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王荣清先生的刑拘通知书内容及评论

陈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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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讯】2006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王荣清先生的女友李爱民大姐,给我发短信说: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时间8月24日20时,拘留通知书寄三里亭苑(注:三区19幢2单元202室,王荣清先生独居的家),字(2006)10323号,现羁押在江干看守所。我给她回短信说“我有事,无法到你那里拿原件看,要求将详细内容一字不少发短信给我”。她就发来: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拘留通知书(2006)10323号

王荣清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06年8月24日20时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嫌疑人王荣清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江干看守所。

2006年8月24日(加盖公章)

王荣清先生简介:

王荣清,男,65岁,浙江杭州人,1978年底参加民主墙运动以及民运刊物《四五月刊》编辑工作,曾任杭州《之江杂志》负责人,并创办《华东民刊》,担任华东民运“政治磋商”小组主要成员,81年4月曾被捕入狱,81年10月释放,出狱后一直坚持民主理念。90年初曾捐款一万元资助上海傅申奇创办“复兴报”,1998年起积极推动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创建。1999年在中共当局对中国民主党第二波大镇压后,与聂敏之、单称峰、王东海、林辉、池建伟、来金彪、杨建民、尉国平等人一起坚持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工作,努力以“和平、理性、公开、合法”的行动原则独立自主地监督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堂堂正正地推动中国大陆的民主法治进程。2004年负责起草了中国第一部政党法草案,征得浙江民主党部分同伴的支持后于当年11月将《中国政党法草案》提交给国家立法部门和中国民主党目前的最大竞争对手中国共产党的有关中央机构,一个月后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后在山东车宏年、北京赵昕、美国徐文立、任不寐和王有才、重庆许万平等先生组织的海内外大力呼吁下,在中共当局开明人士的包容下,关押了半个月后获释。2005年因与王东海、王富华发起中国民主党浙江筹

委会为狱中成员及家属的募捐活动再次被“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一个月,因证据不足,在监视居住6个月后的2006年7月底撤销案件。没想到没过二十几天,又莫名奇妙地发生了现在的这次拘留。

我(陈树庆)的评论:

一、最近关于王荣清先生被抓的传闻很多,有的说与声援高智晟先生有关,有的说和写文章建议昝爱宗先生与政府打官司而惹恼了地方当权者有关,但多属猜测。即使真有关,也属于公民行使宪法所确认的言论自由,属于公民监督政府及执政党的应有权利。如果言论有所失当,被批评、指责甚至谴责的对象也可公开反驳,岂能滥用公器(警力)来剥夺人身自由相胁迫?

二、我们国家号称人民共和国,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就应该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是个集体概念,由全体公民组成。为确保人民的主权地位,作为主权者个体的每个公民,其言论、结社、参与选举或被选举的基本权利不容侵犯与剥夺,绝不允许任何特权凌驾于人民的主权或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上。所谓颠覆共和国或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就历史与现实的可能性来说,不外乎三种情况:1、是指将人民主权颠覆成党主权的一党专制国,2、是指将人民主权颠覆成军阀主权的军事独裁国家(军政府),3、将共和国复

辟成君主国家(或个人独裁国家)。毋庸置疑,任何颠覆共和国的势力其颠覆共和国的行为首先都是从限制主权者人民的集体权利、侵犯公民的个体基本权利开始,也可以说,有组织地、系统地侵害公民基本人权的行径就等同于对共和国的颠覆!任何一个真正忠于共和国的人,任何一个不愿意把自己一生幸福及子孙福祉捆绑在某一势力集团荣辱兴衰乃至灭亡的人,明白事理的话,就不应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地滥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公民进行政治迫害!

三、王荣清先生与本文作者交往已有8年之久,据我的观察,属于言行一致的人,他不可能去颠覆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只有可能在共和国被某种强势力量颠覆或特权对共和国掺杂使假时坚定地站出来捍卫共和国的真义,他虽比不上上世纪初蔡锷将军有力量,也比不上现在的高智晟律师有影响,但其勇气、坚毅与智深沉勇同样毫不逊色!不妨以王荣清先生2003年《为谁而党为谁而争》一文中的两段话来结束本文:“我们参加民主运动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不是为了成就哪位‘救世主’的‘丰功伟绩’和‘万世英名’;不是为了寻找‘主公’并为他‘打江山,坐天下’;不是为了将来能从‘伟(伪)人’的恩赐中分享一点残羹剩渣;也不是以推翻哪个政党、恣意打倒和惩罚哪些个人为目的;而是为了争取包括自己在内每个中国人起码的公民权利和做人尊严;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国家能在一个良好的制度下,走向繁荣富强、热爱世界和平并参与主持世界公理。”,“我深知,民主事业之成就,靠的是各种民主力量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按照林牧先生最近给我的来信中所说的,民主力量‘要用加法,不要用减法。’我们中国民主党人愿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努力,早日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一个富强而文明的、主权真正属于人民的国家。”。@

2006年8月28日晚,完稿于中国杭州(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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