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原則
數來寶表現內容的主要方法是「敘事說理」。「敘事」就是陳述事例、事件和事實,這一部分適宜採用細膩描寫的手法,實在的寫。而「說理」則是從所敘事物中歸納出道理,這一部分則要寫的既精闢又簡煉。
手法講求
一旦作品「定題」﹙確定主題﹚之後,必須「扯線」﹙構思貫串線﹚,由於在具體寫作中必須「步步扣題、段段連線」;這時,描寫方法上的問題便突顯出來了。例如一篇對某地「十大建築」的介紹,如果只是平攤筆墨,容易使人感到平淡、分散。不如採取突出重點的寫法,集中的介紹某地最為突出的大會堂,對於其他九項建築則在份量上有所拿捏,才能使這一段落收到好的效果。
因此要避免在同一類型事物中,老是面面俱到,平鋪直敘;一旦沒有重點突出,就是沒有運用好「虛實兼用」的寫法。
虛實兼用
所謂「虛實兼用」的「虛」,並非指空虛,也不是說沒有什麼實際內容的意思。而是指一種「概括敘述的手法」——它所表現的內容不觸及具體事物,也不開展具體細節。這種寫法在作品的開頭出現時,可能僅是點出時代背景,一個概括性的陳述。而用於作品段落時,則往往是採取開門見山的「直敘」寫法,但又要求盡量做到「直敘不平,概敘不空」的層次來。
「虛實兼用」和「敘事說理」,它們之間的關係很密切;「虛」能告訴人們道理,「實」則會給人以形象。如果反之我們以「實」的方法去說理,容易形成論理說教,在舞台上難以受到歡迎;而若用「虛」的方法去敘事,則往往把事敘得空洞,光有骨骼沒有血肉。
理想中,希望每位作者都能透過這樣奧妙的寫法,寫出情景交溶,飽含激情的詩一般的語言!
敘事生動
「敘事」要求生動感人,多採細膩手法。因此在寫作時,就要首先抓著那些活動著的、有形象、可見的、捉摸的到的東西。例如當我們遇到一些原材料中不少說明當時狀況的數據時,這些數字是活不起來的,是沒有形象的,雖然也能看的見,但它產生不了立體感。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就該把這些寫數據的詞劃掉,另外從別的側面下筆。
重點是要寫出有形的生動形象,才能夠引起共鳴。最好是在描述事物的基礎上,再深一步、再細一點,直至把更具有藝術感染力的典型事物挖掘出來。例如在介紹察爾汗鹽湖時,寫了這麼一段︰
「……
有些個天然的好鹽場,挖完了自己往上長。
最大的鹽湖是察爾汗,這麼大的鹽湖真少見,
湖裡的水是鹽鹵,岸上邊光見鹹鹽不見土。
那玻璃鹽,厚又寬,四四方方像塊磚,
珍珠鹽,粒兒真圓,圓粒兒凝結在一團,
有鹽粒、有鹽塊兒、有鹽疙瘩、有鹽麵兒,
什麼水晶鹽、粉條鹽、紅鹽、白鹽、藍色鹽,
腳底下,踩的是鹽,
路旁邊,看的是鹽,
一眼望不到邊,到處都是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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