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奖章”得主身后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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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华综合报道)曹利华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前进监狱的一个政治指导员,因组织“转化”了76名法轮功成员,阶段转化率100%,而在2004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近日北京某医院年轻大夫林树森,用他在前进监狱三年的亲身经历,揭示了美丽光环掩盖下的罪恶。

林树森曾在8根高压电棒同时电击下遭受“凌迟处决”的痛苦而被“转化”,随后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下精神失常7个月。最近林树森因家中有一本《九评共产党》而再度被关押,2006年1月23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对其进行了非法审判,当时奄奄一息的林树森是带着鼻部插管,被人用轮椅抬进法庭的。

**酷刑狱头成了全国劳模

据大陆媒体报道,曹利华,男,3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九分监区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前进监狱地处天津茶淀,故又名天津茶淀监狱,第七劳改农场。

曹利华因“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出一套非常有效的教育转化新方法,四年来共组织转化了76名“法轮功”罪犯,阶段转化率达100%,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4年被授予北京市首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第六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提名。

据明慧网报道,曹利华所采用的“非常有效的教育转化新方法”就是肉体迫害到极限后,再辅以精神折磨,最后让人精神崩溃。林树森的亲身经历就是个很好的例证。有知情人称,酷刑狱头竟还成了全国劳动模范,真不知中共要树立怎样的楷模。

** 打印20份资料就判了三年监禁

林树森,男,1974年出生在黑龙江庆安县,北京针灸骨伤学校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1996年开始学炼法轮功。2000年8月,因打印20份法轮功资料,被北京市公安局一处非法抓捕,后被北京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2001年1月17日被非法关押到天津茶淀的前进监狱。法轮功原研究会成员王志文、纪烈武、李昌等,也被关押在此。

2003年林树森出狱后,曾写下自己的亲身经历:“2001年1月18日,即我到前进监狱的第二天,在六分监区就开始了对我的恶梦般的强制“转化”。当时我的身体极度虚弱,在此之前我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和半步桥公安七处四个多月,满身感染上严重的脓疥疮,浑身流脓,每天都要经受一轮又一轮的钻心之痒。

刚到前进监狱时,我被强迫每天白天跑步,当时正是茶淀最冷的季节,在刺骨的寒风里,上午50圈,下午50圈,绕着篮球场跑步。说是让我“恢复身体”,实际上是让我在严寒里挨冻,“转化”了就不用跑了。每次跑下来,身体极度的疲劳和痛苦,汗水浸入脓疥的创口,很难描述出那种感受。

肉体上的痛苦还不算什么,在精神上,狱警每天都系统地找一些法律知识和反“法轮功”的资料,强迫让我反复看,对我进行洗脑。而最残酷的是不让睡觉,每天只允许睡两个半小时,“包夹”的 刑事犯人24小时不离左右,稍一合眼就被捅醒。

到1月底的时候,因严重缺觉,我已经困得神经都麻木了,几乎是站着都随时瞌睡过去。可稍一合眼,立即就被“包夹”犯人捅醒。在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十五天过去了,他们也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转化”,因为我坚信师父,坚信法轮功。

2001 年1月30日,电视播出了编造的所谓“天安门自焚”这件欺世谎言,邪恶铺天盖地而来。狱警和清河分局610办公室的人让我写对此事的感想,于是我在材料上写到:这次事件是对法轮功和社会正常生活的破坏。狱警见我这么“不识时务”非常恼火,终于撕去了伪善的面纱,露出了残暴狰狞的真面目。

** 20多万伏的电压让我感受到“凌迟处决”的痛苦

2001 年2月1日早晨,六分监区的狱警刘伯全、徐干警、蔡分监区长及其他干警不顾我极度虚弱的身体,不顾我满身严重的脓疥疮,不顾这半个月的熬人折磨,开始给我上电棍进行电击,最开始上了两根三万三千伏的电棍,放在我的头部和颈部连续电击五分钟,看我不屈服,他们全都疯狂了,到其他分监区(三分监区、二分监区等)借电棍,借一塑料桶电棍回来。当时六分监区所有在班的干警,每人手拿一到两根电棍,面目狰狞,恶狠狠地一拥而上,持续放电电击我。由于我激烈挣扎,他们给我上了背铐,一动不能动地被他们踩在地上,电我的手心、脚心、头、颈、生殖器等敏感部位,总电量超过几十万伏,一直持续电击。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毛发、皮肤焦糊的味道。

这真是一种生不如死的酷刑,每一分每一秒都象一个世纪那麽漫长,身上的肉似乎正被无数把刀一片片割下来,呼吸极度困难,挣扎在死亡的边缘,极其痛苦难熬,我瞬间感受到了古代“凌迟”酷刑是什么滋味。就这样,漫长的非人所能忍受的一个上午过去了,但接近中午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住了,终于崩溃了,被迫违心地写下了“转化书”。后来狱警告诉我,说“转化”我时他们同时上了8根三万三千伏的电棍。

据我所知:大部分的所谓“转化”都是这种高压、酷刑折磨下的产物。如徐承早,李宝树,唐基长,他们都是这样被折磨得生不如死而被迫接受转化的。

转化后的日子也不好过。2001年3月以后,我每天被罚坐,坐在一个十厘米高的小凳子上,从早上5点起床坐,一直到晚上10点。两手放在膝盖上,双腿幷拢,膝间不能有空隙,腰要挺直,一动不能动,眼神都不能错一下位,更不允许说话。每人的身后都有包夹监视,稍动一下,就会遭到拳打脚踢。

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中,脸上还要时刻露出被“转化”获得“新生”后“高昂”的精神面貌。曹利华等明知每个人都不是真心“转化”,却用残暴和谎言粉饰着一切,用恐怖和无人性控制着这里。

** 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2001年7月22日,二分监区的所有法轮功学员集体“反复”,推翻了以前的强制“转化”,声明要继续修炼法轮功,这使清河分局及610办公室都感到震惊。尽管后来这场“反复”最终被镇压下去了,但恶人也终于明白了,他们所谓的“转化”永远都不会真正实现,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

2001年11月下旬,由于入监以来的非人折磨和持续高压生活,使我夜里经常做恶梦,幷喊叫着从恶梦中醒来。又有一次因为我在床上盘腿,被值班的陈指导员以闹事为 由拉出去电了一顿,随后关进小号,几天后又被一个姓刘的小队长拉到办公室电了一顿。这些严重的刺激了我的神经,最终导致了的精神全面崩溃,精神失常达七个月(我有在茶淀清河医院的医疗诊断书)

后来我清醒后,十一分监区的包夹犯人告诉我,我那七个月是在小号里度过的,我不时被铐上手铐、戴上脚镣、被强行穿上约束衣。每天除了大小便外都被约束衣捆着,躺在一个木床板上一动不能动。此期间,家里失去了我的任何消息。

一直到2002年7月份中旬,在师尊的加持下,我才得以重新清醒明白过来,以后的日子是在十二分监区度过的。2003年8月份期满被释放,结束了历时三年的人间地狱生活,带着很多法轮功弟子的嘱托、祝福和期盼离开了这个让我终生难以忘却伤痛的地方。这就是我三年来的人间地狱生活。”

据明慧网最新消息,2005年4月28日,因住处发现一本“九评共产党”,林树森再次被公安绑架。2006年1月23日,西城区法院对他进行非法审判。有目击者在法院门口证实:33岁的林树森身穿大红囚衣,,面色苍白,极度消瘦憔悴,鼻部插管,被人用轮椅抬到三楼受审。明慧文章最后呼吁各界正义人士采取各种方式紧急救助林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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