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涛呼吁废除劳教制 遭上海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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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途报道)四中全会前夕,中共大面积清理、抓捕上访人员及异议人士。近期致力于呼吁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李国涛9月9日下午遭抄家后现被禁锢于上海家中。

据李国涛朋友披露,9月9日10时许,上海国安部人员突然闯人李国涛家,强行把李带走。下午3时至6时,对其家进行搜查。抄走了电脑和大量其他物品。抄完家后再把李带回,宣布以涉嫌散布不良资讯行为对李国涛实施监视居住。现李国涛不得出门,不得与外界进行任何联系,家中电话被切断,人身自由被剥夺。

* 各方呼吁营救李国涛

李国涛被再次拘禁引海内外广泛关注,张林、羊子、林信舒、戴学武等名人、学者纷纷在报纸、网路发表文章,谴责中共无故拘禁李国涛,并提出要求中国政府改善司法制度、改善人权,废止劳教制度、执行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等强烈呼吁。

专栏作家张林向媒体披露李国涛被禁的消息,呼吁:关注李国涛,阻止当局进一步迫害他,敦促当局还他自由。并称他接到了上海公安冒充李国涛发的“报平安”的假电子邮件。

王若望先生的遗孀羊子称李国涛为“高锰钢-愈抓愈刚强”。在怀念曾帮助了王若望而自己也被关押的有良心的狱警小孙的同时,呼吁监视李国涛的警察慈悲为怀,暗中关怀李国涛,设法改善李国涛的境遇。

* 15年时间7年在劳教所度过

李国涛为中国著名的民主人士,1989年领导上海学生运动时被中共关押近1年。之后追随王若望先生,投身上海的民主运动。参加组建上海人权同盟,并被推举为会长,在1994年再次被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继续联合全国各地民运人士,成为1998年中国民主党最早组党人士之一,是中国民主党上海地区主要负责人。上海国安部门曾多次威胁要把李国涛关进精神病院。

2000年,李国涛与上海的民运人士一起,积极筹备“6.4”11周年纪念活动,上海国安策划陷害参与纪念活动的人员,李国涛挺身而出,向海内外揭露事实真象,又一次被劳动教养3年。

2003年解教以后,李国涛继续从事民主运动。今年以来,主持联络了各省的主要民运人士,联名向全球发出共同营救蒋彦永、秦咏敏的呼吁,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六四期间,上海公安局深夜将李国涛抓走审讯,勒令他不得再组织类似活动。

* 为废止劳教制度大声疾呼

近几个月来,李国涛一直在从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各民众团体,联合呼吁废除劳教制度。他朋友说,李国涛至少写过上百封电子信件,从各种角度论证废除劳教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恳切地呼吁各方齐心协力,力争完成这一壮举。9月初,征集全球团体和个人签名的《呼吁敦促中国实施国际人权公约、敦促中国永久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致联合国与世界各国政府与议会的公开信》在大纪元新闻网刊出(http://luntan.epochtimes.com/luntan/phpgb/index.php?topic=27)。

公开信称,中国早在1998年10月与1998年12月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至今已6年,一直没有得到实施。公开信呼吁中国将两个公约提交“人大”通过并严格贯彻实施。

公开信敦促中国立即永久废除劳动教养这样一个迄今人类最黑暗最残暴的,既公然严重违反中国自己的宪法与法律、又完全违反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司法原则、还完全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大规模制度性侵犯人权的罪恶制度。

*劳教制度违法国际法及中国宪法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2003年7月上书中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废除违反法治的劳动教养制度。劳教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公安既是劳教的审批及执行机关,也是申诉的复查和纠错机关,这种缺乏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欠缺客观标准易酿成大量冤案错案。

胡教授称,劳教制度既违法治,又背离公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不利公民权利的保护,废除劳教制度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据香港明报报导,胡星斗的上书不但未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正面回应,其本人还因此被北京当局告诫,不得接受海外媒体。

* 劳教惩罚严于服刑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导,2003年8月28日,广东省政协委员、法学博士朱征夫向省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提案”。 这份提案得到了包括广东经济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蓝燕霞、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社长陈佳、深圳社科院院长乐正、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卫红、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邱捷和羊城晚报总编辑潘伟文等委员的附议。

提案说,劳动教养制度不仅有违现行《宪法》而且也违反了具有宪法性质《立法法》有关规定。此外,劳动教养制度与现行《行政处罚法》的各项规定也背道而驰。

劳教制度未经审判便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式的。而且,从劳动教养的期限以及剥夺被劳动教养人员的人身自由程度看,却比适用犯罪人的管制和拘役这两种刑罚还要严厉,甚至严厉得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而劳动教养则为1至3年;管制是在原居住地执行,属开放性刑罚,而劳动教养则要收容于专门的劳教场所。因此,在社会上和部分劳教人员中产生了“违法不如犯罪,劳教不如判刑”的结论。

* 罗宾逊呼吁中国废除劳教制度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2001年2月在北京参加《惩罚非重大犯罪问题》的研讨会上说,她相信(中国)有足够理由认真地重新审议劳教制度,最后废除这种做法。

她说,一个社会的法治是否得到充分落实和尊重,一个很重要的标识是人民不须恐惧被胡乱拘留。强迫劳动作为惩罚是违反很多人权条款所载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的。

* 劳教制度千夫所指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从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被劳教者、其中包括被迫害者已有350万人以上。

劳教所已经演变为中国当局迫害政治犯、不同信仰者、民主人士的工具。BBC驻北京记者说,中国当局经常利用劳教这种方法来禁绝对共产党的批评声音,以及压制被取缔的法轮功。

河北省反腐斗士郭光允因为“诽谤省里主要领导”、“反程维高集团”的罪名而被授意“判几年徒刑”,但因缺乏证据,被劳教两年。

沈阳公民周伟因举报马向东等人的腐败问题,被劳教两年。慕绥新也将举报他的人送进了劳教所。

湖北一位民选的村主任余兰芳因上访要求清查前村干部的腐败、乡村非法加重农民的负担等问题而被说成“黑社会的组织者,网罗一些上访户,造成社会动乱”,被判劳教1年半。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曹村的一名15岁的少年贾若愚,原本一个健康活泼的少年,被劳教3个月出来后,遍体鳞伤,而且神志不清,连父母都不认识了,成了神情呆滞的精神病患者,贾若愚的母亲也因受刺激而卧床不起。

反右时期的甘肃酒泉市夹边沟劳教农场,从1959年到1961年,3000名右派中有近两千人死亡。

自中共镇压法轮功以后,劳教所成了中共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暴力洗脑的场所。中国现今的劳教所关押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据明慧网报导,被非法劳教的学员超过10万人,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047人,其中大部分是在劳教所被酷刑折磨致死的。

劳教所采用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地牢、水牢、死人床,铁钉钉指甲缝,惩罚性灌食、灌辣椒水、灌浓盐水,不让大小便,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 废除劳教制阻力在公安

与废除收容制度引起地方消极抵制一样,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引起了公安的不满。一位接近立法机关的法学专家透露说,目前最大的阻力来自公安机关。“这毕竟限制了公安机关的权力,轻言放弃并不容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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