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六十三

雇主不能因怀孕对雇员歧视

【大纪元7月8日讯】

(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问:我怀孕了。当我告诉我的雇主时,他似乎很在意。他把我调到一个低些的职位,直到我“能够做些更困难的工作”的时候。这样做合法吗?

答:按照法律来说,因为女人怀孕而歧视她是犯法的。女人受到怀孕的影响,或和怀孕有关的事情的影响时,雇主必须基于她是否能胜任工作而对待她,就和对待其他的申请人和雇员一样。

女人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她怀孕就将她免职或降职。换句话说,只要你还能胜任你的工作,你就不能因为怀孕而被降职。然而我必须提醒你,法律不会因为雇员怀孕就给她们特殊的优待。

问:我的贸易公司将要申请破产。公司向人借贷的时候,做为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我和银行签了一项个人的保证。如果公司申请破产,我有任何的法律责任吗?

答:一般来说,拥有并经营公司的个人不必负担公司的责任。例如一家公司没有还债,别人可以控告公司,但是不能控告公司的股东和行政人员。换句话说,做为一个个体,公司保护它的行政人员不受公司责任的牵累。

但是就你的情况来看,不是公司的债务,而是你个人的债务。当借贷公司和一家公司打交道的时候,经常坚持要一项个人的保证。这样做是为了公司不还债的时候可以保护债主。由于你和银行签了个人的保证书,你不但接受了公司的责任,你也接受了个人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公司申请破产,你对银行还是有责任。

为了做生意方便,设立一家公司是避免个人责任的好方法。但是很多借贷机构会为了公司的债务坚持个人的保证书。在签订一项个人保证书以前,切记要彻底明白你要负担的责任。.

问:我做错了一件事,结婚太快了。我现在要离婚。我先生告诉我德州是一个共同财产州。他说如果我们离婚,他会得到我带进婚姻的所有财产的一半。结婚以前我所拥有的财产比他的多很多。我们结婚还不到六个月。他会得到我的财产的一半吗?

答:你的先生对了一部分。德州是一个共同财产州。基本上,你在婚姻中获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两人的。当婚姻结束时,共同财产就分成两份。

但是你在婚前所有的财产是和婚姻分开的。如果由于死亡或离婚,婚姻结束了,分开的财产一般归于财产的主人,不会均分。也就是说,你在婚前的财产在离婚后还是你的。

问:如果我认为我的律师不道德,正在欺骗我,我要找谁抱怨呢?

答:我建议你先找德州律师公会(the State Bar of Texas)。他们的电话号码是 1-800-932-1900。首先你可能要他们寄给你一份他们的免费刊物,叫做“控告律师指南”(Attorney Complaint Information)。

问:我从来没有和孩子的父亲结过婚。我有权利向他要子女抚养费吗?

答:有。通常如果你能证明某人是孩子的父亲,他就有责任帮你抚养孩子。你有没有和他结过婚无关紧要。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五十二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五十三
除非你愿意付钱否则不要签名担保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五十五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