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三鹿受害人应如何讨公道(2)

【大纪元1月17日讯】(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主持人:所以很多人认为三鹿毒奶粉案对受害人是非常不公的,而且三鹿现在被法庭宣告破产,也没有看到对它财产的清算,也没有看见它拿出多少钱来赔偿受害人。就像刚才郑律师所谈到的,谁被认定是受害人?如何执行这种赔偿?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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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所以很多人认为三鹿毒奶粉案对受害人是非常不公的,而且三鹿现在被法庭宣告破产,也没有看到对它财产的清算,也没有看见它拿出多少钱来赔偿受害人。就像刚才郑律师所谈到的,谁被认定是受害人?如何执行这种赔偿?什么都没有。

而且还有刚才您谈到的,现在这些人想向媒体公布一下最新消息,都被当局扣压起来,而且正当的法律渠道也被堵死了,所以对他们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

各位观众朋友,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三鹿受害人应如何讨公道”,您可以打我们的热线号码发表您的意见,或者是向现场的嘉宾提问,热线号码是646-519-2879,中国大陆我们也为您准备了免费号码,免费号码是400-708-7995,再拨899-116-0297。

刚才我们谈到这个案子不公正的问题,那很多人就说,在他们向三鹿奶粉厂还有其他的奶粉制造商索赔的过程中,12月底的时候,三鹿就悄悄的被河北的法院宣布破产,进入破产程序。那我们没有看到对三鹿的资产进行清算这个过程,也不知道谁会得到赔偿,有人就怀疑说这后面有黑手,叶律师您觉得呢?

叶宁:用破产来逃避产品责任,这个问题倒也并不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这样的事情,在其它国家也屡有发生。破产是破产案件的申请人,一种逃避财产责任、逃避法律责任最常见的方式。

但是这在西方各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来控制这个破产程序申请人的财产规避责任,又叫“转移财产”。如果恶意的、故意的转移财产,不仅会引起严重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责任问题,而且必须要受到刑事制裁。就是说这个破产的问题,在三鹿奶粉当中似乎有很大的问题。

因为三鹿和蒙牛这些公司都是相当大的,三鹿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话,在西方国家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可以通过破产来逃避责任的,如果一些特别大的公司,它故意把下属公司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上线公司对下线的公司,有过直接的渗透参与和指挥行动的话,那么在 破产案件当中,这个受害者可以经过PCV,就是通过打破母子公司之间的虚假隔离,直究上线公司的责任。

主持人:那么在三鹿一案上,现在已经有很多人质疑,因为三鹿奶粉有很多下属的工厂,有一些厂已经被其它品牌收购了,而且现在也开始在运作、经营。

像您刚才所说的情况,如果当时在毒奶粉事件发生的时候,它是属于三鹿奶粉的,那么之后它再去做一些文件(更改),把它变成一个好像跟三鹿没有关系的,然后被别人收购了,这种事是不是也是违法的呢?

叶宁:对,你把占重要比例的这种有效、合法的财产重新组合,如果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责任,就想在破产清算当中来欺骗公众的话,这当然是违法的行为。而且在破产过程当中,根据西方国家的法律,侵权责任的赔偿是属于最优先的补偿程序,就说侵权赔偿过程当中的原告,他有优先参与分享和清算破产公司的权利。

而且三鹿奶粉公司是国有企业,它的大老板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尽管中国在公司法当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也是一个独立法人进行有限的责任,但是在三鹿公司这样一个全国性影响的伤害案件当中,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库必须承担起对全国赔偿的责任。

主持人:好,我们现在有几位观众朋友,有中国大陆的、日本的还有美国的观众在线上,我们先接一下中国大陆广西柳州张先生的电话,张先生请讲。

张先生:主持人安娜好!嘉宾好!首先我想说几句题外话,新唐人的信号已经在大陆停播有半年多了,到现在还没有恢复,我想问这次是不是彻底关闭了新唐人在W5卫星上的转播?

我想可不可以请美国总统出面一下,因为上次是美国总统布什(另译:布希)出面了,最后解决问题了。那么这次美国总统奥巴马(另译:奥巴马)准备要上台了,请他出面一下去处理这个事情,因为美国总统出面的影响力当然大一些,像法国总统的影响力就没有美国总统这么大。

主持人:接下来,您再说一下关于三鹿奶粉案的事情吧?

