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媒体曝光多起访民被定精神病事件

——医学法律专家批评 鉴定人:“是为政府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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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赵子法报导)访民多次上访后,当事人被政府官员委托鉴定为精神病关押的事实被国内媒体大量曝光,为什么访民屡屡被鉴定为精神病?黑龙江省信访办委托的鉴定人滕秀英一语中的:“其实我们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

大陆媒体屡屡报导访民被政府官员鉴定为精神病关押

安徽省的《新安晚报》11月7日独家报导说,安徽省怀宁县黄墩镇政府把坚持上访的村民汪国才关进精神病院,是同村村民看病时通过病房窗户发现了他,才把消息带给他的家人,这时汪国才已经被关押了八天。气愤的家属表示汪国才没有精神病,即使如此,院方强调出院还得镇政府同意,因为是镇政府送进来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在报导《我说你是精神病》中披露当地市委出面鉴定江帆为精神病;黑龙江省绥棱县四海店镇宝山村农民黄淑荣多次上访后,在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被三名医生在鉴定为精神病,多次送到精神病院关押;四川省邻水县公安局的警察熊亮不服“落后警察”的帽子后,被鉴定为精神病关押了203天;浙江省萧山红山农场场员裘金友举报该农场腐败后被鉴定为精神病关押208天。

此外,鞍山市立山区建新商店职员吴欣因不断上访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中被关押的三四十人中多数是上访者;在良心医生拒绝鉴定政府官员委托鉴定天津维权女士郑明芳为精神病后,当局将她判刑两年;高智晟律师也曾多次撰文披露上海访民刘新娟被鉴定为精神病后数次被关到精神病院。

还有没有经过鉴定就被关押到精神病院的大量法轮功学员等。

……

中青报记者:法律盲点——谁有权提出精神疾病鉴定的申请和委托

这些访民“精神病患者”的家属都很气愤,政府官员有什么权力委托医生鉴定访民为精神病呢?即便是精神病人,被强制入院是否不需要通知家人等。

中青报记者刘万永报导说:我国尚没有一部规范精神疾病鉴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这导致精神疾病鉴定中出现很多法律上的盲点,如谁有权提出精神疾病鉴定的申请和委托,哪些机构的精神疾病鉴定具有法律效力,鉴定应该遵守什么样的程序?等等。

医学专家:送精神病院应该是家人或紧急时

安庆市一位医学专家在接受《新安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或监护人认为病人有必要住院,可以不经病人本人同意;另一种是紧急观察,如果病人出现暴力攻击、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由公安人员送入精神病院 进行紧急观察。如果病人有既往病史,就不需要紧急住院观察了,但必须通知家属或监护人。”

法律专家:不能因上访次数多就将其送到精神病院去

《新安晚报》报导,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的程玉伟律师认为,即使汪国才有精神病,镇政府也不应该在其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家属认为没病或无需医治的情况下,医院也应尽快让人回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博士表示:黄淑荣鉴于土地承包问题和腐败问题屡屡上访,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表明她有权利意识,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打击摧残,相反应该受到肯定。上访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所享有的一个申诉权。上访权是不能随意遭到压抑和打击破坏的。不能因为这个人上访的次数多了,就将其说成是精神病患者而强制性地送到精神病院去,这是对公民上访权申诉权不尊重的表现。另一个问题,我们的公民包括一些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权限是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产生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都是政府管,政府是一家,该法院做的事自己也要做。因此必须依法行政。

鉴定人:是为政府排忧解难

《新安晚报》报导:黄墩镇政府人士在采访时表示,汪国才为了一些琐碎小事上访不断,特别是近两年来,为了邻里纠纷等问题先后数十次到省市县镇上访。为了息访,我们尽了最大努力,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此事,并多次找到其在当地的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动员家属做好汪国才的监护工作,可汪国才的家属就是不管不问。我们了解到汪国才的长子在阜阳市的一家司法部门工作,镇主要负责人于今年9月份亲自赶到阜阳市做工作,依然没有结果。这次把汪国才送到精神病医院是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

中青报记者刘万永报导官员说:“只要江帆到北京,这些人就要去找,吃、住花得不少。后来市里一位领导说,江帆总是上访,是不是精神上反常?后来就决定给她做一个精神病鉴定。江帆是第二职业中专的职工,当初好像是因为学校不是县级单位,没有权力,市教委才出面申请鉴定。”

面对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质疑黄淑荣精神病的鉴定,《南方周末》报导说:鉴定人滕秀英的话颇耐人寻味,“其实我们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真是这么回事。是县里找到省信访办,省信访办又找到我们。”

大陆网民:建议将患“上访恐惧症”病的政府干部关押入院(检察院与法院)

大陆网民在汪国才被送精神病的遭遇里跟贴说:“将上访者密送精神病院,真是一件耸人听闻的事情!一个上访者竟然被送进精神病院,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怎样残酷的打击呵!不知道精神上会受到怎样的折磨!恐怕,不是意志顽强的,真的会被折磨成精神病–那到真如了“害人者”的心愿了—但不知,天理何在,正义何在 !”

