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庸:“朝野大和解”质疑

吴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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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目前,关于社会转型的途径与方式,人们倾向于“和平,理性,非暴力”,这7个字是总结上世纪百年内斗史而得出的理智认识。“和平”意味着非战争,避免刀光之灾;“理性”意味着排除盲目冲动,以人类共同的良性经验为指南;“非暴力”意味着不仅不取战争手段,而且避免因政见不同而采取其他暴力形式。7个字的概括是民主力量在转型途径和方式的选择上趋于成熟的标志。当然,在翻天覆地的社会转型中,变数的多方面纠缠与扭结,决定了不可能完全按照主观设想做得纯而又纯。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总体设计中,也应考虑某种程度的暴力对抗形式作为辅助手段,这样就不会把罗马尼亚转型视为“非我族类”。

依据和平转型思路,又有进一步设想:朝野双方放弃仇恨之心,萌生宽恕之意,走向全面政治和解。于是提出“朝野大和解”说。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一项大胆的倡议。赞成此议者提倡“在意识到对抗的局限性以及于事无补以后,另辟途径,换一个方式思维,以减少对抗直到消除对抗的方式,解决将要激化或已经激化的矛盾,最终达到双赢,即双方在妥协下各自满足自己的永久利益。”赞成此议者认定:“呼吁交流互动,呼吁放弃对抗和意识形态之争,呼吁和解,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拯救中华民族的办法。”这个见解,不仅突破“非暴力”,而且突破“对抗”,甚至突破“意识形态之争”,总之,超越朝野间一切根本对立,只求双方在互动中“和解”,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的“拯救中华民族的办法”。如果确如设想者所言,中华民族真该额手称庆,感谢上天赐福于中华大地也。

问题在于,“将要激化或已经激化的矛盾”都是基于意识形态的分歧而形成的,其中很多矛盾包含对抗性。现在呼吁“朝野大和解”,要求矛盾双方“放弃对抗和意识形态之争”,怎样做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呢?比如,让被野蛮拆迁者不要抗争,不要伸冤,不要投诉,不要集体上访,一忍再忍,这自然是“放弃对抗”了,但被拆迁者能够眼睁睁看着自己财产捂在被铲倒的房屋内不作一声么?遭受野蛮拆迁而走投无路,以自焚、跳楼、服毒表示抗议者被掌权人视为“自绝于人民”,他们的家人也该忍气吞声、不质一词么?不作声的确是“放弃对抗和意识形态之争”了,但其结果应该称之为“朝野和解”呢,还是名符其实地称它为“百姓遭殃”呢?如果说不仅要求被拆迁者忍让,而且约束拆迁者文明执法,野蛮问题固然可以解决,但拆迁者的不合理收益和被拆迁者的利益受损依然存在,矛盾双方并没有“双赢”,还是当权者通吃,被拆迁者受苦。要达到双赢,必须将官商不合理收益悉数堵塞而给被拆迁者以合理补偿,矛盾才能解决,政府才能合理施政,企业才能合理赢利,被拆迁者才能合理转移,这才是“各自满足自己的永久利益”。但那样也就没有疯狂的圈地热、没有疯狂的政绩工程、没有政府与建筑商疯狂的收益,没有本地区GDP疯狂的增长,这样的“朝野大和解”是那些掌握政治、经济大权的人能够心甘情愿接受的吗?现在的情况是:那边坚持疯狂敛财,享受“最后的晚餐”,这里却“放弃对抗和意识形态之争”,不把朝野在圈地建设问题上的尖锐的利益对立揭示出来,唤起民众奋勇抗争,只求“在位者的宽宏大量”,还把这视为“唯一可行的拯救中华民族的办法”,窃以为此议的可行性实堪质疑。

