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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废料候选场址 须公投同意

立法通过 须办地方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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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曾慧雯/台北报导〕台湾核废料最终处置场选址问题争议不断,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未来经主办机关核定,做为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建议候选场址所在地的县市政府,应举办地方性公民投票,经同意后才得成为候选场址。这项公投机制将冲击政府目前对核废料处置地点的规划。

台电坦言,社会接受度一直都是核废料处置场选址的最大难题,在本条例通过后,台电会再加强与地方沟通。

回馈金分配 所在地四成

为推动处置设施选址工作,三读条文明定,经济部得由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提拨经费作为回馈金,其金额以行政院核定场址时的币值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亿元,至于回馈金的分配,处置设施场址所在地乡镇市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其所属的县市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根据条例,台湾经济部应自条例施行后三个月内,组成选址小组,执行选址工作,小组应于组成后六个月内,拟订选址计划,并应於潜在场址公告后六个月内,向经济部提出建议候选场址遴选报告,提出二个以上的建议候选场址。

核定建议候选场址一旦公告,应于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在该场址所在地县市办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不受公投法相关规定限制,经公投同意者,得为候选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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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涨原则 苏揆今宣布

〔自由时报记者曾慧雯/台北报导〕台电公司昨日举行董事长与总经理交接典礼,新任董事长陈贵明表示,电价调整方案目前仅就方向性在讨论,还未送经济部审核,因此,无法确定调涨时机。不过,今日台电举行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中,行政院长苏贞昌确定将正式宣布电价调涨原则,据了解,涨幅将由台电自行决定,并采取一次调足的方式,电价调涨方式、时间与幅度均可望明朗化。

涨幅台电决定 一次调足

台电新任董事长陈贵明与总经理涂正义昨日就任,由经济部长黄营杉监交。陈贵明说,燃料价格上涨对台电的财务造成重大冲击,他要求台电必须开源节流、持续降低成本,但“毛巾可以拧干,不能拧断”,开源节流成效毕竟有限,因此电价结构也必须做合理的调整。

交接典礼结束后,陈贵明在答复媒体询问时表示,电价调整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方向性的讨论,还没有送到经济部。他保守估计,调涨电价的作业时间最少需要二十几天,目前很难预测是否会在六月一日实施夏月电价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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