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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廉政规范 8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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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行政院昨通过“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规定公务员“应避免邀集或参与合会、担任财务或身份之保证人”;而包括公立医院医生、兼任公立学校行政职的老师、公营事业的公务员等,都在规范行列中;预计8月1日起施行。

公立医院医师、兼行政职老师 均纳入规范

未来公务员出席演讲、座谈、研习及评审等活动,支领钟点费每小时不得超过新台币五千元,另有支领稿费者,每千字不得超过两千元。而公务员配偶、直系血亲、同财共居家属,以及藉由第三人收受后转交公务员本人或上述之人者,也会被推定为公务员受赠财物。

另外,公务员参加婚丧喜庆等正常社交礼俗,收礼市价“一次不能超过三千元,同一来源全年不能逾一万元”;与职务有利害关系者不得接受馈赠也不得参加饮宴应酬,但有公务礼仪性质等情况(如长官奖励、慰问 )不在此限。

由于这项规定相当仔细,会中多位部会首长都提出询问。青辅会主委王昱婷问说,她还担任青创会会长,青创会会员几乎都是中小企业主,是早就认识的好朋友,现在这餐会难道都不能去了吗?而她上任时收到恭贺的匾额不便宜,能不能收?侨委会委员长吴英毅也问,他的业务对象都是各国侨胞侨领,与他们吃饭可不可以去?

法务部政风司回答,青辅会与侨委会所提的餐叙属公务礼仪可参加,至于匾额若是就任前应可收,上任后太贵的就不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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