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良庆:政府的卑劣和法律的悲哀

沈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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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讯】陆续收到素昧平生的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高智晟律师的电子邮件,
内容均为代理广州市小谷围艺术村、谷围山庄、临江苑别墅区业主维权案件材料:《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函》、《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以“无主财产”之名强行接管公民合法私有房产之举的律师回复函》、《高智晟律师致广东省政府的公开信》、《被逼迁者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代表的公开信》、《广州艺术村部分外籍华人、华侨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被逼迁者再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艺术村全体被违法逼迁的居民呈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国内媒体的公开信》、《行政复议申请书》、《小谷围艺术村强拆听证程式代理意见(高智晟律师)》等。

将文件下载后,扫了一眼标题,未看具体内容。类似问题太多,有些造成的后果远比该案严重,自己又人微言轻,实在关注不过来,徒添心烦。高很有耐心,继续寄材料。某虽非君子,亦知来而不往非礼,只好回电致意:

  “因我平时不上网,故才收到你的邮件,迟复为歉。

  “刚好也收到一位叫陈振中的拆迁上访户几份邮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是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我曾经在检察院工作,后来又因从事人权民主活动而遭到当局迫害。我们都很清楚中国的法律和司法救济是怎么回事。当翁彪、朱正亮等拆迁户被迫无奈自焚时,我曾愤怒地在文章中引用洛克的话,说明当局如此横行而百姓又无法获得救济,无疑是置双方于自然的战争状态,百姓只能诉诸上帝,因为人间已无政府和正义。除此之外,我还能说什么呢!

  “权利是每个人流血流汗争取的,但愿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能够共同捍卫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即颂大安并祝维权成功!”

除此之外,我还能对高说什么?遑论为高和那些面临强迫驱逐噩运的人做点什么。此后,高再寄材料来,就被网站告知有病毒,无法打开。

其实,我已在《南方周末》看过相关报导。广州市小谷围艺术村有很多艺术家自己购地皮设计建设的个性化房屋,迥异于随处可见的那种千人一面的火柴盒式丑陋建筑和时下发羊癫疯般各领风骚一阵子的伪现代(如钢结构加玻璃幕墙就是现代性)、伪古典(如马头墙加琉璃瓦绿帽子、红帽子就是中国传统)、伪西洋(如圆拱门加罗马柱就是欧陆风情)式仿冒建筑。梧桐树招来金凤凰,良好的人文环境吸引了海外游子来此插队落户。花无百日好,这块风水宝地也招来披上市场经济新装的共产主义老狼凶恶贪婪的眼光。理由总是现成的。经济发展的后遗症已经够严重了;开发区建设已经将地圈得够多了;老百姓的怨声也吵得领袖们够烦了──就玩出“三个代表”、“以人为本”和协调发展等新概念。各级领导遂将目光转向文教事业,轰轰烈烈建设大学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是以此为由“化整为零、非法圈地”(《市场报》语)的。美国有个倔强的老太太,楞是让高速公路
在自家门口绕道而行;韩战期间,杜鲁门总统想收购几家钢铁公司也只能临渊羡鱼。彼邦崇尚个人主义价值观,只对宪法负责的大法官们可以独立地依据自己对宪法的道德解读进行法律推理,令强大的公权力为弱小的私权利让路。本邦则有集体主义这张疏而不漏、囊括一切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巨网。这些艺术家、爱国侨胞总不能不为发展教育事业让路吧?中共官老爷可是最先进生产力、最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面对强大的国家利益,弱小的个人权利只能作出牺牲。

《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函》说得好:“我们共同面临的问题无疑属法律问题,鉴此,任何法律之外的解决之道都将经不起文明社会推敲及历史的考验。舍法律的解决之道不仅仅缺乏法律的正当性及合理性,亦属人们对政府行为所代表的价值评价的最大风险!”政府的卑劣,使高律师失去依靠法律维权的信心,转而求助民间力量,这是他和被代理人的悲哀,更是法律的悲哀。

(2004年8月4日)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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