各种社会矛盾背后无不以利益的诉求为后盾,这些诉求均以物质的和精神的力量为支撑,利益的满足程度决定于矛盾双方力量角斗的结果。这种“力”,既表现为经济实力、政治实力、组织实力、资源的占有实力,也表现为追求目标的意志实力、主导思想适应实际需求的反映实力以及吸引群众程度的感召实力等等。总之,物质的硬体与精神的软件综合为一定的力度。社会矛盾相互较量归根结底是这种力度的较量。以“组织力”来说,当朝者拥有宠大组织系统,它们按照严密的组织原则而凝结为坚固的力量,在绝对权威控制下,为达到一定目标而运行。这样的组织系统有多大的实力呢?只要想想从一个53人的小团体发展为“百万雄师过大江”直取南京政权,就不难理解“组织”在其得势时期的威力所在了。即使在其没落时期,“组织”的运行尽管协调无力,动作迟缓,但对分散、孤立的在野者仍具有不同程度镇压力。正由于“组织”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力,是一种可以冲锋陷阵的实力,当朝者为保持自己的组织优势,必然千方百计打压在野者克服自身弱点而以各种形式组织起来的努力,彻底剥夺在野者的结社权。再以“意志力”来说,当朝者对“仇恨”的鼓动、对“暴力”的宣扬、对“领袖”的吹捧,对“成就”的造伪,均达到无孔不入地步。这些意识的灌输使群众的思想麻痹、迟钝、偏执、单向,成为社会严重对立、相互撕咬和盲目崇拜、深刻愚化的原动力。这样的群众是当朝者驱使的工具。正由于“意志”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力,是一种可以左右人群的实力,当朝者为保护自己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必然严格封杀在野者的话语权,严禁其言论、出版自由,对政治异议实行无情封锁、镇压。在这种情况下,在野者必须具备相应实力与之抗衡,例如必须组织起来,形成集体的抗衡实力,必须具有统一意志,发出民主、自由呼声,形成舆论的抗衡实力,等等。这样,朝野抗衡依据彼此的实力占有得以展开,社会矛盾依据彼此的实力消长趋于解决。位于优势的当朝者实力逐渐削弱、涣散,位于劣势的在野者实力逐渐增长、凝聚,所形成的压力逐渐成为当朝者不得不后退的威慑力,朝野实力这种相互转化过程推动社会转型不断前进。以民主取代专制,以自由取代独裁,是矛盾双方实力较量的结果。不在壮大民主力量实力方面下功夫,只乞求“在位者的宽宏大量”,能实现这些社会转型吗?

“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主张原则上排除暴力对抗,但并未允诺放弃非暴力对抗,更不认为对抗“于事无补”。在弱势群体几乎丧失生存权却被当朝者施以专政的暴力面前,在坚持信仰自由的人士被当朝者施以酷刑的暴力面前,理性认识不主张“以恶还恶”、“以暴易暴”,而是力主和平对抗,力主以游行、示威等民主形式对抗专制,力主以言论、出版等自由的要求对抗独裁,力主以具有普世价值的法治理念对抗暴力治国,这就是理性的选择。在暴政面前,如果连这些和平对抗也一律放弃,只乞求“在位者的宽宏大量”以实现朝野和解,能够如愿以偿吗?

