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佈高校教師「十宣導十禁止」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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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綜合報導)9月15日,湖北省教育廳發佈新制訂的湖北高校教師「十宣導十禁止」師德行為規範,對「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等10種行為作出明文禁止。並明確表示,違反「十禁止」行為規範的教師,5年之內在名師評選、人才遴選等各級各類表彰獎勵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對行為惡劣且影響嚴重者,將依規定撤銷教師資格並予以解聘。分析人士認為這是剝奪教師們的生存權。

9月15日,湖北省教育廳發佈《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首次提出湖北高校教師「十宣導十禁止」師德行為規範。高校老師說:「莫若把我們的大腦換成電腦,把我們的思維編上程式,一切任由他們操控,無需禁止。」

矯枉過正的禁令

湖北省教育廳發佈的「十宣導十禁止」中最矯枉過正的是「禁止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中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

湖北工業大學的李教授對大紀元記者坦誠地說:「人在生死存亡之際,『逃生』是人的一種本能。而「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這怎麼衡定?誰來衡定?高等學校的學生都有自我保護的能力,自己完全有能力可以逃生,難道還需要像小學生一樣聽老師的口令、指揮嗎?此禁令搞錯對象,顯然矯枉過正。」

他說:「在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時,在生死之際『禁令』能發揮作用嗎?生死一刻顯露出來是人的原始本性。」「我們要加強的是,遇到不可預期的災難,老師要注意維護學生的安全,而不是強調『禁止……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

他還說:「現在全國各地突發災難不斷,天上飛機墜落、地下煤礦爆炸、火車出軌、高速公路車禍、發大水、泥石流……這都罪責於誰?禁令於誰?搶地拆屋,逼人上吊、逼人跳樓、逼眾人下跪,民間冤深似海……這些有罪可查的人禍,誰又對誰下過禁令?」

湖南一煤礦學院劉教授告訴記者,他聽過這樣一件事,有一年,記不清是哪裏的一所小學為慶祝『六一』兒童節,租電影院表演節目,請來了相關的領導在前排就座,演出正在進行時,電影院突然著火,那些領導們搶先全部跑掉了,慌了神的學生們,都是湧向老師,是那些老師們護著,指揮著所有的學生往出逃,但人太多堵住門口,沒逃出去的學生、老師被火燒死,死在一起。

有報導,四川地震時,有好多老師他們可以逃生,但為了自己的學生能逃出去,自己就遇難了。

劉教授認為,基本上老師對學生,要遠比領導對百姓有責任、有愛心。有人認為,湖北省教育廳新制訂的禁令,又不知是哪位領導想要政績搞出來的。

新制訂的「十禁止」都是陳腔濫調

禁止散佈違反4項基本原則和國家法律法規等錯誤言論;禁止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或者組織、煽動他人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禁止參加或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傳銷、「黃、賭、毒」和迷信等活動;

禁止在學術活動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佔他人成果;禁止以任何形式尤其是在互聯網上散佈虛假資訊,和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等人身攻擊等等;禁止在校園內傳播宗教和組織開展宗教活動;禁止歧視、諷刺、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禁止以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他人謀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禁止通過招生、考試等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強制推銷輔導資料、書籍和其他各類商品等項。

有分析人士說,這些對高等院校制定的禁令都是陳腔濫調,唯有「禁止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中不顧學生安危搶先逃生」,是有史以來未曾有過的創舉,是剝奪教師們的生存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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