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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评鉴制度 司改团体批恐龙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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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法官法”终于在立院初审通过,不过外界质疑,对于法官评鉴制度、退场机制并无公平正义的监督方式,而是由法院自行评判,忧心恐引起官官相护,衍生更多恐龙法官,而让司法受害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正义。

民间司改团体11日共同举行记者会痛批,认为初审通过的版本,是黑箱作业假评鉴,根本是恐龙法官法,尤其法官评鉴制度,非每年定期全体评鉴,竟然是5年一次评核,也无外部监督机制,不仅不符合民间期待,更是让司法改革大倒退。

司法院长赖浩敏日前才在“全民司法改革策进会”会议中表示,司法官风纪、审判态度及裁判品质令民众多所诟病,强调会深自检讨,同时主张往后主要在风纪、态度、裁判品质、效率、人民信赖等5项,作为改革重点项目。

不过初审通过禁止受害人投诉承审法官,让众多司改团体痛斥,简直比现行制度更加倒退。民间司改会董事长瞿海源表示,没有全面评鉴是无法找出问题法官,直指甫上任三个月的司法院长赖敏浩表现完全不及格,不断替立法院初审版辩护,枉顾司法受害者的权益。

法官检察官评鉴法推动联盟也提出6大诉求,“不要5年一次司法院、要每年一次全体法官评鉴”,“不要黑箱作业假评鉴、要公开评鉴结果”,“不要少数人决定的评鉴委员会、要公正独立的评鉴基金会”,“不要司法受害人有冤无处申、要司法受害人可检举坏法官”,“不要只会考试的法官、要终结法官考试”,“不要养恐龙法官一辈子、要合理的法官保障”。

律师全联会司法革新委员会主委黄旭田也指出,禁止司法受害人投诉承审法官,是牺牲人民喊冤权利,另外法官进场制度还是以考试作为遴选方法,如不改善法、改从资深律师、检察官遴选,可能会挑选出与社会脱节的恐龙法官,而律师也必须一再面对不懂案子的年轻法官。

黄旭田强调,立法院初审版本拿掉全面评鉴、只留个案评鉴,比司法院版更倒退,如果法官评鉴不公布,评鉴还有何意义?他认为这并不符合民间的期待,立法院应该为此初审版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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