“朝野大和解”的倡议者开列了实现和解的条件,其中对执政党的要求是:“停止对民间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的镇压,列出开放政治垄断的时间表,恢复和尊重其他既有党派的党性和党员的人格,允许中国民众组建新的政党,允许民塑报,并逐步开放各个层级的行政首脑和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这些要求都是不容易实现的。1989年北京大学学生到天安门广场参加胡耀邦追悼会时提出7项要求,其中一项就是“允许民塑报”,时至今日提出的还是这一要求,i见没有丝毫进展。而加紧查禁书刊、追缉作者,倒是接二连三发生。民主要求迄无进步、文化专制变本加厉,盖因当局一直奉行“舆论一律”原则之故。它要求,社会新闻必须有选择发布,必须体现党的施政方针的正确,必须传播党的基本理论和政治纲领,而这一切都必须在党的控制下进行,使社会声音一致,不能出现异调。其实,不只是社会新闻,其他意识形态也必须如此运行,这是当局执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如出现民塑报,就会脱离党的控制,自动反映多元社会的不同声音,形成对执政者的社会监督,成为民众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这些与当局的一元化意识(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相抵触而被目为“自由化”,成为“资产阶级反动要求”。有什么根据可以认为,当局会轻易放弃这项基本制度而屈服于“自由化”呢?至于其他要求,如“允许中国民众组建新的政党”,它触及专制制度的支柱:“一党执政”,当局势难轻易放弃;“停止对民间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的镇压”,它触及整个政权得以生存的制度基础:“无产阶级专政”,当局同样不会轻易放弃。一个是中共控制权,一个是中共专政权,如果放弃,中国共产党也就不是专制主义政党了。以为这种如同人的生命机制一样珍贵的立党之本可以“宽宏大量”地出让,实在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朝野大和解》的倡议者对在野者也提出和解要求,要点如下:(1)“宽恕中共的暴政,用爱与宽容感化中共”。(2)“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和平表达不同政治见解”,“不要蓄意挑舋或者用暴力危胁现实的政治秩序”。先说“宽恕中共暴政”:可以肯定的是,对待暴政不宜“以暴易暴”,不过是非应该分清,罪错应该摆明,不能为了“和解”抹去应有的界限,不能含糊地以所谓“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或“由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一笔带过。而且,只有在暴政方明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才能谈到“宽恕”。如果暴政方坚持那是理所当然,是为人民建立的功勋,这时却声称“宽恕”之,岂非成了狮兔对话?不妨举一例证:2004年有些自称“热切渴望和解”的知识界人士发表公开信,敦促天安门事件负责者“以书面或口头声明方式公开要求宽恕,并向死者三鞠躬”。有何回应吗?空谷投石,毫无回响。那些责任者自恃有宠大组织保护,对这样的呼吁不屑一顾,说不定还会轻蔑地嘲笑两句。所以,切不可轻言“宽恕”二字。至于“用爱与宽容感化中共”,这自然显示高尚胸怀,只不知被“感化”者是否愿意接受。还是举一例证吧:蒋彦永军医出于至诚上书中央,恳请“我们党”对天安门事件予以正名。此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体现一名老党员爱党之心。然而,回答他的却是非法拘押,审讯,恫吓,逼迫,至今软禁在家,失去自由。蒋军医投去“爱与宽容”,换回失去自由的苦果,可见“爱与宽容”对此无能为力。如果以为它可以感化铁石心肠,可以把那个将张志新捺倒割喉、将钟海源活剖取肾、将林昭双手反拷180天、将电棍塞进法轮功学员阴户的制度的维护者感化得回心转意,就未免太天真了。再说“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和平表达不同的政治见解”:这种合法性可以保证不触犯当局根本利益,在对方也能遵守同一游戏规则时,双方达成的“和解”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不能以此为满足。民主代替专制,必然要求突破专制法统,确立符合民主要求的法的体系,由此才能逐步推进民主进程,否则就会固步自封。从这点看,“不要蓄意挑舋……现实的政治秩序”就显得相当保守而不利于社会转型,因而是不可取的。总之,要求在野者以自己的“爱与宽容”感化施暴者,不要触犯其根本利益,这种自缚手足的空想,怕难以落实。

“朝野之间都是中华民族的同胞手足”,这是倡议者的出发点。既是手足,当然情感相通。如真能彼此交换“爱与宽容”直到相互携手,共赴天国,自然是最理想的。可惜,无情的现实告诫我们:这些手足已被不同的利益追逐撕裂为势不两立的群体。中南海诸公两眼盯准一党独大制,而禁绝一切政治异见,他们当然不会对政治犯妻子送去棉衣御寒而被狱方拒收时坐在路边痛哭失声的苦楚产生丝毫同情之心,出入境外赌场的官吏一掷千万,毫不动色,他们当然不会对零下10度严寒中瑟缩在地下通道过夜的农民上访者担心时刻被捉的恐惧怀有丝毫怜悯之意。面对这些利益截然对立的隔膜,说什么“朝与野都必须怀着爱与宽恕的良善之心,想方设法摆脱仇恨,以走向全面的政治和解”,真难以想像这种“良善之心”何由产生。请中南海诸公发一点“良善之心”,无条件释放政治犯,如何?或者,退一步,免去对政治犯的酷刑,如何?或者,再退一步,允许政治犯妻子送进棉衣御寒,如何?换一个角度说,发一点“良善之心”,把对付四川汉源农民集体抗争的警力用去侦查、抓捕私往境外以公款豪赌的官吏,如何?退一步,对汉源农民集体抗争不去镇压、枪杀,如何?再退一步,对汉源农民抗争中被枪杀者表示歉意、发点补偿,如何?如果做不到这些,只让平民发“良善之心”,摆脱对囚禁政治犯者、镇压农民抗争者的“仇恨”,唏嘘乎,难矣哉!说到底,就是:截然对立的社会矛盾不能依靠启动“良善之心”,通过道德觉醒,消除仇恨,得到化解。

