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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为邦:中共不守法 投保协议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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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施芝吟台北报导)第6次江陈会21日于圆山饭店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对于投资保障协议,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表示,目前无共识的“分歧”,涉及的面较广,内容也较多,考虑部分要比较详细。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认为,投保协议即使签了也没有用处,因为大陆方面根本就不执法,也没有诚意解决台商问题。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前右)和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前左),21日下午2时30分在台北圆山饭店,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认为,投保协议即使签了也没有用处,因为大陆方面根本就不执法,也没有诚意解决台商问题。(摄影:宋碧龙 / 大纪元)


高为邦提到,政府要签投资保障协议,表面上说要保障台商的利益,但只见政府单方面制定协议,却无询问受害台商的情况,即使签了也没有用处,签不签没有差别,只是一张纸而已。

中共不守法令,可以从历史上来探讨,就可知为何有那么多的受害台商被侵占掠夺,长久却无法解决。

高为邦说,其实台湾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重点,根据中共制定“台湾同胞保护法实施细则”第24条,所有台商遇到的问题,通通囊括在这法规里面,根本就不用再提出所谓的投资保护协议,他强调,如果真有诚意就该率先解决几个具有指标性的案子。

他提到,从1994年中共以法律不周全,制定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强调台商不会再受害,但在1999年11月又提出,之前订的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并没有细则,所以又制定“台湾同胞保护法实施细则”,同样无法解决问题。

直到2005年连战到中国,再度提出台商问题,当时中国商务部薄熙来、国台办又以保护台商的机构位阶太低,因此成立“台商投诉协调局”,几年间不断用借口搪塞,台商受迫害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成立协调局后,当媒体访问协调局长,台商问题目前解决多少?他回答1年投诉2千多人,大约有80%获得解决,但据台湾投资受害者协会了解,至今却无解决1个问题。

高为邦说,由此可见制订再多协议,法令都是个幌子。先说无法律根源,又说执法不周延,再解释执法单位位阶低,借口之多,台商还是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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