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67) 拒绝了的I-245(i)申请不能作为第二个申请的”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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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二百六十七﹕ 我是非法入境的大陆人﹐1999年入境时没有被抓到。后赶上245(i) 法律。于2000年3月21日同美国公民结婚﹐后立即申请245(i) 调整身份。之后与美国公民配偶感情不和﹐在面试之前就离婚了。我也没去面试。 几天后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最近又遇到一个美国公民姑娘﹐准备结婚。我能再申请245(i)的案子吗﹖

解答﹕很可能不行。后来的申请使用前面的245(i)申请的优先日(从而后来的申请也成为245(i)) 叫做Grandfather Rule。要使第一个245(i)成为以后申请的“老爷”﹐它必须是“申请了﹐而且是可以批准的“(Filed & Approvable) 移民局的一个备忘录明确指出第一个245(i)申请被拒绝了﹐就不可能是Filed & Approvable。故也就不能做”老爷”了。

但我想你可以挑战移民局的解释﹐因为国会的初衷可能是指在申请报上那一时刻﹐申请是可以批准的。像你的申请当初应是可批准的﹐但后来婚姻出了问题。我认为移民局应采取另外一个立场, 就是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婚姻当初是真正的婚姻﹐后来才变坏的原则﹐那么﹐第一个245(i)申请就应该被认为是“老爷”申请。当然你面临着再次结婚﹐所以﹐如果你不能使移民局改变其立场的话﹐你仍然拿不到绿卡。

另外﹐如果移民局已经认为你的第一次婚姻是假结婚﹐你的第二次申请仍不能批准﹐而且是永远不能批准﹐无论是任何方式的调整身份的申请。所以当初你应该一个人去面试将情况讲明﹐而不是选择不去面试。那样﹐移民局认为你们是假结婚﹐害怕面试时会揭穿从而被监禁才”临阵脱逃”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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