朝野矛盾的对抗性规定它的不可调和、不能折衷的性质。在这一前提下,矛盾双方处于统一体中,彼此以对方为存在条件。在它们进行实力角斗的同时,的确存在着各方面的、各种形式的相互让步、妥协的可能性。此点是现实的存在,触目皆是。当矛盾激化、导致冲突可能破裂时,没有适当的让步、妥协,结果将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让步、妥协就是使趋于恶化的利益结构得到纠正,使过于倾斜的利益结构得以巫。朝野双方经常以一定条件、一定程度的让步、妥协维持共存状态,直到双方最终破裂,矛盾结束。善于在让步、妥协的空间博弈,往往成为实力较量的胜者。可以说,没有让步、妥协就没有社会的运行。历史上的让步政策说明当朝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迫于在野者的实力威胁,做出一定妥协,以利双方矛盾继续生存。当代的让步政策,比如右派改正,是当朝者出于自身统治需要,迫于知识实力的存在,因而向“敌我矛盾”的右派让步;近者如四川汉源农民集体抗争,武装镇压失败时,胡锦涛提出软化农民抗争四原则,做出让步。这种大大小小的妥协,都是双方实力对比的体现,实力对比的力度决定妥协的程度。如果把突变前的众多妥协称作“和解”,那么,“和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它不是依靠“爱”、“良心”、“摆脱仇恨”、“宽宏大量”实现,而是以各自实力为基础,相互较量妥协智慧的结果。

以上所说让步、妥协,一般不涉及矛盾双方的根本利益,不触及双方不可逾越的底线,或者,虽稍有触及,但不做根本解决。对抗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不可折衷性,规定它们的根本利益不能以让步、妥协方式达到双赢,必然以剧烈斗争方式一方吃掉另方。这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所致。水之与火是对抗性矛盾,只要它们碰撞,不是水扑灭火就是火烧干水,没有妥协余地。对抗性社会矛盾同样如此。世界民主与和平力量同法西斯势力的斗争,只能以消灭法西斯力量而结束。民主、自由同专制、独裁的斗争也是如此,最终以民主、自由制度的建立和专制、独裁制度的消亡而结束。当然,在一方吃掉另方前提下,也不排除作为次要形式的让步、妥协。资本主义消灭封建势力,在此前提下,保留王室作为国家象征,养起来,就是让步。国共内战,最终是一方吃掉另方,在此前提下,中共定为“战犯”的李宗仁被动员回到大陆,作为归附象征,养起来,也是让步。“一方吃掉另方”或在此前提下的“让步、妥协”都是基于冷酷的利益权衡,而不是出自什么“爱与宽恕”,出自什么“良善之心”。道德说教在这里只起掩人耳目、淆乱视听的作用。

“朝野大和解”,即全面的、包括关键环节的让步、妥协,由于它涉及矛盾双方根本利益,触及双方底线,当政者绝不肯迁就,因而很难实现。根据苏东经验,只有在对方压力加大到足以迫使当局内部动摇、分裂,高层认识到拖下去将无法控制局势时,妥协的可能性才会出现。须知,双方面临的是实力的最终较量,关键就是在野者实力要强大到足以摇撼和击破对方实力的坚固性,使其实力濒于瓦解,特别是使其关键实力陷于瘫痪,从而足以威慑对方的存在(1989年曾朝这一条件靠拢)。这时,在确定“一方吃掉另方”的条件下,作为辅助形式的让步、妥协才有助于对抗性矛盾的最终解决。这就是让步、妥协即“和解”在矛盾最终存在时刻的作用。如果否定“一方吃掉另方”的形式,只以相互让步、妥协形老求朝野永远共存的“大和解”,那么,专制、独裁将长治久安,民主、自由、法治、宪政将永远苟延残喘。难道“朝野大和解”的倡议者追求的是这样的结局吗?

倡导普遍的“爱与宽恕”,鼓吹人人发扬“良善之心”,以为这是救世良方,是“唯一可行的拯救中华民族的办法”□□这种风正在吹起。各种各样的专家、准专家和冒牌专家正在扬起一种舆论:发展主张博爱的基督教是治疗朝野政争的“有效针剂”。再看各种各样的“和解”论点:“以对话取代对抗,是今日转型中国朝野上下、海内外各方人士的理性共识,是中国自由民主进程符合世界潮流的正确走向。”“只要通过对话和善意的良性互动,人类完全可以保持在不同信念下的共存状态。”“族群和解的成熟度,是决定冲突发生机会和程度的最基础的指标之一。”根据这一指标,指责1989风波:“这次改变中国民主化现代化进程的生死对抗,完全是不必要的过激反应。”发出感慨:“哦,亲爱的同胞兄弟姐妹呀!什么时候,我们能放下分歧,消弥仇恨,秉持公义,宽容和解,信爱合一,世界大同呢?”……只要对话而抵制对抗,只要互动而反对冲突,只要宽容而消弥分歧,只要和解而摒弃“过激”□□此风正加大力度,飞速旋转,“动沙□,吹死灰,骇混浊,扬腐余”。对此,我不揣浅陋,大声疾呼:此风不可长!

--转载自《新世纪》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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