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莹声请保护令 要等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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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刘志原台北报导〕出面控诉遭夫婿家暴的艺人王静莹,接受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建议,昨天起由家暴中心指派社工员陪伴她,必要时家暴中心也会提供紧急庇护安置场所,协助王静莹早日走出婚姻暴力阴影。

王静莹前天在记者会上提到,相当担心自己与小孩的人身安全问题,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童富泉说,在保护令还未核发下来前,警方也会视其需要,派员定时至其住所附近巡逻,保护其安全。

至于王静莹声请保护令案,台北地方法院已完成分案,法界人士则指出,王静莹声请的是通常保护令,实务上约一个月内会有结论,但若通常保护令核发之前,王静莹再遭家暴,警察局或检察官即可声请紧急保护令,法院须在四小时内裁定。

保护令有效期间为一年,可延长一次;但若是紧急保护令,则须由警察或检察官于情况紧急时声请,王静莹无法自己要求核发。

保护令分为数种,诸如禁制令:法院可禁止加害人施暴,禁止加害人通话通信或其他骚扰的行为;迁出令:法官会命加害人迁出被害人住所;远离令:法院命加害人远离受虐人的住处、学校、上班地点、或受虐者经常出入的地点;交付令:命加害人交出汽车、机车或其他有关受虐人生活工作教育的必需用品。

此外,保护令还包话,暂时监护令:可命加害人交付子女,使受虐人暂时拥有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禁止探视令:规定加害人与子女面会方式,或禁止加害人探视;治疗令:要求施暴人就医。违反保护令者,最重可处三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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