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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田间试验 萤光鱼卖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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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年产量达四十五万尾的萤光鱼,是农委会力捧的渔业生技产业,却因国内缺乏相关法律配套,导致田间试验未通过环境生态评估,就已在市面贩售七年,学者批评,政府行政怠惰,万一民众弃养、发生野外杂交,基因流出,将严重冲击生态。

我国在九十年首度发表基因转殖的萤光鱼,九十二年上市贩售,却因国内没有田间试验机构,无法遵照渔业法六十九条“水产动植物涉及基因转殖者,应完成田间试验及生物安全评估,始得推广利用”的规定。

*法规未完备 无法规范业者不能贩售*

渔业署坦承,渔业法六十九条是九十一年增订,直到去年才有相关的管理规则,最快明年才会核准成立第一间田间试验机构,由于法规未完备,加上无法证明其对环境危害,无法规范业者不能贩售。若未来田间试验评估有疑虑,会立刻销毁,但学者质疑渔业署的动作太慢了。

贩售萤光鱼的邰港科技研发长林学廉表示,只要政府成立试验场所,该公司一定会马上进行。该公司的萤光鱼“邰港一号( 青 鱼 )”没有繁殖能力,年产量约十五万尾、一尾五十九元;“邰港二号(斑马鱼 )”则会繁殖,年产量三十万尾、一尾十五到二十元。

至于是否会有生态威胁?研发萤光鱼的台大分子及细胞生物研究所教授蔡怀桢解释,会繁殖的斑马鱼很柔弱,不像吴郭鱼会杂交、强势生存下来。

*基改鱼若外流 将严重冲击环境生态*

不过,陈李农改研究团队执行长杜宇表示,国外曾研究,即便不孕的萤光鱼,第二、三代出现繁殖力;而且养在水中,不像陆上生物看得到,不确定性更高,如弃养、逃逸进入河川、大海,后果不堪设想。

台大国发所教授周桂田批评,渔业署过去七年没管,到田间试验通过至少还有五、六年,也没打算规范,长达十几年的空窗期,根本是行政怠惰,渔业署应亡羊补牢。基改鱼就像外来种一样,在环境上相当强势。

此外,渔业署现正预告“基因转殖水产动植物繁养殖管理规则”草案,只要通过田间试验,就可在合法登记的养殖池繁养殖基改水产品,渔业署表示,目前没有基改水产完成田间试验,要进入繁养殖阶段,还要一段时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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