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一颗黑心,两副面孔

龙泉市政府执政为谁、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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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请大家看一则旧闻:

中新网杭州2002年04月04日4月4日消息:浙江省凤阳山柏山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浙江省第一高峰黄茅尖。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凤阳山生长着目前全世界仅有的三株柏山族冷杉和1998年新发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华南虎等等珍奇濒危动植物。因此在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在2000年8月,浙江省龙泉市政府与宋城集团签订了合同,在凤阳山自然保护区里建旅游区,开始在这里昼夜不停地开山、采石、筑路、伐木。

该旅游开发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而核心区除非特殊重大的科研考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保护区核心区域内从事开发与建设活动。可2001年10月,龙泉市计委居然下文原则同意有关项目立项建设。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前,龙泉山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已在保护区内改造和建成游步道13640米、栈道1340米和从凤阳庙到凤阳湖长约35公里、宽约65米的景区道路;基本建成了接待中心等相关用房8292平方米,同时还开工建设景区入口、景区广场等相关设施1567平方米…。

瞧,龙泉市政府的服务态度是多么热情主动,为宋城集团创造了多么“宽松”的投资环境法律环境。中央台焦点访谈曝光后,龙泉市政府依然声称,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以引进了宋城集团搞旅游开发,说什么“其出发点是为了促进生态保护,发展地方经济和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活,使山区群众尽快摆脱贫困”云云(《浙江政务》)。

形成鲜明强烈的对照是:梅善良、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等人应邀为龙泉市姚坑自然村修造一条黄塔至姚坑的机耕路,到了已基本通路时,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却于2005年4月20日,突然以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对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四人予以刑拘。4月30日,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为由,以龙公逮捕字(2005)0006号,通知家属已对林樟旺执行逮捕。

且不说林樟旺等人有过无罪,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对林樟旺等人完全是上纲上线利用“专项整治”之名敲诈勒索(对此,高智晟、张星水、马可波罗等大律师和法学专家巳作了或将有中肯精彩的法律分析),退一万步讲,纵然林樟旺等人果真“涉嫌非法占用农地”,龙泉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正义”也是选择性的,其实就是一种非正义!

对于财大势粗宋城集团,龙泉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开方便之门,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里的建设项目极其严格的审批制度形同废纸。受到海内外舆论和焦点访谈批评后,仍为自己和宋城集团的违法行为饰词强辨;而寡钱少势、贫苦无告的村民们自筹资金千方百计修造一条方便生活、发展经济的小小机耕路时,龙泉森林公安又是专项整治,又是刑拘批捕,又是罚收巨额“治安”、“预交”款,忙得不亦乐乎,连基本的事实都不讲就高举“法律”“正义”的杀威棒征杀一气,把姚坑村通过引进“外资”修路以尽快摆脱贫困的希望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姚坑村大批村民逼得外逃和外出打工,把同是山民的林樟旺等人的家庭闹得鸡飞狗跳、倾家荡产。好煞气啊好威风!

可见,龙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两副面孔:为“有钱人”服务时,不仅全心全意,而且无法无天!有政府及公安鸣罗开道站岗放哨,“位高多金”的强势集因自是牛气冲天一路横行,如入无法之境。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前跋后踬动辄得咎;面对治下的子民、臣民们如狼似虎,重罚严刑,敲筋汲髓,可谓鸡蛋里挑骨头,蚊子腿上割肉,心肠何等冷漠,面目何等狰狞!对于平民百姓而言,龙泉是一个不适宜生存更不适宜发展的地方。山高皇帝远,地僻豺狼多,龙泉“父母官”太势利龙泉官场太黑了!

说龙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是谄富欺贫的势利鬼,轻了,他们其实是在人为地制造人间不平,制造血泪、灾难和悲剧,是在渎职犯罪!《幽梦影》曰: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苛政胜虎,恶吏如狼,民生苦难,贵贱悬殊,这种人世间的大不平,暴力之剑又何尝能消?言念及此,看剑引杯长,不禁黯然垂泪。悲哉,纵有龙泉剑在手,难消龙泉大不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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