张先生:我觉得三鹿奶粉这种事情,当然在共产党一党专政体制之下,这种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因为这种制度下就是会出现这种问题。你看在美国、在西方的民主国家,还有在台湾这些民主的地方都没有这种问题,不是说没有,就是非常非常少,那是它们制度好。

主持人:好,谢谢张先生。我们再接一下日本的潘先生的电话,潘先生请讲。

潘先生:嘉宾、主持人你们好!我非常关注你们节目,非常喜欢你们的节目。首先,你们新唐人的信号一定要尽快让大陆的人看到,这非常重要。第二、我想说这个赔偿的事,我以前看的新闻是他们开始不受理,然后转移资产,然后就是宣布企业破产。

按照民主国家的赔偿方式,这些婴儿的家长应该得到一个天文数字的赔偿。但按照中国共产党的做法,这种赔偿肯定是不会实现的,即便家长都满意了,这些钱还得让我们普通的人民去掏腰包,所以也是不合理的。

我觉得关键是现在这个党一定要藉这个契机就把它推翻,用中国的古话来讲“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不对?现在这种情况再不把它推翻,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才能动手呢?我就这个意思,谢谢你们,非常支持你们,再见!

主持人:谢谢潘先生!我们现在再接一下德州一位观众朋友的电话,您请讲。

德州女士:我觉得他们说的要赔偿20万,我觉得不是那么公平,因为一个人可以值250万人民币或美元,但是我觉得很不公平。谢谢!再见!

主持人:好,谢谢您!那刚才日本的潘先生和广西的张先生都谈到了新唐人信号的问题,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现在有很多观众朋友,包括中国大陆还有在那颗卫星覆盖下能够收看我们节目的观众,他们都不断的在给各国政府官员写信,然后给不同的媒体和人权团体写信,也在给欧卫公司写信。

现在已经有很多欧盟的官员,他们都签连署信要求尽快恢复新唐人的信号,我想在更多人出来要求恢复新唐人信号的时候,新唐人信号就会恢复的,并不是说永远不会恢复。现在我们再回到刚才几位观众的意见,能不能请陈先生先来回应一下?

陈破空:刚才日本的潘先生讲得很好,这个赔偿问题的确是这样,我们在西方、在美国看到,哪怕是一个餐馆歧视了一个顾客,往往赔偿的是几百万美金,甚至于整个餐馆破产,那仅仅是一种精神伤害,还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就达到这个程度。

一般来说,一个人受到商家的侵害或者商品的损害,通常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没有人可以被排除在法院之外,这是全世界的国家通行的规则。中国号称依法治国,当然这个是成立的,但是中共政府居然把这些人排除在法院之外。

中共政府把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受害者排除在法院之外,把毒奶粉受害者排除在法院之外,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而且是歧视。也就是这些受害者,不仅要对毒奶粉的人提出索赔,而且应该可以对中共政府提出索赔,从歧视这一方面来提出索赔,但这个是法律外的另外一回事。

另外刚才潘先生讲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确是这样,首先我们看四川大地震那些豆腐渣工程受害者的家长,其中多数人以前都是这个政府的维护者、辩护者,都认为中国要适合这个国情,适合一党专制的这些人,当这个祸害加诸在他们头上的时候,他们改变了态度,他们对政府改变了态度,他们知道这个政府是他们的天敌。

同样的道理,毒奶粉婴儿的受害者,我想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相当大多数人,以前都是什么亲共的、支持政府的,认为中国政府干得不错的,甚至认为我们的言论可能都是怎么怎么不利于中国的,也就是曾经误会过。

但是当这些天灾人祸,尤其是人祸,来自于政府的人祸,落在他们头上的时候,我想他们一下子就清醒了。这些受害者的家长,不仅不能通过中国所谓自己的法律来讨回公道,所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来讨回公道,而且他们被监视、跟踪还被骚扰,甚至被逮捕。

像四川大地震受害者的家长,因为反复去法院,甚至被发配劳教。这次毒奶粉的受害者家长,不仅不能为他们的孩子悲痛欲绝的去索取一个正常的赔偿,而且他们被骚扰、被监视、被限制自由。比如说这一回,他们有几十个家长举行一个记者会,其中5个带头的家长被带离现场,被关押24小时,带头的那个姓赵的家长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把我们关了24小时。

按道理这个也是可以索赔的,也是可以向政府来起诉的。所以所有这些不公正的待遇,我想可以让更多的老百姓觉悟。以后再多的这些人祸,再多的政府这些行为,我想更多的老百姓会觉悟。我们只是遗憾老百姓觉悟得太晚了,事实上所有的老百姓都是受害者,包括今天仍然给中共充当辩护士的,为中共提供辩护的人都是受害者。

