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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率乱调高 台消基会将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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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8日电)消基会质疑,银行征信不确实,信用卡循环利率乱调高,连收入高且稳定的法官的信用卡循环利率亦达19.7%;消基会将提出不作为诉讼,诉请法院宣告银行单方保留变更权无效。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信用卡循环利率乱调高,银行落井下石”记者会。

会中公布职业包括律师、老师、公职、医师等,被台新、联邦、中国信托、台北富邦、兆丰、合作金库、玉山、远东、国泰世华、花旗及永丰等银行所设定的循环利率,从5.88%到20%不等。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说,连当铺都调降利率,美国金改也对信用卡循环利率提出挑战,只有台湾的银行信用卡循环利率可以单方面乱调高。

他举例,有消费者向消基会反映,使用万泰银行信用卡达7年,97年10月开始使用循环利率,当月是17.5%,但至同年12月,银行就无预警调高为19.89%;调高2.39个百分点。

另一例是有缴最低应缴金额者,仍在3个月时间内,利率从12%调高到18.95%。

谢天仁说,连收入高且稳定的法官信用卡利率也高达19.7%,完全看不出银行的利率计算与风险控管及征信有何关系,“让人看了相当担忧”。

消基会秘书长黄钰生进一步质疑,银行经常把联合征信当成重要考量因素,消费者一发生迟缴,也不追查是否是忘了缴,就当成信用有问题处理。

他问,“现在银行存款利息不到1%,循环利率要差这么多吗”?针对这些不合理现况,金管会应该善尽监督责任,并要求银行提出计算利率基础的内容,将资讯透明化,“不要在暗地里暗算消费者”!

消基会法律委员会委员、政大法律系主任杨淑文说,银行在契约上单方保留变更条款,已经违反消保法第12条平等互惠原则,且金管会又未监督银行确实征信,任由银行单方调高循环利率,对消费者十分不公平。

谢天仁及杨淑文强调,消基会将提出不作为诉讼,要求法院宣告银行在契约中单方保留变更条款无效,以落实消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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