“鉴于“上访的精神病人”一旦被媒体曝光,马上就能“康复”这样一种事实,患病的原来并非上访者,而是政府干部。后者患的是“上访恐惧症”,也算得上一种精神疾病了。而这种病,远比普通公民所患的精神分裂症的危害要大得多。”

网民“建议上级有关领导采纳这个处方:将患病干部送院(检察院与法院)治疗。”

“中国的官员在这方面就是比较有创造力,比如“群体性事件”,说白了就是老百姓集体上访……”

“四川彭县把一个编打油诗的都抓起来关着,人们不上访又如何哉?箝制舆论,企图用胶带封住老百姓的嘴,是上访不断的根由。”

“专制政治自有其特定的逻辑——它必定要以民众的苦难和血泪,来论证其反人类的本质。”

“看样子共产党是要我们老百姓把它给反了才得行,早知如此,当初何必打老将哦?”

付【 《新安晚报》2006年11月7日洪锋的独家新闻报导】

失踪父亲突现身精神病院

原是镇政府将其送过去的,但亲属均不知情,事发怀宁县黄墩镇

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怀宁县黄墩镇镇干部将该镇良加村祠堂组村民汪国才送进精神病院,并强制接受“治疗”。汪国才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坚持认为,其父没有精神病,黄墩镇送其进精神病医院就是为了让他不再上访。

父亲精神病院传话回家

汪小春是汪国才的女儿,目前在怀宁县三桥镇街道从事早点经营,她告诉记者:10月18日上午,母亲来到我家,气愤地告诉我,父亲因为多次上访,被镇干部送入了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汪小春听后十分惊诧,忙问母亲是如何知道的,母亲说,17日那天,本村刘园组一位程姓村民因身体原因去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汪国才趴在病房的窗口上看到了他,让其转告自己的家人,说他是被黄墩镇政府的干部强行送到精神病医院来的。

据其母亲程金美介绍,她与汪国才共有两儿一女,除女儿离家近些外,大儿子汪存华在阜阳工作,小儿子汪小华也在千里之外的常熟市打工,黄墩镇政府将汪国才送到精神病医院去时,她与儿女谁都不知道此事。

接人回家须镇政府同意

得知“失踪”多日的老父亲在精神病医院后,汪小春立即赶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见到了住在该院三病区的父亲。

在医院里,汪国才告诉女儿,10月初,黄墩镇一位姓朱的干部和另外一位他不认识的人到他家来,让他到黄墩镇政府拿份材料。10日一大早,汪国才就来到镇政府,不料,他却被强行拖上汽车,送到了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我当时听了肺都气炸了”。汪小春说:“我立即找到该医院领导,把情况向他们做了说明,并要求把父亲带回家去。医院领导说要征求黄墩镇政府领导的意见,因为是他们送来的。于是医院方打电话给黄墩镇政府的朱某,朱某在电话中竟然不同意让我接父亲回家”。

送精神病院得到批准?

黄墩镇政府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汪国才为了一些琐碎小事上访不断,特别是近两年来,为了邻里纠纷等问题先后数十次到省市县镇上访。为了息访,我们尽了最大努力,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此事,并多次找到其在当地的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动员家属做好汪国才的监护工作,可汪国才的家属就是不管不问。我们了解到汪国才的长子在阜阳市的一家司法部门工作,镇主要负责人于今年9月份亲自赶到阜阳市做工作,依然没有结果。这次把汪国才送到精神病医院是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黄墩镇政府为此还替汪国才交了3000元治疗费。

家人认为没有精神病

对于汪国才是否有精神病,汪小春等汪国才的家人都坚持认为,他没有精神病。

对于2004年10月13日,汪国才曾在安庆市精神病医院门诊部就诊,并存有一份今后需由家属陪诊的“神经症”的诊断证明书,汪小春解释说这是父亲当时为逃避责任独自一人去医院开的。

据汪小春回忆,两年前,父亲和邻里发生纠纷时,失手把对方的头给打破了,派出所在调解时,要求汪国才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父亲为了逃避这份赔偿,听从了村里人的误导“孬子打人不犯法”之言,到精神病医院做了这份诊断。

至于2006年10月13日,安精司鉴字(2006)10132号“偏执性精神病”的诊断的科学性,汪国才的儿子汪存华告诉记者,他们会找省有关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两种情况才可强制入院

11月6日上午,记者在安庆市精神病医院采访时,发现汪国才一下子成了“名人”,想见他要征得院方领导的批准。通过正常途径见不到汪国才的情况下,记者以汪国才亲戚的身份进入了三病区,在陪护的陪同下,汪国才非常“精明”,一眼就认出了我这个“亲戚”。

当记者要求汪国才告诉我有关他家的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时,他一口答出,一点不错。对有关情况的解释也是清清楚楚。三病区的一位男陪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人在医院呆了20多天了,呆得时间久了,非常着急。

即便汪国才是位精神病人,他被强制入院到底该遵照什么样的程序呢?安庆市一位医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或监护人认为病人有必要住院,可以不经病人本人同意;另一种是紧急观察,如果病人出现暴力攻击、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由公安人员送入精神病院进行紧急观察。如果病人有既往病史,就不需要紧急住院观察了,但必须通知家属或监护人。”

 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的程玉伟律师认为,即使汪国才有精神病,镇政府也不应该在其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家属认为没病或无需医治的情况下,医院也应尽快让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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