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出庭自辩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报道)被新加坡警方以‘无准证集会’和‘带有共同意图的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起诉的法轮功学员7月28日再次出庭。由于辩方律师没有足够时间在法官所安排的审讯日期之前为两案做好准备,最终放弃了为‘无准证集会’案的法轮功学员辩护,这些学员只能自我辩护。

两案共11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无准证集会’案9名,开庭审讯日期定为8月14日至18日,‘带有共同意图的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 案3名,开庭审讯日期定为8月28日-9月1日,其中黄才华涉及两个案件。

7月28日上午,除一名被告未聘请律师外,其他10名已聘请了一位代表律师为两个案件辩护,因此原本预定的当天开庭审讯改为“审前会议”,由法官确定审讯日期。

控方律师提议7月31日(下个星期一)开庭审讯‘无准证法集会’案,法官接受此一建议。辩方律师则表示,她7月27日才确定接受聘请,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好准备,希望能延期四周,否则只能放弃此案。

于是,法官提议8月21日与24日分别审讯两起案件。鉴于两案之相差3天,辩方律师表示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好两个案件,要求每个案件给四周时间,但未被法官接受。因此,辩方律师最后决定放弃替“无准证集会”案辩护,9名学员将在法庭自辩。

被控学员之一沈建对法官表示,“我们已经聘请了代表律师,现在却是不得不自我辩护,这一安排违背了我们的意愿。如果我们需要自我辩护的话,在法庭上我们是否能够讲我们想讲的话?”法官说,“只能是与本案件相关的内容,审讯法官将决定辩护内容是否与本案相关,我不会是(这个案件的)那个审讯法官。”

据在场的一位公众透露,他于28日3点45分在同一法庭,旁听了另一个案子,具体的案件可能与钱财纠纷有关,法官很快就给了律师一个月的时间准备辩护。而他在15分钟之后,也旁听了法轮功案件的“审前会议”, 他感到,法轮功学员案件没有按照正常的方式被对待。

7月14日新加坡警方控告九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去年10月在乌节路一带无准证集会。而法轮功学员称,他们当天只是三三两两地在街上发传单,并没有集会。

7月21日新加坡警方以黄才华等三人7月20日在中国大使馆对面展示的横幅“带有共同意图的通过展示侮辱性文字进行骚扰”为由,将三人控上法庭。横幅上的内容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Gong in China”。(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李岚清访新加坡 引起系列不寻常事
近看新加坡:穿相同的衣服可能是犯法的
从商鞅的下场看新加坡的未来
新加坡法轮佛学会就提控一事发表声明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