刚才那位张先生讲说:在目前的体制下,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的确共产党一手遮天的情况下,它想创造一个模式,类似于毒奶粉,类似于豆腐渣工程这样的重大公共危害事件,它们企图关闭法院的大门,企图把老百姓统合在政府之下,让政府给你多少就是多少,非常霸道,给你这个钱,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

所以为什么家长抱怨没有受害者参与呢?如果是法院诉讼程序,受害者是起诉人,是原告,当然就可以参与的。公平不公平不要紧,数额多少不要紧,关键是他要寻求一个公平。中国古人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们如秉法院,就是为了得这公正的审判,钱多钱少是次要的,诉讼程序长短也是次要的,关键是得这个公平。

但是现在政府多霸道,说定多少就给你多少,你不服也得服,多的就这么多,少的就这么少,你要不服就去劳教。这东西就非常的霸道、违法、歧视,而且严重的违反宪法。执法者违法,这就是中共政府的作为。

主持人:叶律师,您有什么要回应的吗?

叶宁:刚才日本观众潘先生的话,可以用8个字来概括,就是“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日本这位观众通过三鹿毒奶粉事件,可以说是点到了事物的本质。

那么主持人刚才提到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国这些受害者群体提出了3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说,这些受害者家庭他们索赔的权利,应该不应该受到剥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其实不仅不应该受到剥夺,这是整体性的剥夺,而且应该得到充分的、立即的、全面的赔偿。

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可以说比什么事情都不做确实也算前进了一小步,现在中国政府意识到了,应该做一点事情来弭平民愤,但是这个做法是极不负责任的作法。 这个作法当中,每一个死去的儿童赔偿20万人民币,重病婴儿只能得到3万人民币,一般的病患因为毒奶粉事件得到2千元人民币的赔偿,这种作法是对人民非常轻慢的作法,我认为受害者群体应该集体抵制这样的赔偿方案。

因为如果接受了这样的赔偿,从民法的意义上来说,你一定要以放弃进一步索赔做为条件,所以这样一个“给块糖”打发你的作法,一定要通过集体的抵制才能使中共政府改弦更张,重新提出新的赔偿方案。

主持人:好,我们再接一下中国北京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您请讲。

李先生:我是参加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的律师,在北京,叫李静林。

主持人:李律师您好!

李先生:您好!三鹿奶粉事件,去年的12月31日,我和许志永博士、滕彪博士共同到了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要求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以前受三鹿奶粉受害家长的委托,早就提起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我们从公安阶段起就一直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一直没有被受理。

到了12月31日的时候,那天早上我们在8点钟以前赶到,也去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且要求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但是都没有被接受。后来我们就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做了抗议,打出“受害者权利不能被剥夺、要参与诉讼、要公正赔偿”的宣传,当然也是为受害人争取赔偿跟社会公正的一个方式。

主持人:李先生,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就是在毒奶粉案件中,像三鹿奶粉厂还有其他奶粉的责任人,他们在民事上和刑事上都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李先生: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它适用的条款应该是制造了“有毒”食品,而不是“伪劣”食品,伪劣产品是指掺假,它却是掺有毒的东西,这是特定的。第二、它是产品,但是它是食品这一类产品,制造伪劣产品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而制造销售有毒食品的最高刑期是死刑,定性不一样,罪名不一样,刑期是不一样的。

对于罪名的问题,我们律师团对此专门在网上发表了文章,当然我们对社会影响力也是很小的,特别是对官方决策,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愿意代替受害人发出受害人这方的声音。

我们现在只能够争取要求反映问题,希望政府方面能够做出有利于受害人得到公正赔偿的举动,当然很遗憾,截至目前为止,这一点结果很不好。现在普遍反映二千块钱,那肯定是太少,因为很多人结石打不下来,那么现在也没有什么好的打结石的办法,但它就想一次性了结。

主持人:谢谢李律师!我想李律师还有其他中国大陆这些律师去参与的话,我想对这些受害者是很多帮助的。刚才有观众朋友谈到,其实中国共产党才是毒奶粉事件还有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加害人,它们才是罪魁祸首,如果共产党还在的话,那么这个事件可能就无法解决。

(待续)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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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热点互动】三鹿受害人应如何讨公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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