现有的阶级画分,阶级的流动将成为天方夜谭。

此外笔者建议教育部应尽早研拟反高联盟所主张的“课征企业红利税、专款专用于教育”之具体措施,让各学校有充足的资源来提升教育品质。确保宪法所保障的15%教育预算不为它用,并增加私校补助,缩小公私立学校学费差距,允许学校自办产业,以增加学校收入,且需立即对助学贷款再减息(或无息),方是一个民主且深富人文的国家应有的教育之道。──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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