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动态:河北王艳芳丈夫救人惨死警察凶手遭轻判等五则

【大纪元4月2日讯】1、河北保定王艳芳丈夫救人惨死凶手遭轻判。

民生观察近日接到河北省保定妇女王艳芳及其亲属的投诉反映,王艳芳的丈夫王艳生原是河北冀中监狱的一名职工。2008年6月10日晚十时,王艳生在和战友石建伟一起在外吃饭时,十余名歹徒突然拿着砍刀等冲向石建伟。

王艳生见状挺身而出制止暴力犯罪时,被歹徒重重围住并拦截追杀。当王艳生最后退到自已开来的警车旁边时,被歹徒举起凶器猛击致命部位,当场死亡,当时围观群众达上百人,大家当时目瞪口呆。

后经满城县警方查实,这群歹徒的首领是保定市公安局和平里派出所副所长刘英,成员包括刘英之妻邓文珠、刘英属下的协警徐大明、赵小瑾、任浩男,黑社会性质人员许光夏、韦金龙、张猛、刘龙伟、陈二松等十四人,刘英系组织者。

经查明,王艳生当时自负二十七处致命伤,头上钝器伤达七、八处。案子在侦查阶段,黑社会性质人员康彭、李鹏即被释放;案件在移送法院时,十二名被告除主犯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外,其余都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案件宣判时,主犯刘英罪名由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只获判有期徒刑。

王艳芳因认为判决太轻,尤其认为刘英是被袒护,因此而上访。

2、江西进贤县胥友金因法院违法办案而上访。

胥友金是江西进贤县池溪乡桥南村委会桥东村人,因与邻村付金华发生经济纠纷,双方诉致进贤县法院,二00七年底,法院判决冻结付金华十五万元或扣压同等价值财物,用于偿还胥友金。

案件判决生效后,进贤县法院至今未执行。对于解冻的款项,进贤县法院至今未划归胥友金;对于已由法院保全的财物,在保全期间,竟然被池溪乡乡长私自转移。胥友金表示,问题不解决,他决不会息访罢诉。

3、湖南省系狱官员披露被严刑逼供。

孙凡是湖南省武冈市人,原系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于2008年4月22日被武冈人民检察院传讯,23日拘留,同年5月5日逮捕。

孙凡及其家人近日透露了孙凡被严刑逼供的遭遇。孙凡表示:“我在入狱后几天,在绥宁看守所里,由于经受不了牢头狱霸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折磨和办案人员的逼供、诱供、指供,要我承认莫须有的受贿事实,4月24日、25日、26日、27日他们就昼夜轮翻的折磨我。使我得不到片刻休息。还逼我在编造好的笔录上签字划押。我不承认,他们就对我开始刑讯逼供。强迫我写自书材料和悔过书,并且向逼我交待问题的办案人员道歉,还多次要我写交钱的条子给妻子,稍有半点不顺他们的意,就用不断转监来威胁我,手段相当残忍卑劣,真是惨绝人寰,让我过着人间地狱般的生活。最后按他们事先早就编好的事实做了询问笔录,并且签了字,盖了手摸,还作了同步录音录像。”

“ 不管事实怎样,他们硬要我交待。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极度的摧残,此时的我早已经没有人格和尊严可言,我无奈并痛苦地大哭,泪如雨下,几次想以死了结此生,便给妻子和儿子留下遗言,声明被诬告受此莫大冤屈,望妻子照顾好母亲及岳父母和儿子长大成人,儿子争气快长大,并再三叮嘱妻子为我伸冤,他们讲你又何苦呢?你要是死了,我们就打一报告说你畏罪自杀”。

4、武汉访民陈明光致中央督导组长江必新的公开信

江院长:您好!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的居民陈明光。因我营业中的餐厅,合法的房屋被武汉市江汉区城管局以违章建筑的名义强行拆除而诉讼于法院,没有结果;多次到北京上访,在北京上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被非法关押进300天,经受苦难的折磨,挑战生命的极限。我曾于2008年4月在法教班关押期间逼得上吊,自杀未遂。那一期江汉区“法教班”的班长是郭华冶,他从未组织过我们学习法律,他剥夺我们的政治权利(不让看电视,看书,看报),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不让出门,不让卧,不让在房间走动),摧残我们的身体(每餐一两食品加一点咸菜)。在这一期“法教班”中发生过多起“自杀,自残”事件。

我被迫无奈,走投无路,曾于2008年12月7日在北京大栅栏散发过“还我生存权”的传单。2009年2月12日武汉市的公安民警要求我2009年2月12日下午至2009年2月13人不许在家停留,家中不许留人,特别是2009年2月13日社区的多名保安在我家门口守候,如同大兵压境,我夫妻二人只有在家躲着,2009年2月13日上午8点多钟听见有人敲门,也不敢出声,害怕被抓走而失去自由。

后来听说您于2009年2月12日带领中央督导组来到武汉检查,处理积案问题,让我产生了联想。您可能于2009年2月13日上午到过我家,我不知道是您而错过了见面的机会。我痛恨我自己,同时也痛恨当地政府让我失去了这次见面的机会。

我的案件进入了再审,2008年4月我不服江汉区法院的再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没有结案。其实这个案件在2008年2月3日的庭审记录第9页、第10页已经很清楚,江汉区城管局拆这个房屋没有经过规划部门认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在武汉中院居然审理一年还不能结案。我渴望与您见面,渴望向您诉说冤情,望您下次来汉请与我联系,如果您有时间与我见面我到北京找您也行。

致敬!

陈明光

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罗家嘴路5号,

联系电话:陈明光:13329706920

妻子王桂兰:02765212709

5、武汉被砍伤访民廖德四被强制出院。

武汉老上访户廖德四于2009年农历正月初三(2009-1-28)被人砍伤,民生观察当时曾对此予以了报导。今天(2009年4月2日)晚上,廖德四打来电话说,他被强制出院了,医院院长告诉他是他所在的武汉市常青街道要求他出院的,廖德四说他现在的伤势并未完全治愈。

──转自《民生观察工作室》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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