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举办首届人权辩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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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马庭国吉隆坡报导)为了庆祝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马来西亚律师公会(Bar Council Malaysia)举办首届2008年人权日辩论会。曾经被内安法令(ISA)扣押的受害者前人民党主席赛胡先阿里博士(Dr.Syed Husin Ali)被邀请主持的辩论会的开幕仪式。

首先,全体为最近发生的淡江土崩的受害者哀悼1分钟。开幕仪式当晚,人权委员会主席云大舜,在致词中表示:“在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正式成立。今天‘世界人权宣言’成为文明国家的国际法律,她从不限制任何的经济领域,也不干涉任何国家的政治思想和主义。她只是人类基本的道德,如: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富人应帮助贫民等。”

他也认为我们永远都不能解决世界上的冲突和矛盾,但我们必须承认如果没有人权,人类将不会进步,人类的文明也不会辉煌。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因为人权不是任何机构或政府施舍给大家的,而是每一个人天生就应该拥有的,应得的权利。


人权委员会主席云大舜。(摄影:陈俊鸿/大纪元)

接着,赛胡先阿里博士在开幕致辞时恭贺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第一次在人权日主办人权辩论会。他希望这场人权辩论比赛能启发人们对基本人权的省思,从而能够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以改善马国的基本人权问题。

赛胡先阿里博士提出一些以‘世界人权宣言’内的基本人权,如: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五条)。人人拥有言论自由(第十九条)。人人拥有和平集会的自由(第二十条)等。他表示我们可以看到以上的基本人权是和各大宗教的教义没有冲突,而且符合人的道德观念。很不幸的马国一些法令却与此对立,例如内安法令可以不必审判而无限期拘禁一个受怀疑的人士。这已经是违反马国的官方宗教回教的教义,甚至也违反其他各大宗教的教义。警察的责任本是保护善良的人民,但却用危险的化学水枪来镇压和平集会的人民。

他也指出本地主流媒体被执政党控制了,所以言论自由的权利被剥夺了。他们不但拒绝报导反对党新闻,而且还误导民众。马来西亚的印刷法令限定任何人印刷刊物时必须申请准证,而且必须每年更新,而准证随时都会被取消,言论受限制。除此之外,许多公司的劳工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他们生活在贫穷的水平以下。


赛胡先阿里博士致开幕辞。(摄影:陈俊鸿/大纪元)

结尾时,赛胡先阿里博士宣布2008年人权辩论会正式开始。这次的辩论会吸引了120位来自全马各地,还有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各国的大学,学校和专业辩论员来参与。比赛是从12月10日至12月12日在KDU 学院举行,最后一场决赛于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举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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