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一名記者受賄掩蓋礦難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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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去年六月下旬,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區一所金礦發生特大爆炸,結果造成三十八名礦工罹難。然而,新華社和山西幾家地方報社的十一名記者卻受收肇事者和當地政府官員賄賂,幫助掩蓋事故的真相。

新聞權力與地方政治權力結合,在金錢誘惑的驅使下産生了這起有償新聞的交易:三十八名礦工死亡, 在受賄記者的筆下竟變成了”兩人死亡, 四人受傷。”

今年在前線報道伊拉克戰爭而爲不少聽衆熟知的《二十一世紀環球報道》記者安替認爲,受賄的記者來自沒有市場化的報刊,市場化經濟類及實證類媒體必須受市場規則運作,若是受賄則不能發布獨家新聞,這所受損失遠遠大於受賄。新聞真實作爲記者和媒體的生命是靠媒體市場化和良性競爭取得的。

《華夏時報》的著名記者胡先生,對於記者受賄事件的看法從他國慶節與父親的對話談起父親很替他擔心,胡先生表示會發生原因有二,自已肯定不會發生,身為記者面臨事件時,避免不公正,不能被當事人(官方弱勢團體)左右,不能收賄,第二是中國報社不能保障記者經濟較高收入通訊。十一名記者受賄掩蓋新聞真實情況不能以偏蓋全。

目前在武漢大學新聞學院讀研究生的劉太陽認爲, 十一名記者受賄是“一隻老鼠壞了一鍋湯 。”

在中國有“揭黑第一人”之稱的記者王克勤,去年被評爲中國傳媒傑出人物。這位元敢爲民請命的記者對於記者受賄事件這樣認爲:這件事是錯誤的,記者應秉持社會良知,肩負社會責任,拿自已收入以外的收入都是不合法的,目前傳媒介缺乏社會教育。

誰都知道,記者的工作本應不斷挖掘事實真相,然後公諸於衆。有人引用孟老夫子的摌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敇勉勵中國的記者報道事實,但王克勤曾說,當記者被當作摌青天敇的時候,這是社會的悲哀。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聞劍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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