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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台地方首长应有完整人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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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4日电)台湾考试院长关中今天指出,过去为防止用人不公,中央政府把人事权抓在手上,现今社会结构大不同,人事权应回归用人机关,在地方制度法精神下,地方政府首长也应有完整的人事权。

关中上午出席国家文官学院“两岸四地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专题演讲,他说,公部门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具备有员工权益斗士、管理专家、变革代理人及策略伙伴4种角色。他认为,现今必须把人力看成资本,投资就有更多收益。

他说,人事机关应当协助员工建立完善的生涯发展规划,公务员平均年资达27年之久,这段期间,个人生涯规划有没有帮助公务员不断提升,不仅是拥有一份工作、不仅是享受工作乐趣、不仅是实现当初进入公务的初衷,更重要是能否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

关中认为,过去人事管理偏重程序忽略结果,形式大于实质,不太能有效的管理,人事法令多如牛毛,人事管理反而成为次要,“变成管制而非管理”,如果缺乏效率就不是真正的管理,而没有成果的管理也是无效的管理。

关中指出,过去为了不要有任用私人和用人不公,中央政府必须把权力抓在手上,但是台湾社会大有改变,今天社会结构已经不利于原来封闭的人事制度,人力资源应当成为组织策略伙伴,积极创造组织绩效,而不只是在旁边做人事管理而已。

他说,考试院主管国家人事法制,当然责无旁贷,但他个人认为,人事权应当回归用人机关,在地方制度法的精神下,地方政府首长也应当拥有完整的人事权。

关中提到,现在是比人才、借头脑,也是抢人才的时代;争取人才与培养人才,相辅相成,如果没有开放的心态,会被淘汰,所谓“预测未来不如创造未来”,大家常问台湾未来10年怎么办,这些都在预测,不如努力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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