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行得通!哈佛談判術

這樣就會贏:老實人的逆轉交涉術(3)

谷原 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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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候,我看了一本名為《實質利益談判法:跳脫立場之爭》(Getting to Yes: Negotiating Agreement Without Giving In)的書。

這本書中提到,像我小時候那種「配合對方的交涉」稱為「柔和型交涉」,被歸類為最後會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類型。而當上律師之後的我所使用的交涉方式,則是以打垮對方為目的的「強硬型交涉」,書中載明我所使用的方法並不會帶來好的結局。

「嗯,事實的確如此。不過,除了柔和型和強硬型之外,還有什麼交涉方法呢?」

的確有。「哈佛談判術」就是不屬於這兩種類型的交涉方法。
哈佛談判術有四項原則。

1.將人和問題分離

2.焦點不放在立場上,而放在利害上

3.決定行動之前,先考慮諸多的可能性

4.儘可能以客觀的標準來強調結果

以下將依序為你說明。

1.將人和問題分離

簡單而言,就是不要被感情牽著鼻子走。哈佛談判術特別著重不要在交涉的時候帶入感情。
舉例來說,當先生向太太說「我可不可以買一台新電腦」的時候,遭到太太以「你說這是什麼話,你只會考慮到自己的需要。休假的時候也不陪陪孩子,只會玩你的電腦。我怎麼可能會讓你買!」反駁。

如果是這種情況,先生應該感覺自己遭受攻擊了吧?所以他一定會反擊。

「妳說這是什麼話?妳以為妳是靠誰才有飯吃的?」

哇!相信你一定可以想像這個局面了吧。

不過,在這種狀況之下是完全無法討論事情的。這麼一來已經演變成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問題,至於電腦的問題,早就被吹到九霄雲外了。

如果這時候先生的回應是「原來如此。真的給妳添麻煩了。這個禮拜六我帶孩子去打棒球好了。可是電腦是另外一回事。我的電腦如果有問題,我就不能在家裡準備工作用的資料了。」的話,接下來的發展應該就會截然不同了吧。

這就是所謂「將人和問題分離」的原則。

2.焦點不放在立場上,而放在利害上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交涉的過程中不要死硬地抱著已經表明過的立場。

舉例來說,如果一開始的要求是現金1000萬。而在交涉的過程中,如果可以取得價值1000萬的不動產的話,所獲得的經濟效果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拘泥在「現金1000萬」的話,就會看不到其他的解決辦法,而變得無法靈活地進行交涉了。

3.決定行動之前,先考慮諸多的可能性

舉例來說,當先生提出要買電腦的時候,太太不應該立刻決定「不行不行,我反對」,而是應該先考慮「能不能把舊的電腦拿去修理」、「買一台中古的應該也一樣可以用啊」這類的其他可能性,再一一加以檢討。

4.儘可能以客觀的標準來強調結果

這是當相互之間受到意志或感情所左右而無法達成共識時,尋求專家的意見或法律、習慣等客觀的標準來取得平衡點,在決定階段排除感情的因素的一項原則。

舉例而言,當進行不動產買賣交涉的時候,賣方主張「5000萬」,而買方主張「4000萬」。這時候可以採取「那就委託不動產鑑定專家,再依鑑定的價格來交易吧」的做法,排除雙方的情感,藉由客觀標準來取得妥協。@待續…

摘 自 《寫給老實人的交涉術》如何出版社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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