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义:中共邪党的法律是用来约束谁的?

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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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近日网上出现了两条不算新闻的新闻:

(1)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三名被告准备上诉 (2)老太为孙女凑医药费列车上捡空瓶被拘这是两起不相关联的事件,一件发生在福州旧车交易市场,一件发生在湖南长沙至怀化的列车上。但这却是两则有关法律的案件,并且都与执法者有关.福州警匪勾结蓄谋杀人案发生在五年前的2001年2月20日.此案当年的执法者,十佳警察,刑警队长,甚至是公安副局长都是杀人案的主犯。

老太为孙女凑医药费列车上捡空瓶被拘发生在2006年3月26日。这一次,年近6旬的老太,身患白血病的孙女,以及“铁道部特派员” 和怀化铁路公安部门的“铁鹰小分队”都成为事件的主角。

一件是5名刑警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打了150发子弹进行屠杀,最后却立功受奖。在真相大白后,被判死刑或死缓的3名昔日执法者都准备上诉,理由是案件存在程序违法。真不明白他们5年前设计那个“完美的圈套”不仅屠杀了被害人,还让被害人及家属蒙受不白之冤的时候,是否想到了合法的程序呢?

一件是涉嫌违反社会治安,在火车上捡空瓶“扰乱了火车上的秩序”被拘五天(后因老太身体较差及家属交纳400元请假保证金和175元的食宿费办理“请假手续”后,老太在拘留所实际被拘两天)。此事在2个月后,在报纸披露此事后,当事人也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准备上诉,通过司法程序撤销拘留裁决,公开解释和道歉,拟向相关责任部门索赔1元。

同样的是对执法部门的上诉,一件是惊天动地的警匪勾结杀人大案,一件是捡空瓶扰乱秩序的拘留小案。但福州警匪勾结大案的受害者一纸“迟到的公正”,不得不让我们想到:捡空瓶老太能得到她想要的公正吗?

福州警匪勾结大案,据说在侦破过程中也是一度陷入僵局,是新任公安局长“加大力度查下去”后才得以真相大白的。但假如没有这位局长,受害者能得到“迟到的公正”吗?并且此案受害人之一曾经上书公安部部长。此案性质也非同小可。但老太捡空瓶被拘的治安管理事件,能惊动公安部吗?此事现在网上披露后,恐怕公安部想不知道也难了。

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历经五年,幕后黑手才得以受到审判,而主犯之一早已潜逃国外.我们不希望捡空瓶的老太要上诉五年才得到自已想要的结果。我们只想问一句: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执法部门或者个人以执法部门的名义执法对被执法者进行监督,那执法者又有谁来监督呢?

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当事人已供认不讳。真相已经明了。而老太火车上捡空瓶被拘却存在许多疑点:

(1)老太是在准备出车站时被拘留的。理由是“扰乱了火车上的秩序”。请问执法者:既然是扰乱了火车上的秩序,为何要在当事人下火车后才将其拘留,为何不在火车上当老太扰乱秩序时抓个现行?难道是怕与老太发生打斗吗?据说当时有3名“铁鹰小分队”队员对老太实施了跟踪。3名年青的小伙对付不了一个年近6旬的老太?

(2)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他们应该很清楚,证据是很重要的。既然都说老太只是捡空瓶,而不是偷,也没有抢,就与铁路部门大规模的整治“绿皮车”(普通慢车)经常发生偷盗、抢劫等事件行动靠不上边。就算是老太捡空瓶的时候引起了一点小骚乱(捡瓶子可能要别人让一下,就算是小骚乱吧),那跟踪人员完全可以在事情正在发生时进行劝阻,制止。可我们的“铁道部特派员” 一句:“我们就是不让你知道,好抓你们”道出了事情的真相:要是当时劝阻了你,你就不会扰乱火车秩序捡空瓶了,那还能拘留你吗?那我还能拿到400元请假保证金和175元的食宿费吗?

(3)事情被披露后,铁路部门先后拿出2000元和4000元给当事人,说是捐款治病.但为何在事情发生时,老太说明捡空瓶的原因并提到核实后,还是对老太进行了五天拘留的处罚决定并收下了400元请假保证金和175元的食宿费呢?(两天时间是否需要175元食宿费暂且不说)。铁路有关部门前后不一,判若两人的做法实在让人生疑。

经常坐火车,特别是慢车的人都知道,在火车上是有列车员负责清除垃圾的,而那些空瓶也是有专人负责清收的。而这些空瓶清收后被运到何处是不言自明的.而老太在车上捡空瓶被拘,我们有很大的理由相信是因为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或者说是抢了某些人在火车上捡空瓶卖钱的生意,所以借助与铁路部门相关人员的关系,动用执法人员对老太进行打击。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我们不得不回到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中来。那一桩大案要案的发生,不正是由于被害人阻碍了某些人的“钱途”而被某些人利用执法部门杀人灭口的吗?只不过,旧车交易的生意远比捡空瓶的生意要大得多,所以一边要杀人,一边只是来个拘留而已。

从古至今都有句话叫做“官官相卫”,这天看周星驰的电影才发现原来周星星的电影也是反映现实社会的。从古至今所谓的法律准则对待那些当官的和我们这些老百姓完全是双重标准,那些犯了法的官员要是你有后台或者你能给执法者做工作,那么很有可能就能包庇或者是颠倒是非,大人们总是教育我们说这些丑恶现象仅仅是少数,但是我们总是看到这些丑恶的现象,各大媒体对于一个平时老师教我们的很小的好事都大肆加以报道,似乎是这个社会不可多得的材料,而那些“丑恶现象” 则被我们熟视无睹,父母也会为了学校的老师能偏向自己的孩子而不惜运用金钱。古代有官场,现在也有官场,还被老百姓玩笑的化为什么派别,其实也是“官官相卫”的体现。虽然现在和古代的社会体制不一样,但是从腐败的形式来说古今相通,还有人从古代学习经验,所以为什么张国立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在国内热播。中国人收到的儒家思想的束缚,老百姓对于丑恶的现象总是忍耐,外国人说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而那些官员当然也是这么想,在有生之年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才是正道,“官场自有黄金屋,官场自有颜如玉,官场自有千钟粟”。为什么现在的父母都叫自己的子女去当公务员,因为那是做官的捷径。中国的法律到底是给谁制定的?是约束谁的?这些都不得而知,如果你是官,或者你收买了官,那也许你有超越法律的机会,如果你是一般的百姓,那么你没什么希望了,法律是死的,这些法律的漏洞不是为你这样的百姓准备的。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前提的:你和当事人应当是处于同一阶层的,要么都是官,要么都是百姓,在这样的阶层中大家是平等的,因为执法的人不容易判断是谁的错,所以只能按照一致的标准去衡量,如果出现不同阶层的冲突,那么执法者就好判断了。就算有民告官,那些披着官袍的人无法与社会舆论相抗衡的时候会暂时妥协,待风暴过后还能我行我素,到最后悲惨的是百姓,更有甚者发表一些讲话:“在现阶段的我国有些法律还不是很健全,所以还请大家等等……”中央不会有那么多时间给每一个百姓申诉的,官一般是很忙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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