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加重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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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采访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加重了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希望以此减少煤矿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北京的《中国青年报》的消息说,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星期四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很多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其中包括: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处以重刑、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必须担负刑事责任等。

刑法修正案第134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报导说,中国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对此解释说,这样修改,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此前,中国刑法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判罚的最高刑期为7年。

总部设在法国的《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蔡崇国对此表示—-

蔡崇国:“中国修改法律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加重惩罚,这个措施我觉得基本上用处不大。因为这几年来,随着安全事故的频繁,中国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罚的力度从行政方面已经是非常大了,尤其是这种力度的加强没有新闻的透明度,导致地方对事故隠瞒现象的加强。

煤矿和矿山企业在事故发生以后,企业的老板和地方政府加强了勾结,共同隠瞒事故的发生,共同隠瞒死伤的人数。所以惩治力度的加强如果没有伴随新闻透明度的扩大,它导致地方干部和地方企业家的隠瞒事故的加强。”

蔡崇国举例说—-

蔡崇国:“最近在山西的一个煤矿爆炸事故发生以后,人们发现当地其实在半年之内已经有六次事故被隠瞒下来了,这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是这几年隠瞒事故的一个严重现象之一,比头几年要普遍的多。那是因为处罚的力度虽加强了,但是没有普遍的透明度,没有公民和其他社会阶层的监督,导致隠瞒事故的加强。”

法新社的报导说,中国的煤矿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煤矿,中国官方统计数字显示,去年中国有近6000人死于煤矿事故,而海外的独立工会组织的统计显示,中国每年在煤矿事故中遇难的人数高达20000人。中国的建筑工地也事故频发,建筑工人常常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就在脚手架上高空作业。对于中国人大通过刑法修正案,提高了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量刑上限,现在美国纽约的律师叶甯评论说—-

叶甯:“刚刚出台的刑法修改还是非常重要的、有正面的意义。我们知道,中国的煤矿业动辄就是几十人或者上百人的死亡案件赫然见报,在这种情况下,以刑法作为提高量刑的上限,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些为了追求暴利,草菅人命的矿业主必需接受惩罚,而且如果刑罚规定不严格,轻轻放过他们的话,那是极大的社会不公正。

我们知道‘杀人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干。’只要存在不正常的暴利现象的话,单纯的靠刑法提高量刑上限的动作,是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的,只能起到治标的效果。不过,就是这种治标的效果也是需要的。”

美联社转引北京的英文《中国日报》的消息说,这次通过的中国刑法修正案中还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对公众信息造假,其高级主管可以被判处三年监禁和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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